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八種情況下夫妻不適合生小孩,最後一個更厲害!
一,身患疾病。遺傳性疾病不用說明各位都懂,許多疾病律法有明確要求不同意生寶寶,這種事件不要抱僥倖心中;假如自己的健壯狀況根本不適合生寶寶,沒必要豁出去不管不顧,當真喜愛寶寶,徹底能收養一個。
二,閃婚。我不清楚閃婚的人心中究竟是為何想的,是一見鍾情還是為了什麼目的,不得而知,當然,自己的人生徹底能由自己拍板,哪怕錯了也是自己獨自承擔,旁人無權評判對和錯,只是別到到底寶寶成了婚姻的枷鎖,自己不幸福也就算了,何必拉著寶寶當墊背。
三,感情有裂痕。兩口子間感情出現了困難,想生個寶寶來緩和一下。說寶寶是婚姻的潤滑劑這沒錯,但前提是齒輪沒壞,那加了潤滑劑才能平常運轉,明明齒輪是壞的,加什麼也是多餘。各位圈子裡的羅拉前些天寫文說不要隨便去勸和兩口子吵架,我十分贊同,也想再加一句,更別勸人生寶寶。
四,沒有經濟基本。許多老人都會說,有錢就富養沒錢窮養,其實這個時代早早就以往了,這年頭沒錢寸步難行,寶寶健壯少許還好,假如體質差少許的沒錢檢查是啥樣真不敢想像,難不成真把寶寶丟在急救自己逃之夭夭啊。大人困難少許沒事,寶寶能嗎?
五,工作狂。兩口子間有一個是工作狂那困難還不大,假如兩個全是工作狂,那還是先別生寶寶了,生寶寶最至少的保障是人力和物力,缺一不可,生個寶寶徹底扔給家中的老人或是扔給月嫂,那生寶寶還有什麼含義,先協調好誰主內誰主外,再生不遲。
六,成親動機不純。為了接近某種目的而成親,說白了就是拿感情做賭注兌換取自己想得到的東西,嫌戲不足逼真,再添個寶寶把戲做足,這麼,有一天自己的目的接近了,自己能拍拍臀部走人,那寶寶咋辦呢?
七,家人有重男輕女思想。這種思想其實是很根深蒂固的,我不信戀愛時就沒露出馬腳來,假如早就知道,那嫁不嫁都應該好好考慮下,假如還是嫁了,那暫時還是先別生,想方法改變一下他們的意見再說。早就生了個閨女的,想著第2胎會生個男娃,萬一又是閨女,這種叫自作孽不可活。
八,搞不清寶寶爹是誰。這種事無疑是定時炸彈,一旦爆炸威力太強,記住,玩火必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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