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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為何喜歡「鬥雞「這類的斗戲

中華民族的源頭如果從北京人算起,距今已經有四五十萬年。而進入文明,迄今也達五千年。如果將新石器時代的仰韶文明和河姆渡文明算在其中,更是超過七千年的歷史。在如此長的歷史時間中,有輝煌,亦有衰敗,中國人靠著頑強的民族個性,始終延續和創造著屬於自己的文明。大的方面,思想政治軍事文化,不需多談。即使小的方面,鬥雞走狗六博也有屬於自己的特點。「斗戲」,就曾經一度成為上到宮廷,下至民間非常熱衷的娛樂。

古人為何喜歡「鬥雞「這類的斗戲

所謂「斗戲」,就是指古代人們將禽、獸、蟲、魚等動物放在一起進行博斗取樂的遊戲。民間經常用做「斗戲」動物有牛、馬、犬、蟋蟀、蟬、雞、鵝、雁、鵪鶉,甚至還有老鼠、金魚等等。它雖始於民間,但是一旦進入宮廷,被帝王或者王公大臣們所喜歡與提倡,反過來立即會變成一種全民的時尚,甚至還能夠引起政治的腐敗,導致帝王驕奢淫逸,官員橫徵暴斂。蒲松齡有名的短篇小說《促織》,就將這一現象揭露的非常深刻。

「斗戲」出現的很早,在《戰國策·齊策》中記載:「臨淄之中七萬戶......其民無不吹竽、鼓瑟、擊築、彈琴、鬥雞、走犬、六博、踏鞠者」等情形。司馬遷在《史記》也有類似的說法:「臨淄甚富而實,其民無不吹竽、鼓瑟、擊築、鬥雞、走狗、六博、踏鞠。」這在當時非常盛行的遊戲活動。禽類斗戲中,鬥雞應該開始的最早。《左傳》中記載,季、郈二人鬥雞,各自用芥子和金飾武裝他們的鬥雞。如果從其時算起,鬥雞在中國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

古人為何喜歡「鬥雞「這類的斗戲

南宋人周去非在其《嶺外代答》中對於鬥雞有詳細的描述。他說:芥肩、金距的鬥技,見於《左傳》但未曾親眼看到過,我從廣西回來,路過番禺,才算有機會看到。番禺人非常喜歡鬥雞,尤其那些留在廣州的外來客商:「番人」,對於鬥雞更為著迷。雞出自番禺的,特別兇猛善斗。當地人飼養雞,也很有方法。打鬥的過程中,使出渾身解數,用黃金作為賭注,圍觀的人多的像圍了一堵牆。據了解,凡是鬥雞的雞,毛要疏而短,頭要豎而小,腳要直而大,身子要疏而長,眼睛要深而皮要厚,步子穩重目光專註,果敢而不亂動,看上去呆若木雞。就像這樣的鬥雞,每次打鬥必定會獲勝。

人們飼養雞,編草成墩,讓雞站在上面,則雞的腳經常保持穩定而不傾倒,把米放在比它頭高的地方,使其挺起胸膛向上啄米,鍛煉它的頭經常豎起而嘴鋒利。割掉雞冠和肉髯,使另一方戰鬥的雞無從下口。疏剪尾巴的毛,使它臨陣時能夠及時的迴旋周轉。經常用鳥羽攪入雞的喉嚨,除去口液,而捧米餵養,有時用水噴它的腋下兩側。飼養和訓練都有規矩,絕不可亂來。到了戰鬥時,一定要讓它儘力拚死戰鬥,勝負一分,死活就大不相同。因為斗敗的就會意志頹廢,終身不能再斗,只能作為鍋中之物了。但是,常勝的雞雖然贏得勝利,可是也因此而早衰。因為每次打鬥都要面臨無數次的死亡。

鬥雞的比賽,按照約定,一般為三個回合。開始打鬥片刻,這隻雞如果失利,它的主人就要抱著雞稍事休息,除去嘴中的口液並且飲水,養足氣力,這是第一回合。再次打鬥如果對方的雞失利,它的主人也會抱著雞稍事休整,如同前一隻雞那樣補充體力再次投入戰鬥。這是第二回合。最後一個回合是,雙方雞的主人都不得參加,兩隻雞的勝敗生死就此判定。

雞開始斗的時候,用爪猛擊對方,稍微疲憊,便開始迴旋互啄,如果一下子啄到對方合適的地方,嘴就牢牢咬住不放,再用爪來幫助,能夠這樣出手的雞一定是勝者,雞的主人更是因此喜形於色。

外國的客商,這些「番人」,對於鬥雞比賽更加重視。而《左傳》中所謂的「芥肩」、「金距」算是徹底用上了。所謂「芥肩」就是將芥末撒到雞的翅膀下,兩隻雞斗在一半,感到疲勞時,互相圍著打轉,乘機互相把頭鑽到對方的腋下,再翻轉身來互相用嘴廝殺,因為有芥末可以眯住對方的眼睛,所以這是用來獲勝的很重要方法。所謂「金距」,就是像雞爪一樣的薄刀,套在戰鬥「雞」的雞爪之上。比賽開始後,一揮雞爪,如果對方不注意,立即能將雞頭削掉。一般情況下,「金距」的取勝在比賽的開始,「芥肩」的取勝在比賽的終了。周去非最後感嘆道:「小人好勝,做這種兇惡毒辣的事,使得小動物不得生,從三代就已經開始了。」

古人為何喜歡「鬥雞「這類的斗戲

晚於鬥雞的還有鬥鴨、斗鵝、斗雁,《西京雜記》中寫道:「魯恭王好鬥雞及鵝雁」;《南史·王僧達傳》中有「於揚列橋觀鬥鴨」。而鬥鵪鶉相較前面的鬥雞、斗鵝、鬥鴨、要晚,大約在唐朝以後出現。

「斗戲」雖為嬉戲,亦如天下其他事,必須有所節制,如果沒有節制,結果必然變成災難。「天子一跬步,皆關民命」,北齊幼主高恆,在位僅僅一年就被滅國,雖然政事上毫無建樹,但是他以鬥雞卻名垂史冊。《北齊書》說他是:犬於馬上設褥抱之,鬥雞亦號開府,犬馬雞鷹多食縣干。」連馬和鷹犬都要有「儀同和郡君的封號,雞也要封「開府」,可想而知,其治下的國家如何無道。高恆不僅愛好鬥雞走狗,還喜歡蠍子,曾經一夜索要蠍子,下面的人急忙幫其辦理,到了天亮終於得到三升,這才交了差。他要求苛酷,如果早上提出所要玩物,必須晚上就要辦好。給他辦事的官員為了能夠按時完成任務,所以就要五倍十倍的價格購買,賦稅越來越重,徭役日益繁多,國庫漸漸空虛。可是高恆依舊照玩不誤。錢不夠,怎麼辦?於是開始賣官。把各地分派給諂媚取寵的人,有的得到兩三個郡,有的得到六七個縣,各自分掉了州郡,公然出售官位,因此州縣的官職大多出自有錢的商人,爭相貪婪放縱,民不聊生。

當然,中國歷代帝王中,也並非人人都愛好博戲,他們中有很多人就非常反對,甚至深惡痛絕。譬如,出生貧窮的朱元璋就對閑玩賭博相當痛恨,並且嚴厲懲罰。「見人博弈者,養禽鳥者,游手游食者,拘之逍遙樓上,使之逍遙,盡皆餓死」。博戲本來並無錯,即使如一代英主的李世民也愛玩鷂鷹,但是將娛樂玩耍的遊戲「升華」至高恆那樣的境界,繼而導致國家滅亡,其愚蠢、昏聵也是世所罕見,前無古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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