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花1年讀完麻省理工,30天學會畫畫,他說掌握1個方法,每個人都能學會4門外語……
今天這故事的主人公,名叫Scott Young。
本來,他只是一個跟我們一樣的普通人,但現在人家已經是赫赫有名的知識界網紅了…
我們就來說說這小哥究竟是怎麼搞事情的......
從高中開始,他就對人的學習能力很感興趣。讀大學的時候,他每天最多只花2個小時學習,別的時間愛幹嘛就幹嘛,就這樣,他還能門門課都拿A......
後來,他開始把自己看到過的、實踐過的方法都分享在網上,本來是做好人好事,結果有不少人懟他......
於是,小哥一咬牙一跺腳,為了證明給你們看,哥豁出去了...結果,你們都知道了...
1年讀完麻省理工...
30天學會畫肖像...
10天就學完大學4個月的課程...
有人採訪過小哥,問他是不是特別喜歡學習,結果他說:
並不是。我只是想用自己做實驗,讓大家重新思考學習的效率。
後來,他在這條路上越走越遠…
為了提高學語言的效率…他甚至走出了國門…
小哥專門花了一年時間,去到4個國家,學會了4門外語…最後,他總結出了一個人人都能學習任何語言的方法——在情景中學習。
剛開始我什麼也不會,但我去到當地之後,就會找一個人,叫他用當地的語言跟我聊天,不要跟我講英語。我們不停地說話,我很快知道一個詞在不同的地方該怎麼用,沒過多久,我能聽懂的就越來越多。
這一下激發了他的想法。等小哥離開葡萄牙之後,他接著又來了中國、韓國、西班牙,他用這種情景學習的辦法,學會每門語言都只用了3個月…
想想我們,學了十幾年英語,從小學到大學...多少人除了how are you,別的一句話都講不出來......當然,這也跟我們的學習方式有關。
很多人學外語,都是先學認字母。但你有沒有想過,這麼做其實效率很低。
實際上,英語和中文非常不同,英語的文字和讀音是緊密相連的。所以,只要掌握了讀音規律,如果你能聽,自然也能拼寫。
世界著名的語言學家Pimsleur,曾經這樣描述文字與聲音的關係:
閱讀,就是按照聲音規律進行圖像材料的解碼,而該語言的聲音,在閱讀開始前就應該已經掌握了。掌握一個語言閱讀能力的前提,是必須先能說一個語言。
換句話說,學習語言最關鍵的,是學習這種語言的聲音。再簡單地說,你得多聽。
剛開始時,沒學認字可能會覺得心裡不踏實,但習慣了之後你會發現這樣學進步很快、效果還很好。並且,從「聽、說、讀、寫」,轉變為集中學習「聽」,學習量也一下就減少了。就像Scott Young一樣,在情景中大量地聽,不用專門學習文字也能掌握一門語言。
想想你小時候是怎麼學中文的?是不是先學會了「蘋果」的發音,然後才學會這兩個字到底怎麼寫的?是不是你聽別人說得多了,自己就會說了?
根據中國人學英語的特點,他們把聽說能力的提升過程劃分成了7個階段,每個階段學習60天。
他們精選了60篇VOA材料和3部經典電影(《怦然心動》、《律政俏佳人》、《當幸福來敲門》)。
不僅如此,還把材料拆解成詞、句、文3層,幫助你從單詞開始,再到句子,最後到短文,層層建立聯繫,讓你可以一步步吃透材料。讓你學英語時,在情景中大量輸入聽力,而不是孤立地背單詞、聽聽力、讀文章、看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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