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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田:淺談書家避「俗」

淺談書家避「俗」

-何俊田

衡量藝術作品的標準,是較為複雜的,而且各門類的藝術品,又都有特定的評審標準。但是,至少有兩點是共性的:一是藝術品必須「美」,二是藝術高下的品評要取決於一般人難企及的程度,或者說在藝術創作上的獨到之處如何。假如這藝術水準普通人皆可為之的話,也就沒有什麼品位可言了。從這個意義上說,不是高於生活,或高於生活中多數人技藝的東西,就談不上藝術品位,也就成了「俗」的東西了。書法藝術也不例外。

說到「俗」字,並非都是貶義。比如通俗、民俗等等。但用在評論藝術作品上,俗就往往帶有貶義了。至於說到書法上的「俗」,至少包含三方面的意義:

一是指書法作品粗俗。比如某人寫的字不守規範,連書法最基本的兩個要素——用筆和結體都不講究,只是隨心所欲地瞎塗亂抹,任筆為體,這是粗俗。二是庸俗。比如某人寫的字一味地刻意雕琢、做作,其書法不是「寫」出來的,簡直是「描」、「畫」成的,字形忸怩作態,讓人看了很不是滋味,這叫庸俗。三是「俗氣」。比如某人的字不是從傳世的書法精品中脫胎出來的,而是憑著自己的好惡,寫自己的「自由體」,甚至把平時用鋼筆寫字時的一些不良習氣都帶過來了,寫出的字與眾多沒練過書法的人沒什麼兩樣,這是俗氣。如果再苛求一些,對於那些雖然下過苦功臨碑帖,卻又從碑帖中鑽不出來的人,寫出的字僅等於碑帖的範本字與自己孤芳自賞的毛病相融合,或者臨範本不肯下苦功,未得真諦就要「創新」,因此創出的東西不倫不類,這也應該叫「俗氣」。

古人對「俗書」有過不少論述。只不過他們說得比較簡單、概括而已。在我所見到的古代書論最早提到「俗書」的,是東漢的趙壹。他在《非草書》中極力主張寫楷書(即今天所說的隸書),反對寫章草,認為章草俗。他憂心忡忡地說:「余懼其背經而趨俗,此非所以弘道興世也。」那意思是說,現在很多人都不去一筆一划地寫隸書了,卻只圖快捷,跟著一般的俗人學,也寫起草字來了,這種離經叛道的做法可不是興世之舉。這個「綱」上得不低,他把「是否認真寫字」上升到「事關弘道興世」的問題來認識了。這裡我們且不論他反對寫草書錯在何處,畢竟他把「趨俗」的概念提出來了。而唐朝的書論家張懷瓘則從一個側面給「俗書」下了定義。他在《評書藥石論》中寫道:「耀俗之書,甘而易入,乍觀肥滿,則悅心開目,亦猶鄭聲之在聽也。又若臣之事主,獻小利敘小能,則非大材,治理無用。」他的意思大致是說,那些只能得到不懂書法的人誇讚的書法作品,往往並不需要下很大功夫就能達到這個目標。這樣的字,如果冷眼一掃,好像筆畫也很飽滿,能讓人有一時的賞心悅目之感,但仔細端詳審視,就經不住推敲了。這樣的作品,就像春秋時期鄭國的俗樂一樣,雖然也有人聽,但稱不上高雅藝術。又好像那些在皇帝面前耍小聰明的臣子,終不是治理國家的棟樑之材。張懷瓘的這段話,主旨是說:那些並沒有在書法上下過真功夫的人,他們的字雖然粗略一看也還能入眼,但由於缺乏功力,仍是「俗書」。

書法發展到宋朝,人們對「俗書」的認識和表述,就比前人相對深刻、全面了。宋四家之一的黃庭堅在《山谷文集》中寫道:「凡書要拙多於巧。近世少年作字,如新婦子妝梳,百種點綴,終無烈婦態也。」這段話說的是寫字要追求老到,防止油滑,更不能一個字一個字地去刻意修補,修修描描字就俗了。他還說:「學書需要胸中有道義,又廣之以聖哲之學,書乃可貴。若其靈府無程,政使筆墨不減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余嘗言,士大夫處世,可以百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醫也。」黃山谷這段話,不僅指出了避俗的內在根據——即要有豐富的學識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而且把俗書和俗人掛上了鉤,倡導要不做俗書,先不作俗人。從一個人內在的學養、氣質上闡發了避俗的要義。他還主張「學字即成,且養於心中無俗氣,然後可以作,示人為楷式。」就是說,當你把一個一個的單字練好之後,還需要培養自己高尚的情操和正確的審美觀,只有做到了這兩點,才能進行書法創作。也只有這樣的書法作品,才能給世人樹立正確的楷模。這個觀點是很有見地的。

與黃庭堅齊名的米芾在《海岳名言》中也論述了俗書問題。他說:「字要骨骼,肉須裹筋,筋須藏肉,秀潤生,布置穩,不俗。險不怪,老不枯,潤不肥。變態貴形不貴苦,苦生怒,怒生怪;貴形不貴作,作入畫,畫入俗,皆字病也。」這裡提出兩個重要的觀點:一是在書法作品中,字的骨架格調要高,筆畫的分配和章法布局要穩重,每個字要寫得骨硬筋豐肉健,這便不俗,反之即俗書。二是作字要把握「度」,且不可故意做作、作態。這裡說的「度」,是指字的用筆、造型上,不可一味追求奇險;「不可做作、作態」是指在筆畫、結構的形態上,要率真一些,不能像畫畫似的刻意勾來描去,從而失去了應有的筆墨情趣。這位老先生為了說明把握「度」的道理,甚至把前賢顏真卿寫的楷書中過於粗笨的字拿來批駁,說「顏魯公行字可教,真便入俗品。」

對米芾的這個論斷,南宋的姜夔也有類似的說法。他在《續書譜》中寫道:「專務遒勁,則俗病不除。所貴熟習精通,心手相應,斯為美矣。」就是說,那些一個勁兒地追求遒勁的人,是不可能除掉俗病的,因為他已失去了應該把握的「度」。只有熟學勤習,確實把筆的性能、墨的生髮、字的造型等等都掌握得非常精到了,才能把心裡表現的東西通過手表現出來,這才是真正漂亮的書法作品。在《續書譜》里,姜夔還談到「用筆不欲太肥,肥則形濁,又不欲太瘦,瘦則形枯」。接下來,他在稱讚顏、柳敢於變革的精神之後,筆鋒一轉,指出他們「用筆復溺於一偏」。「近世亦有仿效之者,則俗濁不除,不足觀」。這裡,他告誡學習顏、柳字的人,要除俗濁。也就是說,要學顏、柳的長處、特點,且不可過度誇張他們「溺於一偏」的非肥濁和乾瘦之處,如果那樣學,寫出的字就俗了。也就沒法看了。但是,姜夔也不是只強調「專務遒勁,則俗病不除」。他用辯證的觀點同時指出:「故不得中行(指中鋒行筆),與其工也寧拙,與其弱也寧勁,與其鈍也寧速,然極須淘洗俗姿,則妙處自見矣。」這句話的大意是:我反對的是過分的追求遒勁,並不是說不該追求遒勁。因為只有中鋒行筆才可能達到遒勁的目的,假如你做不到用中鋒行筆,只是過多地用偏鋒去抹,那麼你的字越工整、柔媚,越寫得慢,就越俗不可耐。與其那樣,還不如把字寫得拙樸一些,蒼勁一些,運筆速度稍快一些,也許還能遮點丑。所以,淘洗掉俗姿,並不是很容易的事,但是也只有去除俗姿,你的書法才能逐漸精妙。

宋高宗趙構,作皇帝不怎麼樣,對書法卻是內行。他也說過俗書的問題。在《翰墨志》中,他寫道:「士於書法,必先學正書者,以八法皆備,不相附麗,至側字亦可正讀,不渝本體,蓋隸之餘風。若楷法既到,則肆筆行草間,自然於二法臻極,煥呼妙體,了無闕軼。反是則流於塵俗,不入識者指目矣。」他還說:「士人於字法,若少加臨池之勤,則點畫有位置,無面牆信手之愧。前人作字煥然可觀者,以師古而無俗韻,其不學臆斷,悉掃去之。」簡言之,他在論述如何避免俗書時,講了三個觀點:一是要把基本功練好,正側鋒運用得當,不要受世俗任筆為體的影響;二是對字的結構,要勤於臨池,使點畫位置得當,大小長短造型準確,達到「了無闕軼」的程度;三是要下筆有由,遵守古人總結出來的運筆規律和結體規則,不能憑主觀臆斷。憑「想當然」搞書法創作是必然入俗的。

何俊田臨《等慈寺碑》之十二(尾頁)

綜上所述,我想「何謂俗書」也就基本明了了。但是,人們對「俗書」的認識,似乎也並不一致。近年來,某些「專事俗書的人」(其實,也談不上專事。由於爾等不肯苦練基本功,因此也只能是寫俗字),偏偏把「俗」字拿過來以攻為守。只要見到規規矩矩寫字的,或者說只要見到傳統功力深厚的書法作品,一概斥之為俗。似乎只有他寫的那些既無筆法可言,又不講結構造型的字,才是脫「俗」的「典範」。

記得1998年,我在北京聽啟功先生講授書法時,有人當場遞條子問老先生什麼是「俗書」?啟老一笑了之,說「我交白捲兒!」其實以啟功先生的學養,他老人家不可能不知道什麼是「俗書」,只不過不願意和那些人費口舌罷了。我讀過啟功老的《論書絕句百首》,其中一首是:「乳臭紛紛執筆初,幾人霧霽識匡廬,棗魂石魄才經眼,已薄經生是俗書。」這難道不是老先生的心裡話嗎?

我對書法理論學習得很淺,管窺蠡見。今不揣淺陋,也是為了求教於大方之家。

何俊田,男,字坦東,1945年生於天津武清,祖籍浙江紹興。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天津市書法家協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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