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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 | 古今植樹趣聞

古往今來,有許多崇尚植樹造林的趣聞佳話,至今仍廣為流傳,激勵後人。

慶功栽楊

遠在西周時期,「常勝大將軍」沙俊其,每打一次勝仗後,都要命令全軍將士在沙場上「人種一樹,以慶武功」。從此,這種慶功栽種楊樹伴隨著這位 用兵如神的將軍,遍種崇山峻岭。

生兒育樹

《齊民要術》記載,生兒育女,要給每個嬰兒栽20棵樹。等到結婚年齡,樹就可以做車軲轆,按一棵樹可以做三副軲轆、一副值三疋絹計算,20棵樹共值180疋絹,夠結婚費用。為嬰兒植樹,是當地盛行的風俗。現在貴州的侗族等少數民族地區還有為出生子女種「女兒杉」的習慣。

治病種杏

三國東吳名醫董奉,醫術精湛,濟貧善施,為人治病不收財禮。只要求治好一個輕病人,種一株杏樹,治好一個重病人,種5株杏樹。天長日久,他的房前屋後竟有10餘萬株杏樹,人稱「董林杏仙」。後來,每當杏子成熟,董奉把它換成糧食,賑濟窮人,這就是歷代傳為美談的「杏林佳話」。從此,「杏林」成了醫學界的代名詞。

思鄉植柳

唐代文成公主遠嫁西藏松贊干布,特地從長安帶去柳樹苗種,植於拉薩大朝寺周圍,以表達對柳樹成蔭的故鄉的思念。因此,這些樹被稱為「唐柳」或 「公主柳」,現在已成為藏漢友好交往的歷史見證。

寫詩護樹

愛國名將馮玉祥愛樹如命,曾在軍中立下護樹軍令:「馬啃一樹,杖責二十,補栽十棵」。他駐兵北京,率領官兵廣植樹木,被譽為「植樹將軍」。駐兵徐州時,帶兵種植大量樹木,並寫一首護林詩喻示軍民:「老馮駐徐州,大樹綠油油;誰砍我的樹,我砍誰的頭。」

道路植樹制度

此一制度始於周代,而且河南洛陽是最早施行這種制度的城市。周代,洛陽各幹線車馬大道上都有綠化。當時規定凡有道路的地方都要植樹,置廬舍並藏食糧,以供守路者食宿。最初的道路植樹,是作為道路的里程標誌,爾後發展成為綠化道路。春秋時期成書《詩經·小雅·採薇》載:「昔我往矣,楊柳依依。」

《詩經》中頌揚召公的《甘棠》中寫道:「蔽芾甘棠,勿剪勿拜,召公所說!」從《甘棠》三章中,說明路旁草木盛茂,人人愛護道林,也可以看出筆直的周代車馬大道的兩旁,植樹很多,管理得很好,人民也倍加愛惜道旁樹木。《左傳·襄公九年》,有晉國軍隊曾「斬行栗」的記載,說明春秋時期的道路植樹相當普遍。到了秦代,洛陽的東方、東北旁、西方車馬大道,每隔三丈(古今6.9米)遠植一棵松樹,也就是西漢賈山在《至言》中所講的「三丈而樹,樹以青松。」漢代大道旁栽植桐梓之類的樹木。隋大業元年(605年),煬帝在開鑿洛陽至揚州的大運河同時,在運河兩岸開大道,「種榆樹、柳樹,自東都至江都二千餘里,樹蔭相交」。至元代,河南府及所轄各縣在道路旁植樹造林,凡「非理砍伐」路旁樹木者,由「各路達魯花赤管民官依條治罪。」道路植樹制度就這樣沿襲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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