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警察粗暴執法輿情觀察:該誰誰,不糾結
輿情洶湧中的關鍵詞——上海警方認定「摔娃」是「粗暴執法」
上海警方官方微博回應松江警察粗暴執法事件。資料圖片
9月1日,開學第一天,許多人的手機被新生入學的溫情畫面刷屏。而下午,一條短視頻讓微信朋友圈頓時群情激憤。
畫面是警察與一位懷抱孩子的婦女爭執中,警察一個背摔將婦女制服,驚悚的是孩子也跟著被重重地摔到了地上!爆料人稱,這是在上海的松江。很快又有頗「權威」的博主試圖反轉劇情,稱這是2015年外地的某箇舊視頻。但是,新的「反轉」來得很快。下午14:07,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官方微博稱,民警在執法過程中,遭遇了「暴力阻撓」,涉事民警當即被停止執行職務並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
松江警察粗暴執法事件視頻截屏。資料圖片
網路輿情依然洶洶。新曝出的現場視頻中,懷抱孩子的婦女違停被查,且承認有推、掐警察行為。焦點於是集中在了松江警方的「暴力」定性:一手抱孩子,一手和警察推搡,能有多「暴力」?
劇情在晚間18:33達到高潮。上海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回應,稱該事件中警察為制止當事人無理糾纏而粗暴執法的行為是錯誤的。這則被視為警方「公開致歉」的博文,用短短几十個字,闡述了事件是非經過。
松江警察粗暴執法事件視頻截屏。資料圖片
關鍵詞——上海警方認定「摔娃」是「粗暴執法」,這一不閃不躲、正視事實、清晰定性的態度,在不到5小時的「轉、評、贊」即破8萬次
然而,在向具體事件追責的聲浪稍歇後,輿情出現了明晰的分水嶺。
分裂的輿情,警察和抱娃婦女你挺誰——朋友圈紛紛站隊
輿情疾速發酵的同時也迅速分野,有評論稱,「引發了朋友圈的撕裂。」
孩子被摔,仍舊是最觸目驚心,也最扣人心弦的輿情痛點。很多人和網友「愛--莫能助」一樣在究詰,「警察野蠻暴力執法更可怕,公權力就是這樣可以隨意的侵犯每一個人」? 「視頻里交警明知採取強制措施有可能殃及孩子的情況下,仍採取了絆摔動作去控制該女子,結果導致孩子重摔在地。」山東中強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峰說。孩子的身心安全大於天——大批網友怒懟交警。
網友對松江警察粗暴執法事件的評論。 網路截屏
有網友將網傳視屏細細分解,痛斥當事女車主「置孩子於險境」,「用孩子博同情碰瓷警察和綁架輿論。」網友「洞庭湖De老麻雀」憤憤說,「作為一個母親,遇到這種事情,完全不顧孩子的安危,還有臉得到同情嗎?此時,孩子只不過是她手裡的棋子和籌碼!」 不少人追問,「處理了暴力執法的民警,那位襲警的女士咋處理?」
也有不少網評在力挺警察群體,也不乏對當事警察的同情之聲。
輿情衝突背後,是權力與權利的認知錯位
輿論紛爭中,警察、女子、兒童這些字眼被不斷提及,成為鮮明的網路標籤,傳遞著社會各種情緒和態度。既是多元階層訴求的釋放,也暴露了就法治意識而言社會共識基礎依然脆弱,對事件涉及的權力與權利存在認知錯位。
從某種程度上說,警民關係折射著政府與民眾的關係。政府行為中,和公眾接觸最頻繁、距離最近的就是公安,民眾需要警察機關提供安全保障,警察機關需要民眾支持達成社會有效治理;但在處理社會矛盾過程中,執法程序不規範和個體利益不當訴求之間,很容易引發激烈衝突。無論中外,概莫能外。
有網友調侃,「警民關係的複雜程度不亞於婆媳關係,一兩句話說不清楚。」說不清楚的,其實是權力與權利的邊界。正如人民網輿情監測中心秘書長祝華新所說,「日常細瑣的警民摩擦,往往源於雙方對執法者權利和公民權利邊界存在認知分歧。」
一方面,執法權威亟待提升,執法程序依然模糊、不規範。警察既是執法者,同時也受到法律約束,不可以隨意凌駕於法律之上。一如中青在線評論所言,「不能因為是執行維持公共秩序的行為而忽略對公民合法權利的保護,不顧公民合法權利的執法行為,無助於構建良好的社會秩序,只會製造新的社會矛盾。」
另一方面,公民權利意識日益增長而法律知識卻依然匱乏。祝華新引用中國警察網一篇帖文說,「公民遭遇人身或財產危及時想到尋求警察的救助,而追求個體利益時卻不願受包括警方在內的社會管理體系的約束——無論如何都說明民智遠遠未達到法治社會的要求。
網友對松江警察粗暴執法事件的評論。 網路截屏
輿情爭議之下的法治意識喚醒,一邊倒才最為可怕
反觀微信朋友圈的撕裂,也隱含某種若隱若現的積極因素。
在一次次網路圍觀和輿論質疑中,執法者的執法行為、執法程序在被放大鏡細細打量,從而也被人倫道德、被職務權力邊界嚴肅規範;在一次次社會矛盾衝突中、在表達多元且充分的辯論中,公民的法治意識也被漸次喚醒。此次事件,倘若輿論一邊倒支持警察或是一邊倒聲援當事女車主,其結果才最為可怕的——前者令執法者產生錯覺,以為權力可以任性;後者則讓法律威嚴掃地,執法環境惡化。
在經歷了幾個小時的網路口水仗後,更多理性聲音開始出現,《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常見阻礙和妨害交通民警執行職務行為現場處置規程》、行政法比例原則等等,一系列平素陌生的規範文件、執法原則,開始被大眾知悉。
理清了權力與權利的界限,民警與女事主的錯誤就該分而論之、分而治之——民警粗暴執法是錯誤的,當要依法從嚴治警;女事主交通違法理應受罰。釐清雙方責任,誰的錯誤都不是為對方錯誤開脫的理由。一如評論員曹林的「吐槽」——
「我不理解為什麼有些人就容不得別人提半句當事女車主的問題,好像一提就是在替警察洗地,警察問題歸警察,女車主問題歸女車主,不能因為警察問題更嚴重就迴避其他當事人問題」,「我反對的另一個邏輯是,用女車主的錯,洗警察的錯,用『先錯』去為『後錯』開脫,用因果鏈論證警察處置的正當性。」
權力邊界在監督之中不斷清晰
上海警方官微主頁簡介中寫道:警之魂,民之李,讓我們警民同心,攜手共鑄平安上海。資料圖片
看來,面對社會矛盾衝突中的輿情對立,暢通的表達渠道和信息公開,更有利於社會趨向理性。
因為有網傳視頻,有現場吃瓜群眾不斷補充事件細節,此次事件才不至於遭遇「羅生門」,「粗暴執法」的警察與強詞奪理的女事主各自責任清晰。
此次警民輿情,雖然爆發時看似轟轟烈烈,但在個案熱點很快會消融,值得關心的是示範效應。警察個人執法問題當嚴肅依法論處,公安部門應對網路輿情,既要回應民意,規範執法行為也應兼顧示範,保護執法信心。
輿情期待公安部門對該事件後續處理的結果及時公布,強化警察執法的職業化、專業化,用行動證明規範執法的決心。當執法程序公正、規範,並得到公眾的認可,它就自帶威懾力。一如祝華新在《輿論場上的警察印象》所言,「在互聯網大眾攝像頭和大眾麥克風時代,警方執法權力和公民人身權利的邊界,在眾目睽睽和眾聲喧嘩中被審視和放大,對警方構成強大的輿論監督,對公眾也是一種潤物細無聲的法治教育。」(人民日報中央廚房·零時差工作室 郝 洪 吳心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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