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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也有「雙重身份」

前言

電影中常有角色擁有雙重身份,在不同的環境下性格各異。其實,在藥物家族裡,很多非處方葯,如布洛芬、三黃片等也有「雙重身份」——它們有時還可能是處方葯,這些葯又被俗稱為「雙跨葯」。

2000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處方葯與非處方葯分類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根據藥品品種、規格、適應症、劑量及給葯途徑不同,對藥品分別按處方葯與非處方葯進行管理」。這其中也包含了一層意思,即使成分相同,規格和適應症不同,也可能出現處方葯和非處方葯的差異,這些葯又被俗稱為「雙跨葯」。同一種藥物成分既可能製成非處方葯,也可能是處方葯,它們有何區別?我們以布洛芬為例,說明一下。

適應證不同

作為非處方葯的布洛芬,用於退熱和緩解輕度到中度的疼痛,如肌肉痛、頭痛、牙痛、痛經等。而用於緩解類風濕關節炎、脊柱關節病等慢性關節炎疼痛時,它被定為處方葯。

使用的時間限制不同

非處方葯布洛芬一般不建議長期使用。如果用於退熱3天、止痛5天後,仍沒有明顯效果,不應再繼續自行用藥,而要及時到醫院就診。布洛芬作為處方葯時,由於多用於緩解慢性關節疼痛,允許在醫生的指導下長期使用,但應隨時觀察癥狀,如發現明顯異常,應遵醫囑調整用藥方案。

劑型和用量不同

非處方的布洛芬口服劑型每粒多為100~200毫克,每日的最大用量一般不超過800毫克。處方葯布洛芬有緩釋製劑、軟膠囊、口崩片、干混懸劑等劑型,每日最大劑量可達2400毫克。這不僅與疾病的治療需要有關,還因為處方葯都需要經過醫生的指導,在開藥時對於用法、用量能準確把握。

專家建議

用於解熱鎮痛和抗血栓的阿司匹林,以及用於治療消化系統疾病的三黃片、雷尼替丁等藥物與布洛芬類似,目前,這樣具有「雙重身份」的藥物超過千種。從根本上看,同一種成分的藥物分為處方葯和非處方葯,是為了讓患者更方便安全地用藥。

由於很多葯有「雙重身份」,要指導患者在用藥時應注意以下兩點。

一是不要隨意加量。同種成分的藥物分為處方葯和非處方葯,一定程度上是為了避免患者隨意大劑量用藥,出現不良反應。因此在不能明確判斷病因時,不要隨意加大非處方葯的用量,否則可能造成過量,出現較嚴重的不良反應。

二是不要用相同成分的處方葯代替非處方葯。如果因為某些疾病,醫生開了有「雙重身份」的處方葯,發生某些能用它們的非處方葯緩解的癥狀,不宜自行用處方葯。此時,可到藥店購買非處方葯,按說明書上寫明的用量服用。此外,孕婦、嬰幼兒、老人、肝腎功能不全者等特殊人群,即使服用的是非處方葯,如果不能清楚判斷,最好先諮詢醫生或藥師。(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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