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婆家當家人,他們卻防我如防賊
在嫁我老公之前,我是個單親媽媽,一個人帶著女兒,生活很艱難。
父親已經不在了,媽媽雖然心疼我,但她自己年紀也大了,還要幫弟弟照顧孩子,實在無力再幫我帶孩子。
而我要上班,還得把兩歲的女兒帶在身邊。
就因為這樣,很多公司都不肯要我。
我只能找低薪的工廠工作,方便看著孩子。
朋友看不下去,就幫我介紹了個對象。
男方也是離異,前妻跟別人跑了,留下3歲的兒子。
我們年齡相當,加上遭遇也差不多,有種惺惺相惜的感覺。
因為很投緣,加上他也很照顧我,對女兒也好。
我屬於性情溫和這一類型的,公公婆婆也很喜歡我。
於是我們挑了個好日子,請兩邊的親戚簡單地吃了個飯,就結婚了。
婚後,我住老公家,和公公婆婆同住。
但基本是我和婆婆帶著兩個小孩。
因為老公和公公都在鄰縣上班,包吃住,每個月只回來一兩次。
婆婆主動提出幫我帶小孩,讓我可以安心工作。
我很高興,覺得婆婆人還是挺不錯的。
隨後,我找了一份薪水不錯的工作,月薪5000。
這在我們小縣城已經算挺高的了。
可婚後兩個月,我就想離婚了。
因為這兩個月來,老公都把工資交給了婆婆。
第一個月,我沒說什麼,畢竟有了我和女兒的加入,很多日用品都需要置辦。
可誰知道,第二個月,老公依然按時把工資交給了婆婆。
雖說家裡的日常開銷都有婆婆在管,但是老公月薪8000,婆婆全部拿走了。
在這個小縣城,兩個大人,兩個小孩每月的日常消費根本就不需要8000。
兩個孩子還小,也沒有上幼兒園。
而且公公每個月有近4000的工資也給了婆婆。
即使婆婆把公公的工資存起來不用,每個月也不需要花那麼多錢。
我跟老公商量讓他把工資存起來,我把我每個月的工資拿出來交給婆婆當做生活費和兩個小孩的營養費,他的工資我們可以存在銀行,等明年孩子上學用或者以防急用。
老公和婆婆商量了之後,婆婆衝到我房間把我臭罵一頓,我兒子的錢,你還想打主意?沒門,我跟你說!我兒子幫你養你跟別的男人的孩子,我還幫你照顧女兒,我兒子把錢交給我怎麼了?這錢你別想要過去,這個家你愛呆不呆,不願意就滾蛋!
我被罵懵了,望著老公,希望他能幫幫我。
誰知道他卻說,媽,這錢你拿著,誰都不會跟你搶的,她也就是一個提議,沒想要我的工資。消消火,彆氣壞了身子。
敢情原來我和我女兒一直都是外人,他家就沒與把我們當一家人看,連老公的工資都防著我在。
我也算明白了,老公前妻是怎麼會忍心和他離婚的,還不是家裡又是這麼一個強勢的婆婆。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了?要不要離婚?
我知道,半路夫妻本就不好相處,和一個不拿你當一家人的婆婆同住更是矛盾重重。加上跟錢有關,想安寧就只能委屈自己。
要是離了,女兒又沒人帶了,我也不想讓她跟著我去上班的地方吃苦。
如果不離,老公工資全部交給婆婆,完全把我當賊防著,根本沒當一家人看。
過日子是一輩子的事,我不想讓女兒跟著我過這麼窩囊的日子。
我真的好糾結,這婚究竟要不要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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