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鬧洞房花樣百千:新郎被人亂棍打死,新娘衣服被扒光任人撫摸
鬧洞房是中國傳統婚俗,在中國,鬧洞房不但喜家高興,親朋好友也得藉機喧騰一番,使出各種類新招數,讓新郎新娘「坐困愁城」哭笑不得。古人鬧洞房,取辟邪驅惡之意,又有融洽新人關係,表達賓客祝福之願,鬧洞房招數自是千奇百怪,琳琅滿目。
鬧洞房最先出自先秦時期,孔子在《禮記》中描述過當時的婚禮「淳樸習尚,沒有喧嚷紛鬧的場面」。如此看來,並非存在所謂的「鬧洞房」。西漢時期,鬧洞房一說開始出現,據《漢書》記載當時的燕地風俗「結婚晚上,大家歡聚一堂,無需拘束,暫且拋開禮節,為新婚夫婦歡呼助興。」
而真正稱得上「鬧洞房」這一說的,是出現在東漢魏晉時期。大家鬧洞房的方式喜歡灌酒爆粗口,且個地方式不一。據東漢政論家仲長統等人記載:「捶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趣之情趣」。意思就是說人們對新郎官十分放肆,要求他做一些自己最不情願做的事,不從可用棒子敲打他,或是用酒灌。對於新娘,則是毫無顧忌,大爆粗口,會問一些女孩子很羞於啟齒的問題。
甚至,腦洞房還鬧出了人命!據唐代馬總《意林》所記載,東漢時期有個叫張妙的人,到朋友杜士家去喝喜酒,結果興緻一高,飲大了。鬧洞房時用繩子吊起新郎,用棍棒敲打,結果新郎硬生生地被亂棍打死。張妙因此被告上了府衙,但由於「酒後相戲,原無本心,並無賊害之意」,得以倖免於死。
即使這樣的鬧洞房很多時候會鬧出不愉快,但到唐朝仍有發展,因此還出現過更加極端的例子。據載,鬧房之人在新婚之夜突然將燈熄滅,幾個喝的醉洶洶的青年男子便趁機將新娘衣服扒光,任意撫摸。結果新娘感到羞不可言,於次日投河自盡了。本是一場歡喜之盛宴,最終變成了兩家哀悼的喪事,實在是可悲可嘆。
到明清時期,鬧新房成為了各地普遍的風俗現象。清末,由於受到西方文化的影響,沿海大城市流行新式結婚,流程大大簡化,比較接近於西方婚禮儀式。婚禮上沒有惡作劇可搞,沒有鬧房調笑新人等不雅之舉動。但這種婚禮的也只是發生在受西方文化熏陶比較大的城市裡,一些城鎮和比較偏僻的農村並未有所改變,該鬧的還是要鬧。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婚禮也相對簡樸了,往往就是一張桌子幾盤糖果一張床,親朋好友吃一頓。80年代以後,婚禮再次熱鬧起來,開始從洞房走上大街,在馬路旁擺滿鞭炮,讓新娘難以落車,過程當中這對新人還會受到一些臭雞蛋爛菜籽襲擊等等。
如今,新娘在婚禮上受辱的新聞層出不窮,而且常常是被冠以「傳統習俗」的名義,畢竟中國文人的傳統文化根深蒂固,結婚是人生最重要的一件大事,而這種「鬧」則是一種歡樂的過程,能顯家族之興旺。不知道大家對現代「鬧洞房」的方式是什麼樣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