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法」10月起實施,做好人要有這些「正確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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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被俗稱為「好人法」的第184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記者採訪了相關業內人士和法律專家,在他們看來,被視為中國「好人法」的正式實施,將從法律層面鼓勵更多人「路見危難,伸出援手」,同時對「英雄流血又流淚」說「NO」。
良法為善治
民法總則第184條為好人「撐腰」
從2016年12月到今年3月,民法總則(草案)第184條經歷了3次修改。最初的版本是「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害人損害的,除有重大過失外,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經過三次修改,大會表決稿刪除了前幾次審議稿中的「重大過失」字樣,僅規定「因自願實施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幾次修改釋放了鼓勵大家見義勇為的明確信號。
「第184條回應了近幾年老人倒地不敢扶等社會熱點問題。幾乎每個人都有可能遇到突髮狀況,一旦倒地不起,大家面臨三種選擇,一是等待公力救援,這種救援很難做到非常及時;二是親友來救助,但很多時候也無法第一時間聯繫到親友;常態是發生意外後身邊的人能夠進行幫助。第184條填補了此前的法律空白,規範了這類行為,從法律層面鼓勵更多人勇敢伸出援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成說。
「從國外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情況看,也都有類似的『好人法』,旨在鼓勵見義勇為。立法的目的在於鼓勵見義勇為,保護熱心救助人,免除其後顧之憂,倡導和培育樂於助人的良好道德風尚,樹立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程新文說。
王成告訴記者,除了第184條,民法總則第121條規範了沒有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的情況下,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進行管理的行為,幫助他人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支付為此產生的費用。
王成舉例說,比如受益人心臟病摔倒被好人送到醫院,他應該支付打車費。第183條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淚」的情況,如果好人因為救人行為受到損害,侵權人要承擔損失,受益人可以自願給予適當的補償。如果沒有侵權人,或者侵權人逃逸、沒有能力承擔損失時,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的補償。
援手幫路人
專家告訴你見義勇為需要「正確姿勢」
但是,如果施救人有重大過失、特別粗心甚至故意造成受益人損害,是不是也不承擔責任?王成認為,第184條並不意味著可以免除所有一切可能的責任,實際應用中還是應該排除特殊情況。
程新文認為,由於民法總則尚未付諸施行,法律施行後其司法層面的反響難以準確預估。從理論上分析,對因好意施救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受助人及其近親屬向施救人提起侵權損害賠償之訴,要求施救人賠償受助人所受損害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據具體案件情況,分析認定是否可以適用該條規定,對施救人給予免責。在施救人的救助行為確實符合本條規定的免責要件時,將依法獲得民事責任的豁免。
第184條的緊急救助行為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救助人的緊急救助行為是基於自願,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的行為,而不是專業救助行為。
二是救助發生在緊急情勢之下,即受助人的人身健康等處於緊急情況需要獲得立即救助。
三是受助人所受損害與緊急救助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如果損害的發生是因緊急救助之前或之後的救助人行為造成的,則不能適用本條法律規定予以免責。
幫忙不添亂
呼喚更多人學習急救知識和技能
如何像專業人員一樣迅速判斷出倒地不起的人需要什麼幫助?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心血管病醫院急診室主任楊艷敏告訴記者,第一時間對需要施救的人進行心臟按壓復甦是不需要猶豫的。
「人一旦發生心臟驟停,通常10秒左右意識喪失,30秒呼吸停止,4分鐘後發生腦死亡,心臟按壓可以手動幫助被施救者恢復血液流動。即便被施救者並不是心臟驟停,心臟按壓的動作也不會對其造成損害。」楊艷敏說。
如何讓更多人具備基本的急救常識?寓教於樂的科普是很好的途徑之一。北京協和醫院胸外科醫生邴鍾興主演的《最炫急救風》醫學科普MV今年在網路熱播,將雙手交叉掌根發力、用上半身垂直下壓等知識重點融入其中,通過鮮活的演示讓更多人了解心肺復甦急救時的關鍵要訣。
「若有路人能夠及時為患者進行必要的緊急救護,堅持等到專業的醫護人員趕到,將大大提高急危重患者救治率。」楊艷敏說。
不少專業人員還提到,對心臟驟停患者,只做心肺復甦有時難以搶救過來,需要使用除顫儀,建議推廣在機場、體育場、地鐵站等人流密集的場所配備除顫儀。
不過,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了解除顫儀使用方法的普通人寥寥,大部分普通群眾幾乎沒有接受這方面培訓的機會。深圳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一組數字,目前深圳市市民急救知識和技能普及率僅為1%,而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普及率多數超過10%,在日本的中學生中甚至達到92%。
「《中國心血管病報告》顯示,近年來我國急性心肌梗死死亡率總體呈上升態勢。從之前培訓的情況看,公眾對急救知識有較強的學習熱情,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培訓普及。」解放軍總醫院心內科主任陳韻岱說。
王成說,民法總則第184條通過法律形式讓好人出手沒了後顧之憂,但要做到有效及時的幫助,相關部門和社會組織應該加強急救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才能讓更多好人出手更專業。
文 | 高潔 林苗苗 王豐 孫飛 李放
來源 | 新華社
本期編輯 | 胡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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