這一小小物件,在行軍打仗中必不可少,主席親自參與研究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裝具生產始於30年代。當時的軍用裝具品種比較少,品質也較粗糙,生產方式簡單、分散。
除自己生產一部分外,軍隊裝具用品的供應,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取之於民、取之於敵。隨著軍隊的逐步發展壯大,部隊也建立了一部分小型、分散的斗笠廠、腳碼廠、 皮件廠、鐵工廠,用簡單的傳統工藝生產軍用裝具產品。
例如,在蘇區,1931年長汀人民在紅四軍的幫助下,將原來規模很小的斗笠收購站擴大為紅軍斗笠廠,有工人30多人,生產尖頂斗笠。開始時生產的這種尖頂斗笠既不美觀,又不適用。為了改變這種尖頂斗笠,主席同志親自前往工廠和工人們進行研究。
改革後的平頂斗笠美觀、耐用,休息時可當坐墊,天熱時可以扇風,很受紅軍戰士歡迎。同年,紅四軍總經理部在通江縣城外南嶺上建立了皮件廠,生產子彈袋、手槍套、槍背帶、馬轡頭、馬刀鞘和文件包等。
此外,在各解放區的被服廠也生產部分裝具產品,如用粗布製作的手榴彈袋、子彈袋、掛包和馬褡褳等。
以後,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中,隨著革命戰爭的節節勝利,解放區的逐步擴大,我軍在解放區的軍需工廠逐步向城市轉移的同時,接收了一批日偽和國民黨軍隊的裝具工廠,開始了比較有規模的裝具專業化生產。如瀋陽、天津、上海、南京、西安、成都都有這樣的出工廠。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軍需生產部門有計劃、有步驟地對這些工廠進行了調整、合併和整頓,逐步使我軍軍用裝具生產形成專業化生產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