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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宮外孕大出血生死關頭,丈夫堅決不同意動手術?當事醫生出來說話了

此前,陝西一名產婦墜樓身亡,

引起了「患者做手術到底應該誰簽字同意」的討論,

我的生命到底能不能由我做主?

醫生搶救宮外孕患者

今天,一篇「老婆宮外孕要死了丈夫卻不讓手術?醫生果斷報警110救回女子一命!」的文章在網上再次引起熱議,到底是怎麼回事?

女子宮外孕腹痛昏厥

2017年9月23日中午,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醫院婦產科一位青年扶著一位面色蒼白、冷汗直冒、一臉痛苦的青年女子進來了,他大喊「醫生,快來!」

醫生了解到,這名女子懷孕了,來醫院之前肚子很疼,還昏厥過一次。醫生意識到女子的腹痛昏厥很可能是因為宮外孕破裂出血。

果然,彩超檢查結果提示:附件區包塊考慮宮外孕,肝腎間隙積液。

丈夫堅決不同意做手術

時間就是生命!醫生馬上向女子及其丈夫說明病情,並表示需要立即進行急診手術。

這時,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患者本人同意手術治療,但她丈夫卻堅決拒絕,並把在場的醫務人員罵了個遍,大聲吼著:

「你們要幹嘛?!我不同意你們治療!我要去三亞,我不相信你們!」

並一把將輸液管關掉。

醫生與患者家屬溝通

醫生反覆與患者和她的丈夫溝通。一開始,患者也動搖了,表示聽丈夫的,不同意在這家醫院做手術。但醫生表示:

「按你現在的病情想轉院到三亞,時間已經不允許了。最大的可能性是,你會死在前往醫院的路上。命是你的,不是你丈夫的,我最終是要聽你的意見!」

聽到醫生這樣說,患者終於下定決心在這裡手術。但是,她的丈夫仍堅決反對。醫生又對這位丈夫說:

「你老婆雖然嫁給了你,但是她的生命還是她做主,你不能阻攔我們搶救。如果因你阻攔搶救,造成你老婆的死亡,你就觸犯法律了。」

但丈夫依然不同意,還不停地說,要等他家人來。

醫生報警後,患者丈夫同意了

醫生想幫患者聯繫她父母,患者又記不住父母的電話號碼,而她丈夫拿著她手機不讓她打電話。

此時患者變得越來越虛弱、面色越來越蒼白、冷汗冒得越來越密集,全身不停顫抖,她無力地說:

「醫生,救我!我快不行了,我要做手術!」

可丈夫依然阻撓。

醫生決定,撥打110電話報警。警察抵達醫院維持秩序,患者丈夫一看這陣勢,終於意識到情況嚴重,不再阻攔,同意手術並簽署相關溝通知情同意書。

隨後,醫生立馬投入搶救,手術中發現,女子腹腔的積血已經有1000ml左右了,破裂的輸卵管還在不停出血。經過手術,女子脫離了生命危險。

事發醫院

丈夫並非拒絕手術,想去大醫院

事件在網上曝光後,很多網友對丈夫「一開始不同意手術」的行為表達了憤怒。

今天下午,記者採訪到事件中的當事醫生黃永群。她解釋道,情況並非網友理解的那樣,

「孕婦丈夫覺得我們是一個縣級醫院,怕醫療水平不行,想將他老婆轉到三亞的大醫院,而非其他原因不讓動手術。」

黃永群介紹,

「經過我們反覆溝通,男子認識到情況的危急,最後很配合。並且他怕老婆手術後太疼,還要求醫生給老婆上了止痛泵,這個止痛泵的費用是不報銷的,他還是很疼她老婆的。」

記者試圖採訪當事男子,男子表示看到網上評論心情很不好,不願意接受進一步的採訪。

經過這件事,醫生感嘆:如果患者不自己做主,我們一點辦法都沒有,是不是只能無奈地看著一條年輕的生命在眼前消失?這次我們求助警察,動用法律來解決問題。但更多時候還是需要患者和家屬主動配合。

《侵權責任法》55條規定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也就是說,一個意識清醒的患者,有權接受或者拒絕醫生的建議;家屬是無權決定的。患者意識不清、沒有行為能力的除外。

我們每個人都可能遇到生病危急的情況,不管家屬是出於好意還是別的原因,性命攸關的事情,還是自己做主!

來源:新聞晨報(shxwcb)綜合掌上樂東、北京青年報、周到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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