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民國時打一場官司要花多少錢?

民國時打一場官司要花多少錢?

「律師」這個詞,最早出現在1910年清末的《大清刑事民事訴訟法》中,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孫中山親自主持起草「律師法草案」,準備推行律師制度,但因袁世凱取而代之而未果。這一年的9月16日,北京政府司法部頒布施行《律師暫行章程》,成為中國正式採用律師制度的開始。那麼民國時期,什麼樣的人才有資格當上律師,他們是如何替人打官司的,南京的律師情況又是如何呢?

民國時打一場官司要花多少錢?

1913年,南京只有5名律師有資格開事務所

中國最早的律師隊伍來自於大批的海外留學生及國內法政學校的畢業生。但袁世凱為了復辟帝制,大量刪除地方審判廳和全部初級審檢廳。按規定,只有設審判廳和審檢廳的地方,才可有律師。因此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以南京為例,1913年,在南京有資格開辦律師事務所的只有5名律師。那麼,什麼樣的人才有資格設立律師事務所呢?

民國時期,律師在南京開業,需首先取得律師資格。這一點,和現在的律師一樣。那麼,獲得該資格的途徑是什麼呢?只要取得以下條件之一者即可:經律師考試合格者;曾在公立或經立案之大學獨立學院專門學校講授主要法律科目2年以上者;在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修習法律3年以上,畢業考試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者等。

具備律師資格條件者,可以向首都高等法院呈交申請書和證書費,經過審核、批准後,方可在南京設立律師事務所。一個事務所由四個人組成,包括律師、書記、幫辦、錄事。但律師資格易得,事務所卻難獲批准。

民國時打一場官司要花多少錢?

南京早期的律師名聲不響

在1913年的南京律師事務所的登記表上看到,排名在第一位的是名叫張毓英的律師,他的籍貫是湖南鍾祥,5月15日創辦了律師事務所,地點在南京石壩街,接下來,在南京下關二馬路交通旅館、中華門內、太平南路、大香爐又出現了四家律師事務所。那麼,張毓英會不會就是南京最早的律師呢?

從現存有限的資料來看,確實如此。雖然多方查詢張毓英的相關資料,毫無進展。看來這位據說是南京最早的律師,名聲並不響亮。

由於律師資格獲得途徑較多,律師的數量逐年上升,其中不乏魚目混珠者,記者在1919年2月11日《時報》第六版上看到,當年司法部發現江蘇省的律師人數約500人,多得可疑,為防止有缺乏資格者混跡其中,因而命令對江蘇省的律師進行一次考試。

進入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司法機構大規模增加,擔任律師的門檻降低了許多,加之該行業又有油水,所以到了30年代後,就連偏僻的縣城小鎮,都出現了律師事務所。比如在1945~1948年間,南京新開的律師事務所就有232家。而1946年9月27日,在新街口大豐富巷107號開辦律師事務所的沈鈞儒無疑是名氣最響的。

民國時打一場官司要花多少錢?

「七君子事件」辯護團有4名南京律師

大律師沈鈞儒早在上世紀二十年代就從事律師行業了,在到南京來開辦律師事務所之前,他就曾擔任了上海律師公會和重慶律師公會的常務理事主席。而讓他的名聲達到頂點的,卻是震驚中外的「七君子事件」。

這「七君子」中,包括沈鈞儒在內,本身就有四名律師:沈鈞儒、沙千里、史良、王造時。而各地一大批著名律師,不顧國民黨當局的高壓政策,決心與之在法庭上一較高下,因而組織了一個陣容強大、意見一致的21人的辯護團,竭盡全力為「七君子」愛國無罪進行辯護,這其中就有南京的4位律師,分別是江庸、江一平、陳霆銳、俞鍾駱。而沈鈞儒本人也利用法律,將法庭變戰場,唇槍舌劍,揭露南京政府迫害愛國人士的罪惡行徑,轟動一時。

遺憾的是,像沈鈞儒這樣的律師在民國卻是少數。「關於民國時期律師整體素質及其表現,委實令人不敢恭維。為了多撈錢,提高社會地位,不少律師爭相依附政治勢力,與法官沆瀣一氣,坑害當事人。」徐家力教授說,曾有人尖銳地斥責民國的律師:「現在那些狂吹法螺的大律師,就是過去賊頭賊腦、刀筆害人的老訟棍。過去訟棍欺騙,是藏頭露尾,做些偷雞盜馬的勾當。現在律師敲詐,公然明目張胆,有降龍伏虎的神通。」

民國司法黑幕,讓有良知的律師備受煎熬。上海的大律師吳經熊在20世紀50年代所寫的自傳《超越東西方》一書中說:「這是我生平最好又是最壞時期的開頭,這段時期從物質上說是最好的,從靈性上說是最壞的。有兩年半的時間,我每晚都要出去應酬。即使是想起那些日子,也能聞到一股地獄的氣息。」換句話說,他最有錢的時候卻是他感到最不快樂的時候。這種掙扎,使他在擔任了兩年多的律師之後,就離開了這一職業。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法官都會與律師狼狽為奸的,記者在1915年2月8日《時報》第五版及9月17日《時報》第8版上看到這樣一件事:1915年,律師盧尚同為他的客戶贏了一件有關房地產的訴訟,賺得1400元訴訟費。他的客戶是一位婦人,她告訴盧律師,為了表達她對審判該案法官的謝意,她想送給這位法官一塊刻有「仁治」的匾。盧尚同就建議說,這樣做在民國時代不太合適,捐錢才是更直接的感謝方式。這位婦人便請盧轉交300元現金給法官,後來又直接寄給法官一張500元的支票。當該法官收到支票及那300元時,覺得很奇怪,問明緣由後,他向司法部做了報告。盧尚同因欺詐客戶金錢被起訴,並被定罪,被判入獄13個月,他的上訴也被駁回。

民國時打一場官司要花多少錢?

請律師要花費一名工人一年的收入

那麼,什麼人才能請得起律師呢?民國時期律師的收費標準有明文規定。比如:討論案件,每小時4千元;節錄文稿,每百字200元;撰擬民事第一審訴狀,每件2萬元,第二審訴狀,每件3萬,第三審訴狀,每件5.3萬元……簡單地算了一下,要想打完一場完整的民事官司,中間再糾結一些,無論輸贏,花費都要在百萬元之上。

但千萬別被這個數字嚇住了,因為1947年貨幣的購買力很低,當時買根油條就要300元。這一年的五六月份,一石米的價格為四萬六千元,而一個上海全職工人的月收入,只能買2石米。換句話說,打完一場前景不明的民事官司,要花費一個上海工人近一年的工資。

看了這筆賬,可以想像,什麼樣的人才能請得起律師打得起官司了。

民國律師的收入遠高於一般社會成員

那麼,律師到底會有多少收入呢?1930年秋,上海大律師吳經熊在開業的第一個月的收入差不多有4萬兩銀子,相當於當年的4萬美金。雖然從此之後,他的收入沒有了開業之初的這種聚集效應,但還是要比他「當法官和教授加起來的錢都要多」。

30年代中期,據名律師史良自己說,在1935年一年中她「做了三萬多元的案子」,折算一下,平均每月收入至少在1000元以上。大名鼎鼎的陳霆銳律師,為了買一部當時最新式的「皮爾卡」汽車,花費了3200兩銀洋。而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就頗有名望的律師也都自備汽車,他們的生活質量的確不是一般收入者所能企及的。

如果說那是名律師的收入,那麼,一般的律師收費如何呢?平均起來,民國一般律師月收入在200~300元之間,而同時期其他社會階層的收入如何呢?小學和中學教員為30~100元及70~160元;大學教師,助教100~160元,講師160~260元,教授400~600元。在外國企業服務的高級職員為200~400元,中低級職員為50~100元;傳統舊式商店中的店員或職員則僅有10~30元。可見就一般的律師而言,其收入也絕對在一般社會成員之上。

民國女律師鳳毛麟角,但知名度高

民國的名律師中,女律師令人印象更為深刻。雖然律師行業興起之初,有關條例明文規定,律師必須由男子擔任,但女子成為律師已勢不可擋。

其實早在晚清時期,為女子開設的法政學堂就出現了。民國時期,上海法政學校也招生了,沈君儒、章太炎還有史良皆畢業於此。但1927-1932年,該校444個法政大學畢業生中只有18個女生;1927年,包括史良在內只有三個女生畢業。

1927年3月,國民政府任命鄭毓秀開始在英法租界法庭之外擔任律師,成為中國的第一個女律師。

上世紀三十年代,律師的人數上升很快,但女律師卻是鳳毛麟角,以1930年為例,女性律師只佔總數的4%。

雖然當時律師多,顧客少,但女性律師卻在時人「物以稀為貴」的心態影響下,常能比同期出道的男律師更迅速地積累知名度。有些女律師更會運用自身的性別,利用大眾對這個女性職業的興趣,通過報刊雜誌來勾起大眾的窺視慾望,爭取媒體曝光度。

老外律師在法庭上必須說中國話

民國時期,除女律師外,引人注目的還有外籍律師。徐家力教授告訴記者,民國初期曾明文規定,外國人不得在中國執行律師職務。但到了1922年,外國人也可以領取律師證書了。但政府規定,外籍律師在法庭上必須使用中國語言,不得攜帶翻譯;向法庭提交的文件,須用中國文字。

很快,外籍律師越來越多,他們運用法律知識,開展業務。比如,1926年7月間的《申報》上有這樣幾則法律廣告:佑尼干公館廣告:「本律師現受張女士聘任為法律顧問,嗣後如有人破壞該女士名譽及非法行為者,本律師當依法盡保障之責任。」愛理思律師廣告:「茲據敝當事人吉昌庄聲稱,跑街伙馮清甫,寧波慈溪人,現年廿九歲,以詐欺手段假冒戶名,及偽造圖章,盜取巨款二萬六千餘兩,於夏曆五月十一日潛逃。委託承辦前來,除報告該館捕房,並赴廨請求通緝外,為此登報通告。如有知其下落,人贓並獲者,酬洋二千元。知風報信因而拿獲者,酬洋一千元。儲賞以待,絕不食言。」

民國南京鮮有外籍律師,倒是上海、天津一帶外籍律師較多。比如,1936年的時候,天津就有俄國律師8人,德國律師1人。

隨著局勢的發展,找外籍律師打官司的人越來越多,因為外籍律師的國籍背景有種強權效果,他們打的官司贏的可能性很大。以至於經常出現這樣的局面:中國的法庭上,兩個外國律師用蹩腳的中國話吵得不可開交。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上官婉婉 的精彩文章:

被私慾壓垮的陳勝:走了極端,輸在了一個「私」字上
甲午「大捷」:中國媒體炮製假新聞的「精神勝利」
難解的海底墳墓之謎:既神秘又恐怖
二戰中,擊斃309名德軍的蘇聯最佳女狙擊手
近代秀才們的齷齪品性

TAG:上官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