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鯉城法院一審宣判 沙霸「本地幫」8人均獲罪
泉州鯉城區金色外灘小區業主弟弟陳先生,在為哥哥裝修房子時,因未向小區的「沙霸」「搬霸」購買建材等,慘遭毆打。鯉城公安分局雷霆出擊,一舉摧毀盤踞在該小區的「沙霸」「搬霸」,抓獲「江西幫」和新步社區「本地幫」10多名涉案人員。該案備受關注,昨日,來自鯉城區法院的消息稱,涉案的「本地幫」8人一審均獲罪,其中「老大」吳某家數罪併罰,獲刑三年,小區物業經理吳某森獲刑八個月又三日。此前,「江西幫」多人已被判刑。
去年6月27日民警在北峰街道見龍亭小區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資料圖片)
去年6月27日民警在金色外灘小區店面抓獲吳某森 (資料圖片)
被迫交易 數十名業主指控「沙霸」惡行
找「新步幫」買建材或者僱傭他們搬運,價格比市場貴不少;不找他們,就會被威脅甚至毆打,自己買的建材難以進入小區,甚至買來的建材會「莫名其妙」丟失。案發後,鯉城公安分局迅疾調查取證,數十名業主紛紛指控吳某家等人的惡行。
吳某家,男,今年53歲,家住鯉城區新步社區,在該案中,系第一被告人。
法院查明,2014年10月,吳某傢伙同他人在金色外灘小區開設「新步建材店」,後以將「江西幫」趕出金色外灘小區為條件吸納吳某偉為股東,並雇請吳某漢負責記賬,吳某彬、吳某尚負責招攬業務。吳某家後來將該建材店40%的股份分給吳某偉(吳某偉又將其中的5%分給吳某漢)、將5%的股份分給吳某彬。在「新步建材店」經營期間,這5人共同採用毆打、威脅、恐嚇方式,強迫該小區業主及裝修工人向該店購買水泥、沙石及搬運等服務,至案發時共強迫被害人交易數額達284466元。
小區業主阿青(化名)至今還記得,早在2015年,新步人「禿頭」(即吳某漢)就尾隨她進入房中,並稱裝修房子的建材都要向「新步幫」購買,搬運、敲牆也一樣,如果從外面購買建材,物業是不會放行的,還稱她的房子搬運需要5000元—6000元。阿青當時沒有放在心上,到了2016年2月份,她開始準備裝修,並先從外面購買了一些建材等放在客廳里。當天,兩三個小區保安就衝進房中,說其違規進材料,被她頂回去了。次日,她發現房門被撬,建材被搬走了一部分,裝修工具不見了。她與丈夫去找物業公司理論,物業說因為她違規進材料,所以才撬門搬東西。隔天又有4戶房門被撬,小區很多業主找開發商理論,開發商介入後,物業在小區公告欄張貼了致歉信。但經此事,阿青擔心被報復,裝修就停下來了。
裝修公司也不例外。阿天(化名)的裝修公司承包了該小區多套房子的裝修,吳某漢就威脅他必須向「新步幫」購買裝修材料、僱傭搬運,否則外面買的材料運不進小區。阿天只好妥協,先支付了2萬元定金給吳某漢。
來源:泉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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