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要曖昧,只想要愛情。」
聽說關注了會脫單哦
「我一點都不喜歡曖昧」
文/大餅
老薛有一首歌,叫《曖昧》。
聽他的歌時間不是很長,也就三四個月前吧,過去加上現在,我都是陳奕迅的小迷弟,但薛之謙這首《曖昧》確實也不錯,不是說寫得多好,唱的多好,聽了這首歌總能讓我想表達點什麼。
我這兩天為了緩解考二級的壓力,聽歌的頻率也多了,循環到了薛之謙這首歌,也突然想起好多。
老薛最近發生的事姑且就不談論了,我並不是多關心。
有人說,曖昧是件美好的事兒。
畢竟人都是犯賤的動物嘛,比起已經確定的愛情,欲說還休的那種感覺才更迷人一些;甚至說曖昧可以增加兩個人之間的情趣。
也有人說,曖昧是毫無意義的聊騷。
人生已經那麼辛苦,要是郎有情妾有意,那就乾脆一點,趕緊在一起,別搞那些嘰嘰歪歪的戲碼,不想娶我,就不要撩我。
身邊有好多人,也喜歡搞搞曖昧,今天聊這個,明天聊那個,內容還是特別露骨那種。
本以為兩個人都在等一個開口的機會,卻沒想到自己只是對方的選擇之一,自我揣測了半天,卻還是被安慰的淘汰。
感情像牛奶一杯/越甜越讓人生畏/都早有些防備/潤色前的原味/所以人們都拿起咖啡/把試探放在兩人位/距離感一對/就不必再赤裸相對
我有個補習班認識的朋友,跟我一樣也是個愛寫東西的人,不過他寫的東西和我確實不同,他寫的文章,隔著屏幕都能感覺到仙氣,比較偏古風,和我這種這麼接地氣的寫法可不一樣。但我們也確實因為有共同愛好很聊得來。
他比我大一屆,但是大三了都沒戀愛過,她是那種可以和女生很聊得來,而且是直接能用文字吸引住異性的那種,然而顯然我就不行。只要有他在,我覺得我我就可以不用整天熬這麼晚寫推送了,寫了也沒人看!
半年前她去參加他們學校的社會實踐,一同參加的一個女的加了他的微信,一開始只是加了打了個招呼,不過後來這姐們兒天天給他說晚安,評論點贊他的每一條朋友圈,他在那些成仙的文字底下各種花式留言。
最重要的是,他總在晚上接收到來自她是求愛信號。且,撩得很高級。
對了,她比他還大一屆,不得不說,老學姐就是會撩~
於是在吃過三次飯看過兩次電影之後,他也是情竇初開,覺得可以進一步發展時,那位學姐卻整天說忙啊忙~
久而久之,他問起她:「我發現我好像喜歡上你了,你呢,你喜歡我嗎?」
學姐隔了很久才回他:
「我們是好朋友。」
他突然覺得自己好像被耍了一般,文章依舊是雲里霧裡,但那段是時間,我從他的文字里感受到的卻是:
再見。
不,這輩子都不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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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早表白不好,談愛情是一個慢慢的過程。最美的距離,往往是兩個人之間的那些交往的細節,比如一起看部電影,感覺兩個人又拉近一點。如果你表白太快,你會犧牲掉這中間一段最美麗的距離。」
曖昧時或許很美好,相處時都彼此很羞澀,卻拼了命地試探,總在猜測著對方是不是喜歡自己,有多喜歡自己,什麼時候會表白……
於是我們開始揣測著自己,揣測著對方,卻發現在這個能夠閃戀速食愛情的年代已經不允許做太多揣測,揣測的結果往往是錯過。
也許自己只是對方的一個備選答案。
愛你的人會認真向你表白,而不是撩個沒完卻不肯說「我喜歡你」;愛你的人不會讓你等待,不會讓你傻傻的過著一天又一天,以為自己躺在蜜糖里,卻不曾想自己成了備胎。
真的,就像薛之謙唱的那樣,年輕的時候別怕一個人睡,要記得等一個對的人,不與他曖昧,只與他相愛。
其實我並不喜歡曖昧,儘管如此。
大餅先生
一個正在長大的公眾號
被醫學耽誤的文字愛好者
你不在的時候,我都在忙著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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