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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的殺人魔王,是否真的殺了那麼多人?

明末政治腐敗,農村破產,壓迫剝削日益加重,陝西又逢旱災,人民無法生活。

公元1628年,崇禎皇帝即位,他繼承的大明政權是一個氣數將盡、腐朽衰敗的爛攤子。國土北方有皇太極努爾哈赤率領的滿族大軍虎視眈眈,邊患不斷;內地則天災頻頻,盜匪蜂起,肆虐大半個中國。明朝最後一個皇帝面臨的局面是山河破碎,風雨飄搖。

陝西、山西、河南大旱,連年荒歉使饑民相繼為盜,從者十之有七。首先起事的有王小六、姬三兒、王嘉胤、黃虎、一丈青、小紅狼、掠地虎、闖王、劉六等,名目甚多。張獻忠和李自成初投王嘉胤,後與闖王高迎祥並為一股,攻略陝西、河南一帶。公元1633年,闖王高迎祥與活動在川東北一帶的搖天動、黃龍合作,率部由巫山水道入夔府。第一次入川,破大昌、巫山、雲陽、巴州。石柱縣女土官秦良玉帶兵阻擊,打散農民軍主力。張獻忠回竄陝西,集合殘部,新募流民據十八寨,已自成氣候。

張獻忠與李自成同為延安人且同歲,雖都是拉杆子起隊伍造反,但絕不同志。其間利害糾纏、合縱連橫自是題中之義,屬革命隊伍中的「內部矛盾」。只是有一次李自成進攻四川,在梓潼被洪承疇打敗,幾乎全軍覆沒,「孑身入楚,依獻忠,獻忠縱殺之。」(《蜀龜鑒》)李自成星夜逃出,才保住性命。但他們二人的造反事業有一點倒是共同的,那便是血腥殘酷的擾民害民遠遠大於「動搖了封建王朝的統治基礎」的作用。後人都說「張獻忠剿四川」,實際上李自成也幾進幾齣四川。張、李二人禍蜀,輪番為患,只不過張獻忠為害更烈罷了。

公元1634年,高迎祥、李自成、張獻忠聯合各路大小農民軍由楚入蜀,陷夔府、劍州,又屠巴州及通江、開縣等地。巡撫劉漢儒、總兵張爾奇帶領官兵阻擊,將其攆回陝西。張、李流竄於陝南一帶。公元1635年,李自成從車廂峽被困逃脫之後,糾結羅汝才、老回回、搖黃等十三家會於滎陽,稱「十三家支黨」。專在四川巴山、湖北、安徽、江西一帶為患。

幾百年來,張獻忠這個名字似乎就和「殺人」「暴虐」這些詞完成捆綁了。一提到張獻忠,人們腦海中浮現的,恐怕就是他舉起屠刀殺人的場面吧。說起張獻忠暴行,是足以讓人很得咬牙切齒的。此人不但殺男人,也殺婦孺;不但殺敵人,也殺自己的部下;不但用刀子殺,還變著花樣兒殺。

由於旱災糧食短缺,大西軍時常飢不果腹,張獻忠的軍隊每到一處,都會強佔大量婦女和少女,稍有姿色的充當營妓,其餘的則殺死後進行腌漬,以充作軍糧。

對於張獻忠動則殺人的變態行徑,歷來有眾多解釋。

其一,報復說。據野史記載,張獻忠少年時曾隨父親到四川內江賣棗,一次他們將馱棗的驢子系在富紳門坊旁,不料驢糞弄髒了石坊,被那戶人家破口大罵。他們鞭打張獻忠的父親,還命令他們用手清理掉驢糞。

此事在張獻忠幼小的心靈里埋下了仇恨的種子,他曾發下誓言:「我復來時,盡殺爾等,方泄我恨!」

其二,嫉妒說。也有研究稱,張獻忠的暴行源於跟李自成爭奪天下失敗,心態失衡,激起無限殺戮。魯迅先生也持這種看法,即張獻忠想動搖李自成的帝位,他認為殺光老百姓,就誰也當不成皇帝了。

其三,栽贓說。當代不少學者主張,清史所記載的張獻忠屠川乃清朝刻意污衊醜化,實乃滿清所為。事實上,除了清史之外,諸多野史及西方傳教士的《聖教入川記》都可以佐證這一事實。至於殺人數量上是否刻意誇大就難以論斷了。

張獻忠是明末農民起農民軍的重要領袖。在明末聲勢浩大,席捲全國的農民起農民軍中,他領導的隊伍卓有戰績,稱雄一方,是推翻以崇偵帝為首的朱明王朝統治的重要方面軍,也是李自成大敗後重整旅鼓的重要藉助和支持力量。他驍勇剛毅,慓悍頑強,又多謀善戰,機詐幽默。他的起義,反映了革命農民的利益,而他的生活道路,又有明顯的農民階級的缺點和局限性。封建文人與資產階級學者,將他描繪為殺人不眨眼的魔王,嗜殺成性的神經病狂。解放後史學界發掘了很多為張獻忠辨誣的材料,逐步還原了他的真實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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