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棄嬰成舞蹈冠軍,親媽想相認,你問過養母了嗎?
最近,大家都在熱烈地討論一個事件,就是有位女士趙丹在哈爾濱客運站撿到一個雙耳聾的孩子,為了給孩子付舞蹈學費,她還把房子賣了。最終把聾啞孩子培養成國標舞冠軍。22年後,親媽看到電視認齣兒子前來認親。
對於親媽前來認親的行為,很多人表示憤慨,覺得當初這麼輕易地放棄一個生命,無論是因為經濟上的困難,還是心態上的毫無準備,都是毫不負責任的。現在人家養母把孩子培養的這麼優秀了,就想前來認親,只想說,生母也挺厚臉,真的認為父母這兩個字很輕,隨隨便便就能當一樣。
現在好多小年輕,激情過後毫無防備地就做了父母,或者生下的孩子發現是殘疾就選擇把他們丟棄,真的很懦弱的表現。既然當初選擇殘忍,現在來認有意義嗎?對孩子還會不會二次傷害?瓜媽只想為孩子的養母點贊!用盡了半生為孩子傾盡心血,她偉大的行為才配為人父母。
但從孩子的角度來說,可能孩子心裡也是想知道親母是個什麼樣的人吧。畢竟是生自己的人,或許也有很多話想當面說。不認孩子,對於孩子來說也是殘忍。畢竟錯也已經犯了,或許認了以後還能有彌補的機會。
那麼對於被拋棄多年的棄嬰長大後,該不該認親父母呢?媽媽網就做了一個調查。
有9成的媽媽都不支持親媽相認,有些媽媽認為,當初狠心拋下,就已經不是媽了,生死也與你無關。
還有些媽媽認為,現在變優秀了才來相認,別有用心。
更有媽媽分享了自己的經歷,她們也是棄嬰,她們深深理解到那種被人拋棄的痛苦,那種痛,只有親身經歷才知道,無論過了多久,還是會深深地扎在你的心裡,讓她們談何原諒。
但有些媽媽則站在了孩子的角度,如果孩子想要相認的話,也應該要去體諒孩子的心情,或許他們也有很多話想當面對親媽說,為何當初要這麼狠心。
對於親媽和孩子,大家的熱論度都好高,但往往就忽略了最偉大的養母,是她給了孩子第二次的生命,沒有她就沒有孩子的成就。一番心血傾盡後,認親會不會就對於養母來說,也是一種殘忍?
作為孩子的親生父母,卻能夠做到像「扔垃圾」一樣甩開了,對待寵物也做不到吧,更何況這還是一條生命?如果不是遇到好心人,孩子的命運將會如何。
欽慕不過是給了孩子一個驚喜,卻又狠狠把他從世界上遺棄。
親生母親,生你的不叫母親,含辛茹苦把你帶大的才是母親。
他們的相認並沒有得到大家的認可,更多的是責怪生父母的臉皮厚、不要臉。
棄嬰不僅僅是一種違反人倫的非道德行為,更是一種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我國刑法第261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構成遺棄罪。」《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遺棄嬰兒的,由公安部門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孩子是這麼美好的天使,怎麼忍心拋棄。」身體殘疾不代表沒有未來,只是你沒有給他們機會。作為兒童安全防護領跑者,瓜媽真心祝福每個孩子都能夠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並相信只要有一個健全的身體,一雙勤勞的雙手,就不信養不活一個孩子。即使不行,至少努力過、儘力了,你依舊在孩子心中的英雄。
社會上棄嬰的群體是龐大的,希望能有更多像偉大的養母去關注他們,願他們都能被溫柔對待,也希望以後的將為人的准爸媽們,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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