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病人後,家屬索賠失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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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值得商榷的幾件事情:
第一 、患者家屬聲稱的丟失的500元現金和財務,沒有任何證據。就是患者一說。
第二、醫務人員在那個搶救生命的時刻,生命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可以忽略不計。
生命至上的原則,去哪裡了
第三、還好這次搶救成功。如果不成功呢。。。。。。
第四、病人的父親口稱說住院費花了十幾萬,還說丟失東西,是兩碼事。
真想罵粗話,,,
是老人變壞了,,還是壞人變老了(這個年齡的老人,,應該是五幾年的還是四幾年的那批吧。。。。。)
第五、如果醫務人員在搶救病人的時候,還要想著您的服裝費。還要想著給你弄壞了衣服和物品要賠償,,,暈菜!!!!
第六、賠償的1000元錢,是參加搶救的醫務人員湊的。不知道這個老人,在接過這1000元錢時,您的手發抖嗎?
我願意給中南醫院急救中心的醫務人員承擔這1000元
夏劍主任,誰能幫我聯繫到!
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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