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你生了我但沒養我,憑啥我要養你?今生永不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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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記憶里,從來沒有感受到過家的溫暖,爸媽經常吵架,有時候還會動手,甚至還會連我也一起打。在我十四歲的時候,爸媽的婚姻終於堅持不下去了,而我也成了沒人要的野孩子。他們把我丟給姑姑再也沒有管過,後來爸媽各自重組了家庭,也有了自己的兒女。我在姑姑家幹活了才會有飯吃,這種低三下四的日子我過了很多年。
我二十歲的時候就離開姑姑出去打工了,這些年我拚命工作,想要讓自己的生活過得好一點,我明白我想要的只能靠我自己去爭取,經過自己的努力,我的工作慢慢穩定下來,待遇也不錯,還交了一個男朋友。就在這個時候,我親媽讓我養活她,還找了表姑做說客,媽的意思是她雖然和我爸離婚了,但是畢竟生了我,現在她也老了,而我有義務給他們養老。
這種話從媽嘴裡說出來,我真的很想笑。他們是生了我,但是從來沒有盡到做父母的責任,現在想讓我照顧他們?不可能。該說的我都說了,在爸媽把我丟給姑姑的那一刻開始,我們之間的緣分就已經斷了。
現在你們也有了新的家庭,那就讓你的孩子給你養老吧。媽,既然當初已經拋棄了我,那麼誰也不欠誰的,別說我沒良心,誰讓你當初沒有打死我,希望我們今生都不在相見。
如花姐姐答讀者問:
1.生活在一個沒有愛的家庭里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你爸媽對你的做法給你的童年造成了心理陰影,所以你很痛恨他們,現在你有了經濟能力,你媽就拉上親戚做說客,用各種理由讓你養老,聽著讓人覺得搞笑。
2.對於生了你卻沒養你的父母來說,他們不值得尊敬,但是你們畢竟有血緣關係,在法律上,你也存在贍養他們的義務。或許,隨著年齡的增加,你們的隔閡才會慢慢消弭。
※男友,你們家是皇帝選妃?還對我重重考驗,再見吧
※媽,你的做法我都看不下去,老婆不讓你看孩子我也沒辦法
※你背叛了婚姻,還想愛情,孩子,房子全要?哪來的自信?
※媽,當初你做的太過分了,現在我想養你,可是老婆卻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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