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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南京!妻子發現丈夫出軌用數據線將其勒死,丈夫婚外兒子索賠109萬

悲劇發生在南京市棲霞區仙林某小區,根據公訴機關指控,今年 2月 5日,棲霞警方接到中年女子蔡艷報警,稱自己的母親苑紅將父親殺了。接警後,警方火速趕往該小區,此時,63歲的女主人苑紅正在家中。蔡艷告訴民警,母親服了安眠藥,警方迅速組織人員將其送往醫院,經搶救,苑紅無大礙,不過她的丈夫蔡大明已經死亡。

警方將苑紅控制,經訊問,苑紅交代了事情經過。原來,當天上午 10點多,苑紅與丈夫發生了爭吵,丈夫揚言要放火燒房子,還動手打她。苑紅交代,她為了讓丈夫平靜下來,在飯里放了一點藥片,希望能制止丈夫做過激舉動。不過蔡大明並沒有平靜,反而仍與她激烈爭吵,並用手扼她的脖子,嘴裡還喊著要打死她。苑紅反抗時,隨時抓起客廳里的手機數據線,勒住了丈夫的脖子。

"我也記不清勒了多少時間,最後發現我的衣服上有血,就去洗澡了。"苑紅在法庭上稱,她洗完澡出來後,看到丈夫仍然躺在地上,就上前拍了拍丈夫,然而沒有反應,她摸了摸丈夫的頭,發現已經涼了。意識到自己將丈夫殺死後,苑紅六神無主,她沒有想到竟然有如此嚴重的後果。"當時家裡就我們兩個人,人是我殺的,我也不想活了。"於是苑紅服下了安眠藥準備了結自己。

巧的是,當天一個朋友找苑紅,但打她的電話不通,蔡大明的電話也打不通,這位朋友懷疑出了事,便通知了苑紅的女兒蔡艷。蔡艷急忙趕到父母家中,見到了母親,母親讓她趕緊"救救爸爸",並讓她報案。

今年 2月 6日,苑紅被南京棲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丈夫婚外情生下兒子現已 13歲

夫妻倆到底是為什麼打罵,進而發生如此慘劇呢?

在庭審中,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苑紅與丈夫結婚 40年,兩人的女兒今年已經 39歲。但一家人的平靜生活在去年 6月份被打破了,當時苑紅在丈夫的衣服里發現了一張男孩的照片,對此丈夫沒有給出合理解釋,很快苑紅便知道了事情真相。原來,丈夫早在 2003年就認識了一名外地女子盧某,當時盧某離了婚,兩人慢慢走到了一起,次年盧某生下了一個男孩。

不單如此,蔡大明還將位於江寧的一套小房子過戶到盧某名下,雙方約定房價是 45萬元,但實際上盧某隻付了 8萬元。"他是一個『雙面人』。"苑紅是文盲,但她在庭審中說出了這句話。她在法庭陳述時說,得知丈夫有婚外情,而且已經有了這麼大一個兒子,非常傷心。"我得抑鬱症已經二三十年了,一直吃藥。"苑紅說,自從發現丈夫的婚外戀情後,夫妻倆的感情就不好了,丈夫不但會罵她,要求離婚,有時還會動手打她,讓她拿錢,養他婚外生的兒子。苑某思前想後,選擇了隱忍,並計劃拿錢給蔡大明,養那個男孩到 18歲。

不過,這種事情放在任何一對正常的夫妻身上,雙方都不可能平靜面對。今年 2月 5日,夫妻倆又發生了激烈爭吵,蔡大明動手打妻子,苑紅反抗,最終發生了悲劇。

婚外兒子提出刑附民訴訟要求賠 109萬

在法庭上,公訴機關的一份證據顯示,案發前苑紅身上有多傷痕,這是蔡大明毆打妻子造成的。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苑紅雖然身體不太好,但她一直孝敬公婆,與婆家人相處得比較融洽。案發後,蔡大明的兄弟姐妹出具了諒解書,希望法院對苑紅從輕處罰。苑紅的辯護律師表示,苑紅沒有殺死丈夫的主觀故意,應屬於間接故意殺人。另外,權威醫院做出的鑒定結論顯示,案發時苑紅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另外案發後苑紅認罪悔罪,且屬於自首,按規定應從輕、減輕處罰。

由於苑紅是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女兒蔡艷作為她的委託代理人出庭。她在法院上聲淚俱下,"我爸爸已經過世了,我媽媽身體不好,一直在吃藥。我作為女兒,請求法庭判我媽媽監外執行。"蔡艷說,她願意做母親的監護人,保證母親在社會上遵紀守法。

在刑事部分庭審結束後,法院接著審理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蔡大明婚外兒子的委託人是盧某,但盧某母子並未出庭,她們的代理律師提出,要求法院依法追究苑紅的刑事責任,並向苑紅提出包括死亡賠償金、撫養費、教育費等總計 109萬元的賠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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