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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幫中的他認罪態度最好,子女成為世界富商後拒絕加入美國國籍

王洪文農民出身,靠著文革起家,因毛主席的賞識,成為繼林之後的第二個所謂"接班人"。王洪文從上海到北京擔任副主席之後,曾向妻子提出過離婚。有人說,這是王洪文地位變了,看不起仍然還在工廠里做工的妻子了。

王洪文從上海到北京擔任副主席之後,曾向妻子提出過離婚。76年10月5日下午,王洪文寫了一張條子交給廖祖康說:「你到管理處借500塊錢給根娣帶去,你告訴她,我離婚也是為了她好。」

妻子崔根娣當時對轉達王洪文之意的廖祖康說:「他的好意我明白,只要把孩子給我,我會答應離婚。從今後他做他的官,我做我的工,各人走各人的路。」

在「四人幫」之中,認罪態度最好的要算王洪文;張春橋一言不發,瞪著三角眼,以沉默相抗;姚文元總是咬文嚼字,避重就輕,至多承認犯了「錯誤」,不承認犯罪;江則「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大鬧法庭,以至寫下《我的一點看法》相抗。倒是王洪文問一答一,問二答二,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早已沒有「造反司令」那副不可一世的神氣。

1981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對王洪文作如下判決:「判處被告人王洪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洪文表示服從特別法庭的判決,並在最後陳述中申明了自己的態度。

四人幫中的王洪文認罪態度最好為何被判的最重?別的主犯則分別判以無期或有期徒刑。因王洪文還年輕,他自己就曾說過,十年以後再看分曉。對他判輕了可能還會出來起作用。

王洪文的妻子崔根娣在他倒台後沒有拋棄他,還帶著女兒去看望在監獄的丈夫,即使此前被要求離婚,夫妻兩人有三個子女,不過沒有收到他的牽連。

王洪文的子女有三個,一女二子,大女兒名叫王亞萍,兩個兒子分別名為王亞軍、王亞民,在王洪文得勢時沒有享受到什麼特別的優待,在他死後,他們也都過著普通的生活,跟崔根娣住在上海。

1981年,王洪文預想的那一天來了,作為「四人幫」反革命的主犯,被最高法院判處終身監禁,被囚禁在秦城監獄。令她意外的是,崔根娣帶著子女過來看他了,面對領導的談話,她表示不管王洪文怎麼樣,都不離婚,要等著他。此後每逢國慶,她都會帶著子女去探監。

王洪文子女如今都在上海發展,都是經商的,據說做得挺成功的。兩個兒子比較低調,是企業家,其中王亞軍是一位從事古董買賣和收藏的專業人士。

王洪文的女兒王亞萍做的是酒水生意的,做得很不錯,往返於北京和上海之間,在兩地有自己的房產,在上海有高級別墅。王亞萍此前參加了音樂會,穿著莊重典雅,看得出有保養過,是個時尚的人。在聚會中,她表示收到過不少美國和台灣的人到那邊定居的邀請,不過她都謝絕了,因為她愛祖國,不願意遠離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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