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寫好轉折?用筆是方好還是圓好?
方圓是書法的兩翼,而轉折便是筆法的兩端。
方圓有兩個指向,其一指起筆;其二指轉折。
所謂方筆,乃是側鋒;所謂側鋒,也便是斜向下筆,然後迅速打開筆鋒,繼續書寫。而在點畫書寫過程中,毛筆也不可以當刷子用,打開筆鋒之後平鋪直敘地寫下去,而是隨著點畫的書寫過程,毛筆有自然的轉動,合於運行方向。從這個意義上說,可以說無鋒不側,亦無鋒不中。而所謂圓筆起筆,無非是承接上一個點畫而起筆時,有一個反方向的回鋒動作,從而使起筆處近於圓形而已。有的人寫字,特別是寫篆隸書,每一個點畫,都從反方向下筆,畫一個來回,從而形成所謂圓筆起筆,大概是可有可無的。起筆方圓,取決於行筆習慣和點畫所處位置。從視覺效果來看,方筆顯得冷峭,而圓筆顯得厚重;反過來,方筆容易顯得生硬,而圓筆容易顯得軟弱。
其實方圓問題,便是轉折問題。胡小石《書藝略論》說:
凡言用筆,首辨方圓。方圓之分,形貌外須注意其使轉之跡。方者多折,斷而後起,昔人譬之為「折釵股」。圓者多轉換而不斷,昔人譬之為「屋漏痕」。
胡小石所謂「方者多折,斷而後起」,看似武斷,實則準確。即使以「筋」著稱的顏體,如《顏勤禮碑》,其折法也大抵如是。如「君」、「群」、「里」、「隱」中的橫折,儘管書寫時未必斷而後起,但以斷而後起的方法,都是可以寫出的。像「日」的橫折,顯然並未斷筆,折時有頓挫,也有轉的意思,可謂之折中含轉。大抵所謂折法,其實質是兩筆,斷而後起,或者並不提起筆,通過頓挫而再作一畫而已。呈曲線的點畫,如卧鉤,當然是轉筆寫成的。楷書、行書中折法多些,而草書中轉法多些。當然,這只是相對而言,多到一幅字,少到一個字,畢竟都是轉折並用的。正如康有為《廣藝舟雙楫》所說:「蓋方筆便於作正書,圓筆便於作行草。然此言其大較。正書無圓筆,則無宕逸之致;行草無方筆,則無雄強之神,故又交相為用也。」不同書家,轉折有所偏勝,也便形成不同的風格面貌。如同樣是行草書,歐陽詢《卜商帖》就多用折而偏於方,八大山人手扎就多用轉而偏於圓。
至於方筆如何寫出,圓筆如何寫出,唐以前人似乎少有論及,這些苛細的理論,往往後起。方筆既可斷而後起,則另起筆時,也需切鋒下筆,打開筆鋒;即使並不另起一筆,而是頓挫以調整方向,也無非是略微駐筆,收攏筆鋒,調整方向,然後再打開而已。如《書譜》中的「者」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斷而後起;「庶」則是頓挫折筆。「廣字頭」的頓挫折筆並非橫畫沒有收筆,而是照樣收筆;收筆之後筆鋒上移,然後斜向下筆,打開筆鋒接撇畫。如果橫無收筆,則撇必無起筆,中間含含糊糊過去,也就折不是折、轉不是轉,不是方也不是圓了。也許是為了強調橫畫收筆,那種在「肩」部畫一個三角,弄得跟墊肩一樣的做法,則過猶不及,實在沒有必要。許多初學者在臨帖時,甚至反覆頓挫,務必讓肩頭顯示出來,結果弄成關節肥大的樣子。相對而言,轉法似乎小動作要少一些,只是畫弧而已。但轉的過程中,要避免刷子式的畫弧,畫出規整、「等寬」的墨線。畫出等寬線的現象,在篆書中最為普遍,因為「篆尚婉而通」,以寫圓為基本規範。但是,此圓非彼圓,毛筆的運行,與圓規的運行,究竟不同。毛筆既有平面意義的畫弧,還有筆桿與紙面角度的變化,以及筆桿的旋轉。也就是說,書法中的圓,是三維空間里多種運動綜合疊加的結果,而不是二維空間里平面運動的結果,儘管點畫最終是平面的。
另外,不能寫圓,不會轉筆,遇到圓轉的地方,只好前半截是中鋒,而後半截就偏鋒。環轉法,這種方法主要用在篆書上,明代趙宦光說:「篆法圓轉相續處,若指不轉,鋒何粘續。」他主張通過指和腕的環轉運筆,將筆鋒慢慢地調整到中鋒狀態。清代王澍說:「一筆中往往有半筆正半筆偏者,如『因』字、『國』字之方,『風』字、『九』字之圓,不解提筆,則上半中鋒而下半偏矣。換筆,謂將大指微拈筆,則鋒自中也。」他主張為了保證轉向的圓潤流暢,運筆在轉指的同時可以微微拈轉筆桿。但是,這樣寫往往會流於軟滑,因此遭到好多書法家的反對,他們主張寓方於圓,在轉指轉腕的同時略加提按頓挫,使線條有節奏變化和造型變化。劉熙載在《書概》中針對孫過庭「篆尚婉而通」的觀點緊接著說:「余謂此須婉而愈勁,通而愈節乃可。不然,恐涉於描字也。」所謂的勁和節就是略加提按頓挫。王澍的字,強調環轉,鄧石如的字,轉中帶折。
今人以「提按」的用力輕重造成筆畫的粗細,而古人則是以轉筆的「取勢」發力輕重造成筆畫的粗細。今人不轉筆,以目取形;古人是轉筆,以勢取形。完全徹底的兩回事,決不可同日而語。在古人的書法字典中,是沒有「提按」二字的。
孰是孰非,何去何從?
前人還注意到方折的小動作較多,而圓轉的大動作較多,細究起來,區別指、腕之工用。如趙宦光《寒山帚談》云:
書之大要,可一言而盡之。曰:筆方勢圓。方者,折法也,點畫波撇起止處是也,方出指,字之骨也;圓者,用筆盤旋空中,作勢是也,圓出臂腕,字之筋也。故書之精能,謂之遒媚。蓋不方則不遒,不圓則不媚也。書貴峭勁,峭勁者,書之風神骨格也。書貴圓活,圓 活者,書之態度流麗也。
康有為《廣藝舟雙楫》云:
以腕力作書,便於作圓筆,以作方筆,似稍費力,而尤有矯變飛動之氣,便於自運,而亦可臨仿,便於行草,而尤工分、楷。以指力作書,便於作方筆,不能作圓筆,便於臨仿,而難於自運,可以作分楷,不能作行草,可以臨歐、柳,不能臨《鄭文公》、《瘞鶴銘》也。故欲運筆,必先能運腕,而後能方能圓也。然學之始,又宜先方筆也。
以方折多出於指,圓轉多出於腕,大抵不錯。然而既懸腕甚或懸肘作書,指腕並運,也實在難於區分出於指、出於腕的具體數據,蓋牽一髮而動全身,終究要靠學書者自己體會,運用精熟,自然得心應手。
圓中必寓方,才不至於浮滑;方中必寓圓,才不至於生硬,過於偏執,過猶不及,都不是理想的狀態。張懷瓘《評書藥石論》說:「古文、篆、籀,書之祖也,都無角節,將古通今,理亦可明。蓋欲方而有規,圓不失矩,亦猶人之指腕,促則如指之拳,賒則如腕之屈,理須裹之以皮肉,若露筋骨,是乃病也,豈曰壯哉?書亦須用圓轉,順其天理,若輒成稜角,是乃病也,豈曰力哉!」
在實際操作時,的確圓中寓方更為重要。因為書寫是一個流動的過程(即使楷、隸也是如此),正是圓轉構成了其主要運動軌跡,任何書體都存在一個能不能寫圓的問題。不但能寫圓,還要飽滿、勁挺,中氣鼓盪,就是圓中寓方的問題。寫碑的人容易出現圭角盡露的現象,甚至以圭角為美,這也是一種審美趨向的表達,並無不可,而一旦進入行草,則仍然要以圓轉為主,方能奏效。如何紹基、趙之謙,皆以顏體行書為基,才能在行書中遊刃有餘。康有為多用圓筆,而徐悲鴻圓筆更為明顯。如果死守碑版的筆筆斷而後起的方法,即使有天縱之才,也難免不生硬拼湊之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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