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佔小便宜的人,真的很討厭!
白先勇先生在《細說紅樓夢》里,說到王熙鳳死後,她哥哥王仁攛掇賈芸和賈環要把自己的外甥女巧姐賣出去這一節的時候,對窮親戚有個點評:
「這些窮親戚惹不起的,對他要十分好,有一分不好,先記得你那一分,其他九分對他好的記不住了。」
當然不是所有的親戚都是這樣,我們現在說的是那些人窮志短,還總想撈佔小便宜的一類人。
相信每個人的生活中都會有愛佔小便宜的人,想起來是不是咬牙切齒呢?這種人,好像總也不好撕破臉。
那麼我要說的是,你可以不撕破臉,但一定要離他越遠越好。這類人比起「窮親戚」更可惡。
一幫人出去吃飯,磨磨蹭蹭不買單的
有人先墊了錢,事後卻不把錢還給對方的
大錢不借,小錢不斷,借了還不換的
覺得你比他過得好就活該你多照顧他的
......
分析一下愛佔便宜這類人,大體上分為兩種,一種是耍小聰明就想得點蠅頭小利的,一種是「我窮我有理」的。
可是憑什麼呢?就算是掙錢比較多,可誰的錢不是靠雙手掙來的?
我們總覺得這種人可能也沒什麼別的大問題,甚至好像看起來還老老實實的,所以有時候也就忍忍算了。
可是在我看來,利用別人不好意思張嘴就佔盡小便宜,說到底還不是利用別人的善良。而利用別人的善良為自己謀取利益,這種人道德就是有問題的。
而且這種人,最多只能作為泛泛之交,要交朋友可是要不得的。從頭到腳都在為自己打算的人,無論跟別人一起做什麼事,他心裡想的最多的就是「我能從中得到什麼好處」,所以他的心裡又怎麼會裝下別人?
試想一下,你如果有什麼事需要幫忙,他會沖在第一個嗎?恐怕早就一堆借口等著你。但他要是有事找你,你若沒幫忙,恐怕你「薄情寡義」的名聲早就被他傳了出去。
我一直喜歡《論語》,並不是為了「內聖外王」,而是覺得孔夫子在很多年前就把人心和人性剖析得那麼透徹。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真正的朋友,你無論做多小的事情,他從這背後看到的都是情義;而這些愛佔便宜的人,即便是送他很貴的禮物,他看到的也只有利益。所以孔夫子稱其為「小人」。
既是小人,何不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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