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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欣欣法律顧問被痛罵不全是網友的過錯

如何看待翟欣欣律師遭網友痛罵一事?

易勝華律師在微博聲明成為翟欣欣法律顧問後,私信遭遇網友痛罵,你怎麼看這一現象?一般律師願意做翟欣欣或是馬蓉的法律顧問嗎?

(《悟空問答》用戶提問)

哈哈,一出離婚狗血劇演變成律政狗血劇。

蘇享茂自殺後,對他前妻翟欣欣的人肉搜索和道德鞭笞就沒有停息過,甚至有自媒體煞有介事地披露翟欣欣離過四次婚,她媽與她合夥搞詐騙。事情到底真相如何已經無關輕重,吃瓜群眾享受的就是道德鞭笞那股子憋勁和陰謀論劇情帶來的酣暢淋漓的宣洩感。

問題是,翟欣欣即便是道德敗壞,十惡不赦,法庭判了她重罪,五千年徒刑不得假赦,但她的合法權利也應該得到法律的保護。吃瓜群眾可以背地裡詛咒她,扎小人給她下蠱,但是卻不能無中生有誹謗她,捕風捉影誣陷她。這同時也意味著,她有權聘請律師來維護她法定的權利,並對侵權者予以追究。

因此,翟欣欣所聘請的律師易勝華髮布律師聲明來保護委託人的法定權利,無可厚非,應予肯定。

不過,嚴格說起來,目前易勝華並非翟欣欣的全權委託代理律師,只是法律顧問。估計因為翟欣欣目前並沒有受到警方拘捕、傳喚,也沒有收到法院傳票,暫時還沒有進入法律代理階段。至於什麼時候會進入全權委託代理階段,取決於或者蘇家律師提出訴訟,或者翟家決定提起訴訟。

因為前夫自殺時留下對翟欣欣的「控訴」,導致翟欣欣成為輿論洪流中的蛇蠍毒妻,並被網路輿論將其與一年前的名聲大噪的王寶強妻子馬蓉並稱「欣欣向蓉」。因為翟欣欣名聲已壞,成為輿論中的「壞女人」,那麼為壞女人辯護或張目的律師就很容易被部分缺乏起碼法律常識的吃瓜群眾視為助紂為虐或為虎作倀。這部分謾罵是針對任何為翟欣欣代理的律師都可能遇到的,無論是易勝華,還是難勝華,或者易敗華,只要是為「壞人」辯護的律師都可能會被罵。

但是,易勝華律師被罵卻不僅僅如此。輿論謾罵易勝華律師更主要的原因恐怕是他在前一天在微博上懟另一名替翟欣欣說話的關亦喬律師的評論:「作者是大齡單身女青年,可能是收了翟家的錢來為她洗白的。大家快來罵她」

這條微博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解讀,都像是一名缺乏職業操守的無良律師的下作言論。

如果這是認真的,那麼易勝華這條算上表情符號和標點符號共36個字元的轉發評論,至少涉嫌三處違反法律,侵害他人合法權利:涉嫌侵犯他人隱私(「作者是大齡單身女青年」)、涉嫌誹謗(「可能是收了翟家的錢來為她洗白」)、涉嫌侮辱(「大家快來罵她」)。作為一名律師,在微博公開示範侵人隱私、誹謗、侮辱,活脫脫一副職業操守敗壞的無良律師做派。

事實上,看得出易勝華律師與關亦喬律師私人關係不錯,微博上互動不少,這條看起來像是懟關亦喬律師的微博評論更像是用來釣魚的調侃反諷。所謂釣魚,也就是網路上為了調戲那些被其視為傻逼的網民,故意說一些反諷或偽裝的話語,然後誘使他眼中的傻逼們出洋相。

一名網紅律師,在正式的微博賬號公開釣魚,以反諷調侃的方式誤導無知群眾,其性質與律師職業操守更是背道而馳。一名職業律師,如果沒有對法律的敬畏,對民眾的尊重,充其量也就是玩弄法律的流氓。易勝華律師既然能夠肆無忌憚地調戲、玩弄輿論,而不是用法律知識來說服民眾,沒有任何理由相信他是敬畏法律的,他更可能只是將法律用來顛倒黑白,扭曲善惡是非,以達成自己牟利謀名的工具。

誰都知道,在一起熱點事件中選擇為輿論焦點漩渦中的當事人做代理律師,是爆得大名的絕佳機會。律師謀名牟利無可厚非,但是律師是一個嚴肅的、專業的職業,其職業形象哪怕裝都要裝出范來。因此,易勝華這樣以一種娛樂圈的派頭來營銷、炒作自己,連裝都懶得裝,同樣是活脫脫一副職業操守敗壞的無良律師做派。

看起來,輿論痛罵易律師的原因就不僅僅在於他選擇代理翟欣欣,而是他給人一副活脫脫職業操守敗壞的無良律師做派。特別是,他在關亦喬律師微博後明顯以反諷調侃方式釣魚的轉發評論,想嘲弄那些向翟欣欣扔石頭的網民,誘使他們出洋相,那麼他被這些他視為傻逼的網路輿論痛罵,也算是求仁得仁,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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