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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家庭作業不「簽字」,家長就真的可以放手嗎?

近日,浙江金華金東區實驗小學發出一份公約《讓家長告別檢查作業——實驗小學教師公約之作業篇》、《讓家長告別檢查作業——實驗小學學生公約之作業篇》。瞬間在網上引發了熱議。我看了看各大媒體,家長叫好聲一片,好不容易找到機會可以宣洩一下自己壓抑的不滿情緒,怎能錯過?

然而,事實真的那麼簡單嗎?我們先從公約的內容說起吧!

「認真批改作業,是每一位老師的基本職責!我們希望學生擁有這樣的認識:檢查作業是我自己的事,不是媽媽的事……從今天起,我們想改變「家庭作業」變成「家長作業」的現狀,取消規定家長為孩子家庭作業簽字的要求……」

「認真完成作業,是每一位同學的基本職責!我們想改變這樣的作業場景:媽媽在身邊嘮叨不停,爸爸在桌旁眉頭緊鎖……從今天起,給我一方書桌,給我一份安靜,我會成為作業的主人……」

公約的內容看起來非常非常「正」,

當老師就應該批改作業,這絕對沒錯!

當學生就應該認真完成作業,檢查作業難道不是學生自己的事?絕對是!

可是,「給我一方書桌,給我一份安靜」,孩子就自動「會成為作業的主人」?我想說,答案顯然不是。學校領導的願望是好的,但是過於理想化!

1、小學生、初中生作業最核心的目的在於培養良好的作業習慣。

實際上,最近走訪了很多託管班,瞬間意識到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一群沒有家長照看、家長照看不了的孩子,被送到了託管班。託管班的主要任務就是幫助孩子完成家庭作業。大體的場景是這樣的:七八個孩子坐在一間小教室里,先由託管老師確認今天的作業,然後孩子們就開始做!「老師,這道題什麼意思?」於是老師跑過去說說什麼意思。「老師,這道題我不會!」於是託管老師跑過去講講這道題怎麼做……

整個託管班亂糟糟的各種聲音,孩子餓了吃點東西的聲音、寫作業的聲音、開小差大鬧的聲音、叫老師的聲音、上廁所來回走動的聲音、老師講題的聲音、夾雜著招呼紀律的聲音……

這樣的作業,只是將完成作業當做了最高任務。至於題目是否真的會了,知識點是否掌握了那就不得而知了,遑論培養孩子的學習習慣。

實際上,小學、初中階段,最核心的是培養孩子(1)制定家庭作業計劃的習慣,也就是先做哪一科,再做哪一科,每一科用多少時間。培養孩子(2)定時完成作業,找到做題緊迫感的習慣。避免做題時優哉游哉,磨磨蹭蹭。培養孩子(3)遇到難題鬥爭到底的習慣,而不是遇到任何困難就把困難丟給老師、家長,自己不動腦筋去鑽研、探索。培養孩子(4)獨立完成作業、檢查作業的習慣。一道題是否做對了,家長看出來了,當然要幫助孩子改正,可是怎麼改才是問題的關鍵。

所以,做作業是手段,培養作業習慣才是目的。可是,有幾個家長知道呢? 又有多少老師把這個講清楚了呢?

2、孩子的作業習慣靠自己就能自然生成?

顯然不能。

所以,「給我一方書桌,給我一份安靜」,孩子不回去做作業的,絕大多數孩子會去玩手機,玩橡皮擦、玩筆、玩遊戲。

在孩子還沒有培養起良好作業習慣之前,不具備獨立作業能力之前,家長的監督是必要的,更是必須的。簽字,只是更進一步明確責任。

有的家長經常看各種狀元家長分享經驗:「我家孩子從來就沒有管過學習、管過作業,也從來沒有上過補習班!」別人講的是對的,為什麼?因為孩子已經老早具備了獨立學習的能力。你家孩子不具備,即便到了高三,依然要監督!不然,社會怎麼會有那麼多啃老族呢?

3、孩子的作業監督,老師難道沒有責任?

當然有!

可是,站在公正的立場來講,家庭作業首先是在家裡完成的,也就是老師根本觸及不到的時空領域。那是不是可以考慮所有學生在學校把作業做完了再走呢?

如果可以,那顯然最好。現在,全國眾多城市,比如北京、太原、廣州、南京等不少大城市的學校都逐步推行放學後託管服務。比如太原市直屬5所小學(太師一附小、太師二附小、太師三附小、太師四附小、市實驗小學)自2014年就開始有了這樣的託管服務。學生每天下午放學後一個小時內自願選擇留在學校享受託管服務,在校寫作業,遇上不會做的,還可以隨時請教老師,每生每小時只交1元的託管費即可。注意國家規定,小學生每天在校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我看到這條國家規定的時候,著實吃了一驚。名義上減負了,實際上增加了家長的負擔。)

可是,我常常給家長們說一個道理,任何一個學校老師,都是一對多,一個老師要應對幾十個孩子,甚至超過100個孩子。真的都管得過來嗎?而一個家庭呢,往往是多對一,幾個家長負責一個孩子。老師是有教育管理孩子的能力,但未必有足夠的精力。

再從責任的角度來講,到底老師的責任大還是家長的責任大。實際上,家長的責任遠遠高於老師。我常給家長和同學們說一句話:對老師來講,哪一個孩子有不優秀,對老師都沒有太大影響。可是,你家孩子有不優秀,對你的影響,那就很大了。

完全將孩子的希望寄託給一個責任相對較小的群體,這本身就不公平。何況老師也有家庭,也有自己的孩子。

4、無能力並不能等同於無責任。

我在學前班一次家長會上聽到了這樣一個聲音:「我們把孩子交到你們學校,你們就有責任把他教好!」,類似於「老師,我文化程度低,孩子就全靠你了!」這樣的聲音可以說響徹中華大地的每一所學校。

這其中最重要的邏輯就是,由於我沒有能力,所以,我不懂,我教不好,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老師身上。

實際上,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和監護人,對孩子的成長負有最直接、最重要的責任。這個責任,不以你是否有能力就可以決定責任的有無。我有一個觀點,家長是孩子最重要的教育資源。作為家長,要想辦法跟得上孩子的發展步伐,要和孩子一起成長。這樣孩子的問題才能夠在第一時間有識別、有判斷、有方案。

否則,很多家長在孩子的學習成長中都是幫倒忙。我遇到一個家長,孩子因為某種正常原因沒有參加期中考試,家長很負責任,到學校給孩子要了一套卷子。數學老師隨口說了一句:「這套題比較難,估計你家孩子解答題做不出來。」家長回家後,「如實」地傳達了數學老師的「指示」。結果呢,孩子果然不做解答題。下一次月考,竟然也不做解答題,最後慘淡的分數。難道不就是因為這個家長不懂教育造成的嗎?

注意,我不認為老師這樣講話完全沒有問題。可是,顯然,讓老師對每個孩子都像家長那麼用心,肯定是做不到的。結果,如此「用心」的家長就沒有想到稍微變換一下:「老師說這套題比較難,說你後面的解答題估計做不完,能得多少分算多少!」

我常常告訴家長:雖然你們不參加中考、高考,但你不能不懂中高考。

5、被過度「神話」了的教師職業。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教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

這些話,無形中就把教師這個職業抬到了道德的制高點,家長們表面上對教師低頭哈腰,心裡全部講的是老師的壞話。

首先要注意,教師本身僅僅是一個職業而已。某小學教師告訴我,他每天早上7:30就到學校,下午4:30離開學校。為了把工作做得更細緻一些,晚上還要備課、在家長群里與家長溝通、答疑。其他不說,單7:30到單位,有多少家長是這樣的?這就意味著早上6:00以前就要起床。注意,這位老師還是市級的骨幹教師、優秀青年教師,自己還有個兩歲的兒子!

我曾經分享過一篇文章《教師子女:我們為什麼打死不考師範類院校?》:

「其實老師的生活真的不像表面上那麼光鮮靚麗,拿我爸來說吧,他是初三班主任,每天必須六點鐘之前到校,晚上等查完寢才能回來。雖然他每天的課不多,兩到三節的樣子,但是一個班五十多個人的升學壓力,使得他很少露出笑容。而且,每天要批改的作業真的很多,幾年前我就經常去他的辦公室,一摞一摞的作業,來了又去去了又來,一瓶新墨水很快就見底了!可是,又有多少家長理解老師呢?我爸的學校,去年有個老師教育一個老師欠作業的學生,僅僅是讓他在教室後面佔了一節課,學生家長便不由分說的鬧到了學校,說那位老師體罰學生,而最終的處理結果是逼得這位老師辭職!所以,我說我不當老師,爸爸點點頭,說好!」(全文家長可以到我的朋友圈查看,文末有我的號)

那麼老師的收入是否是所有社會群體中最高的呢?這個我相信很多家長都知道。

有的家長說,老師忒賊,上課的內容該講不講,就讓孩子去補課再講。注意,這也只是個別現象。絕大多數孩子去補課,都是基礎相對較差的,甚至有很多希望老師補課,推都推不掉。這個問題,不是我們今天要著重討論的問題。

6、認清「簽字」背後的目的,加強家校互動,提升家長教育孩子的水平才是正道。

寫了這麼多,我相信有不少網友、家長肯定對本文褒貶不一。應該沒有家長會覺得我講的話都是錯的,至少有那麼一兩點能夠給大家以啟發。

實際上,簽字是一個規則約束。我常常開玩笑說,人在缺乏自我監督和他人監督的情況下,飯越吃越早,覺越睡越晚,人越來越懶。與其純粹靠自覺,還不如有個制度規定來約束。即便這個制度不是那麼的合理和完善。

簽字背後的目的,其實是家長配合學校,培養孩子良好的學習習慣,特別是作業習慣,從而讓孩子真正掌握學習的能力。絕大多數家長,其實欠缺的是不知道什麼是好的作業習慣,也不知道怎麼去培養,能力不足導致力不從心,從而寄希望於老師。家長必須要加強這方面的學習。

加強與老師的溝通和互動,永遠在班級群里潛水,從來不和老師交流,小小的誤會就無限放大,搞得家校關係緊張,最終受害的孩子孩子。

對金華金東區實驗小學《公約》大加讚賞的家長,冷靜下來想想,不簽字,是不是就意味著自己沒事了呢?別等到孩子在升學考試競爭中敗北之後,才來著急……

本文系學霸導師周成建原創整理,如果轉載,務必全文完整轉載,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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