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講好故事,少講大道理
(新華社/圖)
應該說,沒有幾個人願意正襟危坐,聽人一本正經或指手劃腳地講乾巴巴的大道理。老是講大道理,連孩子都會煩,就甭提大人了。
我發現在日常生活中,樂講大道理的有兩類人:一類是家長。家長要教育孩子,怎麼教育?不少是講大道理的。唾沫橫飛,道理放之天下皆準,可孩子並不一定聽。還有一類是領導,開會安排部署某項工作,怎麼細分責任、正視矛盾輕描淡寫,卻把重點放在為什麼要做這項工作上。往往這樣大道理過多的會,就會催眠,討厭開會的人就越來越多。並且我還發現,愛講大道理的人容易陷入「道理陷阱」,越講越感覺沒說透,越沒說透越想說卻越不靈,還認為聽的人如此「不可教也」,大傷腦筋。
什麼是大道理?宋代哲學家王陽明《別諸生》中有兩句詩「不離日用常行內,直到先天未畫前」,大意是:那些平常說的大道理,就在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就在他們與身俱來的行為習慣里。道理既然在日常生活中、行為習慣里,如果想要有人聽你的道理,就要真情實感,貼近生活,把道理講到身邊的故事裡、鮮活的細節里,才能讓人產生「身臨其境」的認同感。用講故事的方式傳達深意、感染他人,把深刻的思想、抽象的理論,轉化為鮮活的故事、生動的例子,才具有直抵人心的力量。
「誰會講故事,誰就擁有世界。」柏拉圖的話並不是信口開河。古今中外,無論是傑出的政治家、成功的企業家,還是傳世的文人、學者,很多都是會講故事的人。莫言說,「我是一個講故事的人。因為講故事我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莊子的文章不朽,能把一些微妙難言的哲理說得引人入勝,就在於他會講故事。比如《邯鄲學步》,講一個燕國人聽說趙國邯鄲人走姿很漂亮,便來到邯鄲學習邯鄲人走路。未得其能,又忘記自己的走姿,最後爬著回到了燕國。通過忍俊不禁的故事教導人——一味地模仿別人,不僅學不到本事,反而把原來的本事也丟了。這樣融入故事的道理,使人難忘。
可為什麼還是有一些人喜歡講大道理呢?我認為,一是講大道理過癮。「教訓人」會使人有「居高臨下」的幻覺,父母用大道理教育孩子,領導用大道理管理下屬,都有這樣的衝動,並且越講大道理越上癮。有的人當上父母或領導之前,少有講大道理的,當上了就開始講了,好像不講大道理就沒有多少閱歷和威信。二是講大道理省事。講大道理沒門檻,不像知識那麼專業系統,簡單又輕鬆。畢竟身教相對較難,但言傳,說說相對容易不少。
講大道理還極富遮掩和傳染的功效。在一個公眾場合,你不認識我,我不認識你,除了看職務、名頭,就是看「出口」,大道理一講,人立馬就顯得高大上一些。此外,因為大道理在「在日常生活之中、在與身俱來的行為習慣里」,一聽就懂,可以不假思索地轉述給別人,傳染性很強,這也是為什麼現在「雞湯」盛行的原因,大道理轉述就能用,使人顯得有知識又有教養的樣子。以至於,現在有很多事出現了,大家都講道理,而身體力行的人卻少得可憐。
寫文章更忌只講大道理,沒人愛看,會講故事就不一樣了。台灣作家張大春有關文章講道理是這麼說的:「破題說事不講理,把原來想講道理的心思按捺住,文章繞進故事裡娓娓道來,就顯得舒緩多了。」有的文章通篇大道理,站在一個制高點發表高論,這樣「居高臨下」的文章會使人生厭,讀者看文章不是來聽訓斥的,而是來獲取信息的,受啟發的。
可以說現在官場上的形式主義過多,看似義正嚴辭、高大上的東西很多,卻做的與說的、做的與寫的不一樣。
大道理其實也就是良知,而良知一定要表現為「見在」,要成為當下意識活動中的真實存在。不少人調侃「聽了很多道理,仍過不好這一生」,這不能怪道理,道理就在那兒,只是道理沒有「見在」人身上。
(作者為雲南省大理州紀委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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