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燒傷請求剖腹產 醫生偏偏讓她再忍一周 網友怒了
小編導讀:
福兮,禍之所伏; 禍兮,福之所倚。就如同這句話所說,驚喜和意外哪個先來,我們都不知道。
准媽媽意外遇火災
今天有一條關於生孩子的話題被熱議:一位即將要生產的媽媽在孩子36周時突發意外,被大火燒傷。
這位準媽媽在燒垃圾時,大風把火苗引到了自己身上,聶女士說,她跑到10米開外的魚塘邊,一隻手扶著肚子,一隻手撐在地上,慢慢順著斜坡滑進水裡,不停將水往身上淋,撲滅著火的孕婦服和頭髮。
聽到求助聲的丈夫宋先生從房間里跑來,徒手將妻子一把從水中撈起。「她臉上、兩隻手、兩條腿上傷得不忍看,被燒處紅腫,有的還冒出了大水泡。」宋先生說,跑回房間幫妻子換好衣服後將其送至醫院。
但因聶女士燒傷情況嚴重,加上懷孕周數很大,聶女士強烈要求入院後後,產婦要求醫生快點剖腹產,而醫生說:再挺一周,足月生對孩子的發育好,而且不能剖腹,要順產。
這位準媽媽真的忍著巨大的疼痛又等了一周,並且順產生下了孩子。
要孩子還是要治療
但是,很多人看到醫生的「不能剖腹,要順產,再等一等」這句話就坐不住了,紛紛拿起自己的小鍵盤使勁噴醫生:這種宣傳母愛的手法也是夠了,醫生也真是聖母啊!你怎麼不試試被燒傷然後還要去順產的痛苦呢?
有人說:這就是赤裸裸的血緣綁架!
還有人覺得:這是在物化女性!難道繁衍大於一切?
當然底下立馬就有不同的聲音:宣揚母愛有什麼錯?想的有點太多了吧。
還有人懷疑醫院也真是聖母,明明可以剖腹產,為什麼一定要再撐一周?而且認為有更好的辦法。
只有上面這一位感慨母愛的力量之外,順便提出了這條新聞的核心內容,並發出了疑惑:為什麼燒傷不可以剖腹產呢?
到底剖腹好還是順產好
咱們先來看看,如果按照產婦的要求,剖腹的話會發生什麼情況。首先,咱們要明確一下產婦的情況,20%~30%的淺表度燒傷,但是很痛苦,想像自己的皮膚被火燒過的痛苦,沒有被燙傷過或燙傷過的大概體會不到。
大家肯定有被火星濺到或者被濺出來的熱水燙到過得經歷。事後表皮可能會有紅腫,發炎,但這些灼傷感是一閃而過的。然而這位被燒傷的准媽媽呢,是大面積灼傷,而且那種痛感是持續的。
而這位準媽媽,還懷著孩子,那種痛苦可想而知。而且燒傷後皮膚沒有保護層,是非常容易感染的。
而且如果剖腹產的話,會加大感染的風險。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一個剖腹產的動圖。剖腹產是一下子割開7層皮,破氣破血,不好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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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剖腹產不僅僅是當時開個刀的問題,還有產後的一系列程序:
術後第一關:每隔半小時的按壓肚子。產婦生完孩子後醫生要按壓肚子排惡露,而且隔半小時就要按一次。對於一個燒傷患者來講,她能承受得了嗎?
術後第二關:24小時後,拔尿管的第一次小便 。
術後第三關:子宮收縮疼痛外加傷口疼痛 。
真想問問那些譴責醫生的人,一個沒病沒災的正常人剖腹產,都要受那麼多罪,更何況是一位燒傷患者,你覺得她還有那個氣力去應付這些嗎?
而且醫生也說:「考慮到她屬於大面積燒傷病人,剖宮產對她本就傷痕纍纍的身體來說也是一種創傷,可能增加感染的風險。」
產婦已經生過一個孩子,適合順產;胎兒即將足月,目前狀況良好,做剖宮產意義不大;綜合來看,建議聶女士等胎兒足月後順產,再開始做燒傷治療。
小編說兩句
九妹覺得,網上的鍵盤俠確實有點多了。現在講究女權,抨擊直男癌,講究個性解放。於是不管內容如何,只看到表面,就一個勁兒的抨擊。
想說,這不是你們所謂的個性解放,捍衛權力。這位產婦想剖腹產的最終落腳點,是怕燒傷會傷害孩子,而醫院給出的方案則兼顧了大人和孩子。希望我們想著打倒「犧牲才是偉大」、「要女權要平等」的時候,還是咸了解清楚事情真相吧!
— THE END —
註:文中圖片來源於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繫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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