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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畫古今-04:美國總統:第1-4位

總統名錄-1:華盛頓-布坎南
趣畫古今-04:美國總統:第1-4位
美國總統們,一些事實,還有一些不是總統的


作者:Korwin Briggs,2016年4月29日下午12:04


我也不知道怎麼寫成這樣了。我一開始寫了一些關於總統們的趣事,然後又加了一些,之後又加了一些沒那麼有意思的在文章裡面,然後我才反應過來我差不多弄出來一個美國史入門…欸?所以我會分成幾個部分。[HW:我之後會慢慢發,因為文章很長,我會分成更多部分]

趣畫古今-04:美國總統:第1-4位
喬治·華盛頓
「美國國父」
在革命戰爭期間指揮軍隊,而且他當時如果想稱王基本上就沒什麼問題。他的假牙一般都是象牙的,不是木製的,而且也沒砍到過任何知名的櫻桃樹[HW:「落櫻神斧華盛頓」]


約翰·亞當斯
"沉浮長者"
律師、外交官、托馬斯·傑斐遜的朋友/對手/好基友一輩子,算是贏了一場和大革命時期法國的一……仗?


大事記:
1787:起草憲法···1789:法國大革命爆發···1791:批准《權利法案》···1792:白宮動工/梳打餅乾發明於馬薩諸塞州···1794:伊萊·惠特尼發明軋花機···1799:拿破崙執掌法國


喬治·華盛頓
1789-1797
無黨派
曾經我聽別人把美國的開國元勛們視作一群有錢的白人老頭,大部分時候我還挺能理解他們。他們說的也沒錯,但也有一群不老/沒錢/不是白人/不是男性的人,如果你不深究,很容易就略過了。但如果你要因為喬治·華盛頓老、有錢、是白人或者是男的(沒錯——他全佔了)而噴他,那我就要噴你了,因為喬治·華盛頓牛比上天了。
總結一下其革命前的生平:知名的有,曾在法國-印地安戰爭(歐洲的同學聽的更多的說法是有關殖民地屁大點事的七年戰爭)中服役,娶了位富婆,開了家農場,逐漸又在抗英國茶稅中斬獲人氣。當革命爆發時,他被任命指揮軍隊。從我了解到的來看,他把一群殖民地農夫變成真正的戰力這件事上真的很了不起,而打贏戰爭這件事上就一般般了,但這些已經足夠——美國誕生啦!差不多是這樣吧。當時花了好幾年決定起草憲法,然後花了更久決定下來一部合適的,但在1789年成功了,華盛頓也毫無懸念當選了總統[HW:是按照基本法,按照選舉的法,去產生的]
然後這就是我認為大家會忽視他重要性的地方。他不只是一位總統——他是*首位*總統。 他必須要決定怎麼做個總統。想知道我為什麼如此崇拜華盛頓嗎?他打贏了和「喬治三世,蒙上帝恩典,大不列顛、法蘭西和愛爾蘭國王,信仰的擁護者,漢諾威選帝侯,布倫瑞克公爵」 的戰爭,然後輪到他給自己定頭銜的時候,他就用了「總統先生」這幾個字。拿破崙·波拿巴和奧利弗·克倫威爾把他們引領的革命變成了自己的獨裁;華盛頓則引領自己的國家挺過了其脆弱/混亂的早年,之後告老還鄉了。
這裡也有一些關於他的奇怪謎團,其中最知名/最錯誤的就是他的假牙(象牙做的,不是木製的,但還是不舒服就對了)和他砍斷櫻桃樹並誠實地講出了真話(純屬虛構)

約翰·亞當斯
1797-1801
聯邦黨
在革命之前,約翰·亞當斯是一位機智、易怒,不知怎麼有些虛榮的波士頓律師,曾經為面對在1770年波士頓大屠殺中射殺非武裝平民的指控的英國士兵進行過漂亮的辯護(他們肯定是開槍了,但他們也是寡不敵眾而且是身處暴亂的萌芽當中)。他幫助起草了《獨立宣言》,在法荷戰爭時期出任外交官,被選為喬治·華盛頓手下的副總統,之後經過一番苦戰勝過了(前)哥們兒托馬斯·傑斐遜。但這樣沒毛病——之後他們又和好了。
亞當斯的任期與歐洲拿破崙戰爭的開始是同時的,他在任時最大的成就或許就是讓法國不再弄沉美國的船隻了。當然不止這些啦,但如果你想搞個小測驗啥的,記得要提到他宣傳了「甲、乙、丙事件」然後你就妥了,大概。
HBO 拍了一部關於他的迷你劇,但我想保羅·基文迪(Paul Giamatti)看著不是太像亞當斯,不然我就安利大家了。


趣畫古今-04:美國總統:第1-4位
托馬斯·傑斐遜
「蒙蒂塞洛智者」
農家、哲學家、科學家、親法人士、獨立宣言作者、從法國手中購得美國中西部土地,然後還和海盜們打仗。


詹姆斯·麥迪遜
「憲法之父」
《權利法案》主要作者、用一次失敗的對加拿大的入侵回應英國強征美國海員的壓迫。


大事記
1803:路易斯安那購地···1804:劉易斯與克拉克向西遠征···1808:貝多芬完成第五交響曲


托馬斯·傑斐遜
1801-1809
民主共和黨
托馬斯·傑斐遜是個又高又瘦、紅頭髮、有社交尷尬症,或許也是美國最聰明的總統了。他學習過他那個時代里幾乎每一門科學,起草了《獨立宣言》,還發明了數不清的東西,包括轉椅和乳酪通心麵(是一道菜品,不是這兩種原料)。他還有座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工廠。他也(或許)和他手下的一位奴隸睡了。
他在任總統時進行了「路易斯安那購地」,就是美國再北美從法國手中購買了一堆名義上屬於法國的土地。這場交易是否100%合法就不太清楚了,但美國想要土地,拿破崙想要錢,西班牙不弔這事兒,也沒人問住在這片土地上的人的意見。
說點不相關的但還蠻酷的事情:托馬斯·傑斐遜和約翰·亞當斯幾乎是同時死亡的,時間相差也就幾個小時,那天正好是距離簽署《獨立宣言》整整50年。

詹姆斯·麥迪遜
1809-1817
民主共和黨
你聽說過《權利法案》嗎?不知道的,給大家掃盲一下,那就是《美國憲法》前十條修正案,包括言論與宗教自由、收到公平審判的權利、持槍的權利等。當大家說美國是個自由的國家時,他們一般(差不多吧)指的是這些東西。在當總統之前,詹姆斯·麥迪遜是《權利法案》的主要作者。
他還主持了1812年戰爭,一場非常愚蠢的戰爭。看到沒,英國人在和拿破崙打仗,而且需要大更多海員,然後想了一下,美國人*基本上*就是英國人,所以他們就從海上抓美國人然後強迫他們為自己的戰船工作。於是美國宣戰了,只是自己沒有軍隊,然後半個國家都反對開戰,然後美國人在這場戰鬥中最大的勝利是發生在戰爭結束後的第三周。有一點,英國人燒了白宮。現在我們在開運動會之前都要歌唱這個事情了[HW:美國國歌歌詞源自1812年戰爭,開運動會(比如超級碗)前都會唱的]


我們下期再見!


本文譯自 veritablehokum,由譯者 HW 基於創作共用協議(BY-NC)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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