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里說別人是「綠蛆」,大陸配偶被罰6000元
新聞
09-25
因為不滿台灣男子在通訊群組內刷屏,47歲的楊姓大陸配偶在群內說對方是「綠蛆」,被對方提告。近日,台灣法院以公然侮辱罪,判罰該名大陸配偶6000元新台幣。
Line是類似微信的通訊軟體,在大陸無法使用
今年4月,楊姓大陸配偶在參與的手機通訊軟體LINE(與微信一樣是社交軟體)群組內,發現一名羅姓男子張貼前往深圳旅遊的相片,楊不滿羅不斷地張貼相片洗版(刷屏),於是點出羅的全名後,又說:「我們陸配都知道您是綠蛆」,因群內有82人,羅不堪受辱提告。
法官認為,網路常以「藍綠」指稱政黨支持者,而蛆是指蠅類的幼蟲,身體柔軟,色白而長,多生活於不潔凈的地方,以糞土等有機物為食,《重編國語辭典》所載檢索數據可供參考,是以「綠蛆」一詞足以貶損社會評價。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嫌,判罰大陸配偶6000元,得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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