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富人攤上人命案,為何一定找白鴨?皇帝知道後氣得破口大罵!
到了清朝的時候,封建社會的刑罰已經發展的很完善。例如凌遲、斬首、流放、刺字、杖刑等,若是犯了殺人之罪,那就得償命,直接判死刑,這個是沒有商量的。一次康熙在菜市口旁邊喝茶,正好當天要斬首犯人,可當其中一個犯人押上來行刑台的時候,卻發現不對勁。這個本是他親自下令判死刑的,怎麼到刑場上卻變成另一人?咋回事?
店老闆在這一塊開了幾十年的茶樓,對這種事情實在是太清楚了。就對康熙說:「富貴人家那個捨得就這樣死去,他們會想盡辦法花重金找替身······也就是宰白鴨。而有的窮苦人家為了錢財,就會拿命去替他們頂罪!」所謂的宰白鴨,也就是富貴人家花錢財買個窮人作替死鬼。這一現象,在清朝的後期尤為突出。
根據清朝大學者陳其元所著的《庸閑齋筆記》,其中記述了父親陳鰲所親歷的宰白鴨之事。陳鰲當時在福建泉州府衙任職,當他看到從縣衙押上來的囚犯時,心中頓生疑惑。首先年齡與兇犯完全不符合,看起來也就十六七歲。其次根據送上來的案件報告,兇犯殺死的是個強壯的男子,而眼前這位所謂的囚犯,弱不禁風怎可能殺人呢?
陳鰲一看其中必有問題,就想解救他,跟他推心置腹的交流了許久,希望他珍惜生命。年輕人見到如此善心的官員,很是感動,就親口承認自己是「白鴨」。陳鰲就問他,知道做「白鴨」會死,想不想翻供。對面這位少年哭著說:「即使我翻供,然後大人您將一紙案件駁回。我又重新回到縣衙受審,可縣令早已被收買,即使我不受重刑罰,父母也不會饒過我!最後我非但救不了自己,反倒又搭上了父母,這不更慘嗎?」陳鰲瞬間心裡發酸,他知道只要決定做「白鴨」的那一刻起,就已經沒有回頭的可能了。他雖然知道黑暗,但他無能為力,最後看破一切直接辭掉了官職。
對於這種情況,清朝統治者來說絕對是痛恨的,因為這是不利於社會統治的。據《清實錄》記載,道光皇帝當年在審閱「宰白鴨」一類案子的時候,頓時勃然大怒,不停的拍桌子直罵,簡直快被這事氣死了!如果長此以往,富人、權貴犯罪只要一花錢買個替罪羊,就可以有人替自己死,他們就會更加的肆無忌憚目無王法,壓榨蹂躪百姓。同時朝廷官員被暗中收買,判案時全當睜眼瞎,只要有人頂罪就行,全然不顧真兇逍遙法外。這樣下去,大清豈能不走向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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