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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男方買房不肯加我名字,親媽提出這個要求,其實並不過分

下個月,我就要結婚了。老公雖然是雙方親戚介紹認識的,但我們彼此還算有共同語言,在一起不會感覺無聊,其他什麼都好,雙方家長都也都同意我們交往。

可是到了商談婚事的時候,我們倆家卻出現了不同意見。其實,我們雙方條件也不算好,他家比我家好些。

對於嫁女兒,我媽唯一的條件就是首先男方要買一套房,並且要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至於禮金彩禮方面,我媽只要求給四萬八就行。

婆婆聽到這話之後,當時明顯不太樂意了,就說:「房子我是會買的,但是只寫我和你爸的名字,你們倆結婚之後,房子歸你們使用。」

我媽知道婆婆的意思,也不好說得太直接,更不想因為房子的事情,令雙方都不愉快。她說:「親家母,要不這樣吧,房子隨便寫誰的名字都行,畢竟這買房子的錢都是你們出的。所以呢,我覺著在彩禮錢上做一下變動吧。之前我說的四萬八,現在改成十萬八,你們看如何呢?」

公婆二人聽我媽說完之後,顯然有些不知所措,也不敢說話,反而扯到別的話題去了。最後,公婆二人答應給十萬八的彩禮錢。

吃過飯回家,我問媽媽:「你怎麼突然提高彩禮了呢?」

「傻女兒,我是嫁女兒,他男方不下點兒本錢,我能把女兒嫁給他嗎?」媽媽笑著說道。

「那你到時候你退給他家多少呢?」我又問。

「退?買房,讓加個名字都不行,十萬八給了我還能退嗎?到時候,媽把這些錢都給你,女兒嫁過去了,身邊沒點錢傍身可不行,現在的年輕人,說離婚就離婚的,你們是相親認識的,時間也不長,感情基礎薄弱,萬一走到那個地步了,自己還有錢嘛。」聽媽媽這樣一說,我便不再反駁她了,媽媽說的是有一定道理的。

後來,我只要到婆家去吃飯,他們家人就會輪番上陣,跟我說家裡拿不出那麼多的彩禮錢,於是我學著電視劇里演的那樣,「終身大事,一切由父母做主」,哈哈,最後他們也沒辦法。

可是,現在我心中有些感覺到不安,擔心以後會出現各種矛盾,網友們,你說會不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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