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文納入評聘」依然沒有擺脫載體級別思維
浙江大學日前發布《浙江大學優秀網路文化成果認定實施辦法(試行)》,浙大在校師生在媒體及其「兩微一端」發表的網文將可認定為國內權威、一級、核心等學術期刊論文,納入晉陞評聘和評獎評優。
(9月17日《新京報》)
「網路論文納入評聘」的做法是一個大新聞,網路上一片叫好之聲。認為,將網路發表的論文納入評聘,是一次巨大進步。網路上的叫好是有道理的。原來的時候,認定論文是不是達到了某種程度,依據的是「必須刊載在紙質媒體上」。很明顯,「必須刊載在紙質媒體上」的認定標準已經落伍了。
眼下是一個網路時代,發表載體如果還是固守傳統,則是教條的,則是不公平的。隨著紙質媒體的不斷減少,要想在紙質媒體上發表論文就更難了。浙江大學的這次論文認定改革,從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平,也是對網路時代的適應。論文發表的載體不能只限制在紙質媒體上,網路發表也是發表的一種形式。
《辦法》對網路論文成果的發表媒體有較為細緻的規定。例如,在央視等央媒及其「兩微一端」發表並形成較大影響的,可申報認定為等同於國內一級學術期刊刊發;在包括新浪、搜狐、網易在內的重要商業門戶網站及其「兩微一端」上刊發轉載併產生較大影響、形成較大網路傳播的作品,也可申報認定為等同於國內核心期刊刊發。這都是認定的一次巨大變革。
可是,我們也看出這次制度的變革卻依然沒有改變「媒體級別」的困境,能被認定的依然是「高大上」的網路媒體,比如中央級別的網路媒體,比如搜狐、新浪、網易這樣的大型商業媒體。
而實際上是,和紙質媒體一樣,這些網路媒體也有空間的限制,不是所有的「優秀論文」都有發表的機會,能發表出來的也未必憑藉的是質量,還可能是「花錢買網路的空間」。從紙質媒體的「花錢買版面」到網路媒體的「花錢買空間」也不是好事情。
鑒定論文是否有價值,更應該是看內容,而不是看載體。一如在國家級刊物發表的論文未必就比在市級刊物發表的論文高明是一樣的,在小報紙小雜誌上刊發的論文也可能比國家級發表的內容質量要高。因為,不是誰都有發表的機會。花錢買版面的教訓該總結和吸取了。
本身來說,依據一篇論文來決定職稱的做法就是不對的。因為不是所有人都適合寫論文,適合寫論文的人也未必就能幹好工作,也未必就能成為佼佼者。
「網路論文納入評聘」雖然是進步,但是改革並不徹底。如果真的需要看論文,也應該是看內容不看級別。更應該思考的是:依據論文評職稱的做法對不對,科學不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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