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奧診所臨床實踐更新:雙相I型和II型障礙的診斷和治療
雙相障礙是嚴重的慢性精神疾病,其特徵在於躁狂或輕躁狂和抑鬱症的交替發作,或躁狂和抑鬱特徵的混合發作。雙相情感障礙的終身發病率約3-7%,治療雙相患者時,情緒癥狀和功能必須不斷的重新評估。本文提供了雙相情感障礙診斷和治療的簡要臨床指南,重點是雙相I型(BP-I)和II型(BP-II)兩個亞型。
診斷
精確診斷BP-I或BP-II障礙的第一步是,確定當前或過去的躁狂,輕躁狂和抑鬱發作。這些類型的情緒發作的診斷標準,以及用於鑒定關鍵癥狀的臨床篩查,見表1。有了這些信息,可以診斷出具體的雙相綜合征,包括典型的雙相性精神障礙亞型,BP-I和BP-II,以及循環型、臨床實踐中常見的中間型等表型(見表2)。
表1 雙相情感癥狀基本亞型的診斷標準和輔助診斷(點擊可看大圖)
表2 雙相情感障礙主要亞型的診斷標準
1)雙相I型基本診斷特徵:
至少有1次躁狂發作
躁狂發作與藥物、物質使用或疾病無關
提示:診斷BP-I型不需要抑鬱發作
2)雙相II型基本診斷特徵:
至少有1次輕躁狂發作
至少有1次重度抑鬱發作
無論是輕躁狂還是抑鬱發作都與藥物、物質使用或疾病無關
3)環型障礙基本診斷特徵:
輕躁狂和抑鬱癥狀≥2年;
不符合輕躁狂和重度抑鬱的診斷標準
2年期間無癥狀期持續不到8周
4)其他特定的雙相和相關疾病包括:
重性抑鬱發作+短暫的輕躁狂癥狀(2-3天)不符合輕躁狂發作持續時間標準
重性抑鬱發作+短暫的輕躁狂癥狀不符合輕躁狂發作的癥狀標準
輕躁狂發作之前沒有重性抑鬱發作
短暫循環性發作,癥狀持續<2年
5)物質/藥物引起的雙相及相關疾病診斷線索:
暴露於藥物或物質使用之後發展了心境障礙(躁狂,輕躁狂,抑鬱)
潛在的物質/藥物使用能產生情緒障礙
在物質/藥物使用結束後情緒障礙緩解
使用相同的物質/藥物或藥理學相關的替代品重新引發了情緒障礙的再次出現
6)由其他醫療條件引起的雙相及相關疾病診斷線索:
在現有或新診斷的疾病背景下出現了躁狂,輕躁狂或抑鬱
存在能引起情緒障礙的醫療疾病
表3 急性躁狂或輕躁狂的藥物治療
表4 急性雙相I型或II型的藥物治療
表5 雙相障礙維持期藥物治療
發病和過程
BP-I和BP-II的發病高峰期在12-30歲之間,雙相情感障礙的癥狀是持續的,特別是抑鬱癥狀。雙相障礙患者較一般人群的死亡時間要早8-20年,這種風險一部分可歸因於自殺,雙相患者的自殺率是普通人群的14倍;還有一部分患者死於肥胖、心血管或代謝疾病的共病。
結局
雙相障礙即使在治療時仍具有不利的臨床、社會和經濟影響。只有約四分之一的雙相障礙患者會從急性抑鬱發作中全面康復,儘管治療依從性良好,但疾病複發率和致殘率仍然很高。
參考文獻
Bobo W V. The Diagnosisand Management of Bipolar I and II Disorders: Clinical Practice Update[C]//MayoClinic Proceedings. Elsevier, 2017.
※3個問題了解遲發性運動障礙
※經前焦慮症的5大病因
※精神病臨床高危人群的CPA治療指南
※大規模研究:睡眠障礙影響雙相障礙的治療效果
※FDA批准首個應用程序治療物質使用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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