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患者剪衣服家屬索賠千元,是恩將仇報還是合理訴求?
李平的父親在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稱,自己對醫生全力搶救兒子的生命表示感激,但「一碼歸一碼」,醫院沒有把李平口袋裡的財物交給家屬,「工作中存在失誤就應該賠償」,「 500元是衣褲、數據線的費用,500元是現金損失,補辦銀行卡、身份證需要的時間成本還沒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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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室內,重度昏迷中的患者呼吸已經驟停。醫護人員剪掉其衣褲,進行心肺復甦等操作,最終穩定病情。但患者家屬稱,衣褲被剪壞後,患者部分財物在救治中丟失,遂向醫院提出1000元 「失物費」的賠償要求。
9月21日,三甲醫院武漢大學中南醫院,經歷了這樣的一場索賠。4名醫院搶救組成員以均攤形式,承擔這筆「失物費」。9月22日,記者從武漢大學中南醫院獲悉,院方對搶救組的救治行為給予肯定,並全額承擔賠償。此外,武漢市衛計委已過問此事,並要求在保護患者權益同時,安撫醫護人員情緒。
搶救剪患者衣物被索賠,醫生:能理解,可能1000元對他很重要。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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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中剪開患者衣褲 家屬索「失物費」
9月11日下午4點25分,一名患者被送至武漢大學中南醫院急救中心。資料顯示,這名男性患者名叫李平(化名),今年34歲,是武漢市區一家網吧的網管,當天下午在工作中忽然昏厥,網吧老闆隨後撥打120救治。
武漢大學中南醫院成立於1956年,是武漢一所公立三甲醫院。醫院急救中心副主任夏劍向記者回憶,男子因突發肺栓塞導致昏迷,送醫時心臟和呼吸均驟停,按程度屬於「極度危險」,急救中心醫護人員隨即組成搶救組救治。
現場監控視頻顯示,至少8名醫護人員參與搶救,其中4人先後對李平的胸部進行按壓。下午5點半左右,兩名醫護人員用剪刀剪開患者短褲及上衣,並將之放置在一旁。6點左右,搶救組使用人工心肺儀,對患者進行救治。
夏劍稱,在使用人工心肺儀後,李平情況有所好轉,並於當日晚間被轉入ICU治療。7天後,李平病情進一步緩解,院方將其轉入普通病房看護。
9月17日,李平的父親向醫院提出,李平醒來後曾稱,自己的褲子口袋內有現金500元、身份證、銀行卡、數據線等,如今與被剪開的衣褲一道丟失。其表示,醫院應當承擔衣物損壞、財物丟失而產生的損失,並據此向醫院提出1500元的賠償要求,名為「失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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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記錄下的患者搶救情況。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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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人員湊錢賠償後 院方全額承擔
新京報記者獲得一份由李平父親手寫的《收條說明》,其中稱,李平「於2017年9月11日因呼吸心跳停止在中南醫院急救中心搶救,遺失袋內物品(現金伍佰元,數據線一根,身份證、銀行卡各一張),要求貴中心賠償損失1000元,該中心醫務人員應要求,賠償現金1000元。」
院方稱,患者家屬於17日第一次提出索賠時,醫院認為,現場醫護人員搶救未出現差錯,且李平的財物丟失原因尚不明確,拒絕作出賠償。19日晚,李平家屬報警後,與警察一道來到醫院,再次提出賠償要求。最終,在警方協調下,賠償金額降為1000元,4名主要參與的醫護人員均攤這一費用。
李平的父親在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稱,自己對醫生全力搶救兒子的生命表示感激,但「一碼歸一碼」,醫院沒有把李平口袋裡的財物交給家屬,「工作中存在失誤就應該賠償」,「 500元是衣褲、數據線的費用,500元是現金損失,補辦銀行卡、身份證需要的時間成本還沒計算在內」。
新京報記者獲悉,事發後,武漢市衛計委過問此事,並要求保護患者權益的同時,安撫醫護人員情緒。武漢大學中南醫院一名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稱,院方對搶救組的及時救治行為給予肯定,並全額承擔這一費用。
在民警調解下,醫院同意賠償患者家屬1000元。 圖片來源/楚天都市報
對話
「該剪還是會剪,但工作可以更細緻」
9月22日下午,「剪掉患者衣褲遭索賠」引發關注時,當事醫生,武大中南醫院急救中心副主任夏劍正在急救室內,對一名患者實施心肺復甦。夏劍稱,經歷此事後,再遇到危險情況,「該剪還是會剪」,但也檢討自身工作「可以更細緻」。
記者:患者被送到醫院時是什麼狀態?
夏劍:送到搶救室時是昏迷狀態,屬於「極度危險」。當場做了心肺復甦,但情況非常不穩定,因為他的心臟是跳不動的,唯一能救命的辦法就是用人工心肺儀,讓他不至於腦部缺氧。當時,病人的老闆簽字後,就緊急上了設備。檢查後發現,病人兩邊肺動脈全部栓塞。
記者:搶救中,什麼情況下需要剪開患者衣褲 ?
夏劍:在急救中很多情況下,衣褲不剪不行。比如打針、輸液、用藥,都要剪掉衣褲;比如在實施心臟按壓時,要保證位置精確、速度要快,穿著衣服會耽誤搶救過程和質量,脫掉不僅慢,也不方便,因此也必須剪掉。急救中,每一分鐘都非常寶貴,按照國際慣例是最快剪掉,否則就會錯失病人最佳搶救時間。
記者:剪開後,患者的衣服去了哪裡?
夏劍:衣服剪了之後就放到一邊,沒有來得及也沒有精力去整理,按照慣例,應該是當垃圾處理了。這一點,事後想起來,我們沒有做到最好。當時認為,應該以尊重生命和搶救生命為主,沒有顧上。
記者:家屬來索賠時,心裡怎麼想?
夏劍:說實話,一開始知道這個事,心裡是有點不舒服的。後來換位思考,感覺家屬這麼做也可以理解,做出這一步,一定有他的道理。整個治療費用一共有十幾萬,患者本人在網吧做網管,家庭收入也不高,對於他們來說,1000元錢的損失,或許算是比較重的。
記者:如何看待這件事情引發的爭議?
夏劍:事發後,很多醫護人員還有網友表示,願意替我們來支付賠償,這個真的不需要。因為在處置過程中,我們的確有需要改進的地方,起碼可以做得更細緻些,醫患之間還是要和諧。
記者:發生這樣的事件,對日後的工作會有影響嗎?
夏劍:不會影響,以後再遇到緊急的情況,該剪的必需要剪,但可能或考慮得更細一些。
追訪
急救中如何判斷衣褲該不該剪?
多位曾有急救工作經驗的醫生表示,國內對於急救操作流程,目前並無統一規定。部分醫學類院校及醫療機構曾針對本單位制定內部操作規範,其中會對病情評估、心肺復甦按壓位置等提出要求,但並未細化到「剪不剪衣褲」的程度。
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院一名醫生稱,現場處置需要醫生根據病情作出判斷。而且必須快,「生命逝去只在一瞬間,遲了可能命就保不住。」其稱,為在最短時間內實施有效救治,剪掉患者衣物屬於常規操作,「比如骨科收治的一些病人,衣服和皮膚粘在一起,這時候必須馬上剪開。」
上述醫生表示,按照操作流程,剪開的衣物需要經過護士清理,並將其中財物交由家屬保管。武漢大學中南醫院急救中心主任趙剡曾向當地媒體承認,由於救治過程緊張,醫護人員未對衣物進行必要檢查,「確實存在失誤」。
辣評
為救人剪破衣裳遭索賠,醫院有責但訴求亦要講理
為救人剪破衣裳遭索賠,聽起來是不是很荒唐,不值一論呢?既然患者家屬追究起來,不妨看看各方責任。
搶救患者的醫生沒有責任。人命至貴,施救情況下,醫生有緊急處置且不受追究權。為救人剪破衣裳,符合醫療操作規範,也符合人情常理。如果這都不明確,下次醫生再遇此種情形,是不是要先問:要保命還是保衣服?難道應該這樣嗎?
醫院有責任。這項責任不是指向剪破衣服,而是財物丟失。褲子剪破,作為單位的醫院,理當負有保管財物的義務。現在弄丟了,醫院賠償,沒什麼好說。
不過,請注意醫院的說法,他們並沒有注意到衣物里有夾帶,匆匆忙忙,就把衣服丟棄。當天患者所稱財物,到底是遺落在發病場所或是途中,都不確定。因此他們拒絕賠償。
這個說法並非不合理。財物丟失這件事情,就是個普通民事糾紛。患者覺得醫院把東西弄丟,醫院說沒有,那就誰主張,誰舉證,最多就是打官司。
正常人到這一步,通常就是自認倒霉。撿回一條命,劫後慶餘生,還糾纏什麼?可是,這位新聞的主角,他就是要糾纏,要醫院賠償。這時候,讓人詫異的事情發生了。參與搶救的醫生,集體湊了一千塊錢,賠償給患者。
明明是醫院責任,醫生卻湊來了錢補上,這在法理上說不過去。不過,新京報記者從涉事醫院獲悉,院方目前已全額承擔這一賠償費用。
錢已經賠了,醫院也全額墊付了,但患者向醫院索賠,仍有值得審視的地方。
法律上,這位患者沒有違法之處,他的主張有正當的部分,但也有不正當的成分。
在1000元的索賠金額中,其中就包括剪壞衣物的費用,但這是做手術的必須程序,患者就其索賠,並不正當,情理上說不過去。我想,沒有哪家醫院和醫生喜歡這種患者。
幸而這次搶救成功。若是不幸搶救失敗,誰能說得清,他們除了正當的追償訴求,還會有什麼動作?
治病救人是醫院的天職,只要是患者合理的訴求,醫院都應該儘力滿足。但如果他們對醫院沒有善意的體諒,很自然地,也將收穫冷漠躲避。
偶爾治癒,常常幫助,總是安慰,這是醫生角色定位。但各行各業都有一個行業的正常定位,是非之外如果再加上道德因素,事情可能就會朝著不公正的方向發展。醫生與患者相互體諒,才能形成和諧的醫患關係。
就目前看,這起事件跟醫鬧沒半點關係,也是沿著理性對話的路徑解決。也希望圍觀者不要「加戲」,根據個別標題就腦補出「恩將仇報」的劇情。(文/陳興傑)
新京報記者 王煜 編輯 張太凌 校對 王心
值班編輯:李二號
本文部分內容首發自新京報公號「重案組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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