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長期不在美國,該如何保障自己的身份?
經常穿梭於中美兩地的華人綠卡持有者(即:永久居民Legal Permanent Resident,簡稱:LPR),近期大概都體會到在進入美國時,接受海關人員的審查越來越嚴格了,常被質疑該綠卡持有者是否因在美國居住的時間不足,而違反了維持美國綠卡相關規定。
不少LPRs甚至被關小黑屋,盤問了幾個小時才放行;更甚的是部分LPRs的護照還被海關人員手寫了"I-327 Advised"或是"Out XX Months"的備註。
無論是出於工作、家庭或有其他長期回國需求的綠卡持有者,該做什麼以及如何做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身份?這還是很有必要弄清楚,否則因不知該做什麼而導致失去身份,得不償失。
那麼我們在弄清楚之前,首先要明白一個美國法律文件,I-327(回美證)。回美證如下圖所示:
關於I-327(回美證)
一、什麼是I-327(回美證)
I-327是回美證在移民局正式文件的官方編號。它是一本貼有綠卡持有人的照片的和護照一樣大小的小本子。這個小本子俗名叫「回美證」,顧名思義,是可以保證你可以回到美國的法律文件,所以,為了便於理解,也有客人把它稱為「請假條」。
回美證是一份可以證明你沒有意願放棄美國綠卡的法律文件,他一般允許你在離開美國兩(2)年(從簽發之日開始計算)內,都可以不需要再申請其他簽證就可以入境美國。
、回美證作用
回美證主要是可以提前防止以下兩種情況的發生:
1、如果綠卡持有人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如中國)一次停留或者連續居住了超過一年以上,那麼,嚴格法律意義上來講,你的綠卡已經是因超期而無效;
2、如果綠卡持有人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如中國)是常住國住半年以上,就算是離開美國的時間少於1年,也會被認為你已經放棄你的綠卡身份。
三、常見的請假理由
一般而言,回美證的請假理由包括以下的理由和例子:
A. 需要在外國工作,特別是為美國的海外企業工作;
B. 身體原因,需要在海外長時間治療;
C. 需要在海外長時間照顧親人,比如年邁的父母;
D. 需要在海外長時間讀書,比如,需要在中國的某大學攻讀一個學位。
回美證的申請、辦理、延期等政策解釋
一、回美證如何申請
1、申請文件
申請回美證,需向美國移民局提交I-131申請(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一般而言,申請者打算離開美國國境前,需提前遞交這個申請。
2、申請地點
此外,需要申請人在美國國境內提交I-131申請回美證。如果本人已經離開美國,I-131的申請會被美國移民局拒絕,因為I-131的表格規定,遞交該表格的前提是綠卡持有人本人在遞交表格時,其本人是在美國國境以內。
3、面試流程必須么?
回美證申請一般說來不需要進行面試,但是,移民局其實有權這麼做。
4、如何獲取
移民局在對申請者遞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後,如果最終批准了這份申請,移民局會將回美證直接郵寄給申請者本人或代理律師。所以,提供一個正確的收信地址,十分重要。
5、申請人有限制么?
對於臨時綠卡的持有者也可以申請回美證。常見的兩種臨時綠卡,婚姻綠卡及投資移民的臨時綠卡都可以申請回美證。也就是,婚姻臨時綠卡在遞交(I-751)移除條件前,或者是投資移民臨時綠卡在遞交(I-829)移除條件前,如果有特殊原因,也是可以申請I-327(回美證)的。
6、申請的次數
很多綠卡持有人都在傳播,說I-327(回美證)不可能被批准兩次以上。實際上,目前,移民局對於連續申請的問題並沒有一個明確規定。回美證申請的案子已經出現過三次以上連續被批准的情況。比如,一個客人是被美國一家大企業,外派回上海擔任其中國全資子公司的高管,已經成功地給她聯繫辦理了4次回美證,以方便她長時間的在中國工作和生活。當然,每一次的新申請,都儘可能地提供了比上一次申請更加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綠卡持有人需要長時間請假的原因。
二、回美證的申請材料
一般而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 I-131表格(簽好名)和遞件費
2、 2張護照照片
3、護照首頁及有蓋章的頁面;
4、綠卡的正反面;
5、駕照的正反面;
6、闡述請假理由的申請信;
7、支持請假理由的證據。
三、回美證申請辦理和審批的時間
根據美國移民局的官網的提示,一般而言,辦理回美證(I-131)申請,需要預留最少60天的時間。這是因為,一般而言,申請人會需要一到兩周才收到移民局的收件通知(Receipt)。而一般需要額外的3周左右才收到打指紋通知。而打指紋通知的打指紋時間一般又是預留了一些時間,一般是收到指紋通知的2-3周以後的某一天。所以,粗略估算一下,大約需要停留2個月左右的時間。
按照美國移民局官網顯示的進度,Nebraska服務中心處理I-327回美證的時間,也因為川普的移民政策,令很多綠卡持有者都希望防患於未然,紛紛申請回美證而大幅度地延長,由原來的3個月左右的審批時間,變到了目前需要大約半年左右,審批時間比原來增加了一倍。
四、申請辦理回美證時,打指紋的規定
1、海外打指紋可以么?
辦理回美證,可以在美國境內交申請表,一般不可以在海外打指紋。移民局明確規定,申請人必須在打指紋信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移民局指定的指紋採集中心ASC)去打指紋,沒有按時間打指紋的話,需要去延期打指紋的時間。但是,如果申請人一直在海外,沒有去打指紋,那麼,其I-131回美證申請會被移民局拒絕。
2、可以提前打指紋么?
拿到打指紋通知以後,有可能可以提前去本地ASC打指紋。如果的確是有急事,需要離開美國,可以在打指紋通知還沒有到達的時間,提前去ASC去要求打指紋。這個有碰運氣,有些ASC會允許,有些是不允許。一般建議,可能的話,帶上離開美國的機票,這樣,很多時候,ASC的工作人員都是會特殊處理,允許提前打指紋的。
3、可以去當地打指紋么?
申請人收到打指紋信時,正好在外地,這也有可能可以去當地的ASC打指紋。如果運氣好的話,有時,申請人前去的不是打指紋通知上面的ASC中心,工作人員有時也允許申請人去那裡打指紋。
4、拿到I-131收據以後,可以先離開美國,在收到打指紋通知以後再回美國嗎?
按照目前的經驗,這是允許的,在收到移民局已經受理該I-131申請,並且已經有了收據號以後,申請人可以先離開美國,然後,在收到打指紋通知以後,再回來美國打指紋。
5、可以重約時間(Reschedule)打指紋嗎?
如果收到打指紋通知以後,申請人有急事不方便回美國,可以重新預約時間打指紋么?這是可以的,值得注意的是,在申請重約時間時,一般不宜申請太遠的時間,一般而言,建議申請人申請一個原來指紋時間的30天以內的某一天比較合適。另外,如果是多次提交重約時間的申請,還建議可以適當地加上一些相關的證據,解釋重約時間打指紋的原因。
五、回美證批件有效期、過期、延期的政策
1、回美證的批件的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一般而言,回美證的有效期是自簽發之日起的2年時間內有效。但是,一個常見的例外是,如果綠卡申請人持有的是有條件的臨時綠卡,那麼,回美證的有效期是到臨時綠卡的過期日截止,而不是2年。
2、回美證過期了,可以延期嗎?
回美證沒有延期這個說法。如果原來的回美證過期了,必須重新申請一個新的回美證。這是一個全新的過程,移民局會對這個申請作出一個全新的獨立判斷。
3、回美證很快過期,可以先辦理么?
如果回美證還有三個月過期,可以先辦理一個嗎?答案是不可以。理論上說,一個人只是可以有一個在有效期裡面的回美證,所以,如果在過期前提前很多時間去申請回美證,申請有可能會被拒絕。但是,這個規定有一些例外情況。比如,如果回美證被偷盜,或者不小心毀壞了,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是原來的回美證還在有效期內,移民局也會批准新的回美證申請,但是,比較保險的辦法是在I-131申請表格中清楚地註明這次申請是一種例外特殊情況。
六、遠程辦理
如果綠卡持有者人在外州不在加州沒有華裔律師,可以遠程委託加州的律所辦理嗎?答案是完全可以。I-327(回美證)是屬於聯邦移民法管轄的事物,所以,加州的律師完全可以遠程代理外州的綠卡持有者申請。另外,打指紋的地點也可以安排在綠卡持有者的住址附近,而且最後批准的回美證,移民局也會寄到綠卡持有者住址,所以,並沒有太多不變之處。反而,華裔律師大都可以用中文和客人交流,溝通會更加順暢。
所以,看似簡單的回美證,其實是有很多講究。本文只是提供了一些普通的法律知識,並不構成對具體個案的法律意見,也不承擔法律責任。碰到相類似的問題,我們建議您去諮詢有經驗的移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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