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心行光明的事
多謝神,感動提多的心,叫他待你們殷勤,象我一樣。他固然是聽了我的勸;但自己更是熱心,情願往你們那裡去。我們還打發一位兄弟和他同去。這人在福音上得了眾教會的稱讚;不但這樣,他也被眾教會挑選和我們同行,把所託與我們的這捐資送到了,可以榮耀主,又表明我們樂意的心。這就免得有人因我們收的捐銀很多,就挑我們的不是。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我們又打發一位兄弟同去;這人的熱心,我們在許多事上,屢次試驗過,現在他因為深信你們,就更加熱心了。論到提多,他是我的同伴,一同為你們勞碌的。論到那兩位兄弟,他們是眾教會的使者,是基督的榮耀。所以你們務要在眾教會面前顯明你們愛心的憑據,並我所誇獎你們的憑據。
哥林多後書8:16~24
我們從本文可以看出,使徒保羅對處理金錢的事務格外小心、細心與慎重,這實在是我們非常好的榜樣!在21節說:「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這樣的宣告,說明使徒保羅的整個事奉團隊的行事為人,不僅對得起主,也經得起人的推敲。
使徒保羅一向就很會鼓勵同工,也很看重他的同工,他稱提多為他的同伴,是與他一同為哥林多教會勞碌的。除了提多之外,使徒保羅在此處還提到兩位「無記名」的弟兄,雖然我們不知道這兩位弟兄是誰,但保羅用了兩詞句來形容他們:是「眾教會的使者」、是「基督的榮耀」!這大概是最讓人稱羨的介紹詞了,至於他們叫什麼名字,反倒不是那麼重要了。
在整段經文中我們看見,第一位弟兄,根據經文描述,是位福音使者,是被挑選出來的人,是教會可以交託、信得過的人,是可以榮耀主的人!而第二位弟兄則是被試驗過的,是極為熱心的!這兩位弟兄都是「留心行光明事」的見證、是眾教會的使者、讓基督得榮耀。
從我做起,當格外謹慎自己的言行。
從前,我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象「光明之子」。無論在聚會敬拜場所、工作職場,還是家庭環境中,我們所言所行都可被稱為「光明的事」。
我們感謝父叫我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主,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求天父讓我們跟隨「光明」的引導,使我們成為名副其實的光明之子,並把光明的道傳給身邊的人。
默想:
若有人要介紹我,他會怎樣說呢?他會說我是「基督的榮耀」嗎?還是會說是「基督的羞辱」呢?若是教會需要找到一個在各方面都可以信賴的人,會找到我嗎?我是不是一個「在主面前」和「在人面前」都「留心行光明事」的人呢?
回應:
親愛的主,我何等盼望有人會稱讚我是「基督的榮耀」,我也非常盼望自己是被神、被人都看作是可信任、可交託使命的人,是一個「留心行光明事」的人!求你常常感動我的心,讓我透過順服你的引導,讓基督在我身上得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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