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當退市不再那麼「昂貴」,才有可能常態化
正常生命體生長發育需要新陳代謝,物質和能量有進有出。資本市場亦是如此,既需要正常的IPO和再融資,也需要正常的、法治化和市場化的退市制度。
近年來,我國監管部門為完善和加強退市制度做了大量工作,證券市場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正逐步完善,制度執行力度也在逐步加強。
A股上市公司已有3000多家,相對來看,退市公司數量還非常少。有些連年虧損的公司早該退市,但依然沒有退。這一點飽受市場人士詬病。
我認為,退市制度是我國證券市場整體制度的組成部分,必須整體來看。
首先,我國的公司上市制度還沒有完全實現市場化。
一個符合條件的公司,上市需經過多個環節嚴格核准。此過程中企業需要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花費大量時間和費用。所以,公司上市後不會輕易退市,無論是自願還是強制退市。
其次,公司成功上市,打通了資本市場融資渠道,比較容易獲得商業銀行貸款,還能獲得較高的知名度,是一次很好的廣告宣傳機會。換句話說,公司的「上市資格」本身就具有較高價值。所以,即使連年虧損的上市「殼資源」也往往價值連城。
此外,上市公司往往是地方重點企業,有些地方政府將推動更多公司上市列為重要施政目標。因此,當地政府也不願意看到本地上市公司因各種原因退市。
退市還有個重要問題需要妥善解決,那就是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如何保護。目前,退市制度已增加了投資者權益保護機制,如設立「退市整理期」和向新三板轉板等機制,但仍需要完善。例如,對於「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情況,應建立投資者賠償機制。其實,包括我國香港在內的其他資本市場,都有投資者賠償制度,我們可以借鑒其他證券市場的經驗。
上市公司股東很多,我國又以普通散戶為主。一個上市公司退市,影響千家萬戶,不是一件小事。所以,在投資者賠償或保護制度完善前,退市不可能、也不能大規模操作,否則可能會引起社會問題。
只有退市變得不那麼「昂貴」或「不情願」,退市才可能逐漸常態化。而讓退市常態化和制度化,基本前提是IPO(首次公開募股)常態化。
常態化的IPO和再融資是資本市場最基本的功能,是合格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的渠道,可以服務實體經濟。通過IPO常態化穩步增加優質上市公司數量,才有可能逐步降低「上市資格」或「殼資源」的價值。
市場上確實有些聲音,否定IPO常態化、呼籲暫停IPO,甚至不加區別地、簡單地將IPO一概看做是上市公司的「圈錢」行為。對此,我們需要做客觀、理性、具體的分析。不能不加區別地、簡單地將所有IPO都看做是「圈錢」行為。
中國有其特殊的國情,中國證券市場還非常年輕。許多事情需要逐步解決,市場制度需要逐步完善,欲速則不達。不能一方面堅決反對IPO常態化,一方面又堅決要求大規模退市,「上市」和「退市」必須協調推進。
來源:《支點》2017年9月刊 智庫
作者:向松祚(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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