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陳冠希根本沒有給謝霆鋒戴綠帽子?
最近一則關於陳冠希在一次採訪中狂嗆女主持的事件引起的不小反響,又讓人回想起當年關於張柏芝的艷照門風波
當年艷照門事件發生後,陳冠希幾乎成為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人們對他的印象,都是破壞別人家庭,濫交等等貶義辭彙,但理性討論,小編認為,陳冠希也是艷照門事件的受害者,同時他退出娛樂圈的行為,也是他負責任的體現。
切入正題
首先
請回想你人生中最大的兩件醜事。
再回想你人生中最大的兩件樂事。
你覺得,是否可以從中就你的性格和人品得到結論呢?
可惜。很多輿論就是這樣,憑藉簡陋的事實武斷地下結論。更多動機不純的人,說的甚至不是事實。
先來說說他的艷照門事件
陳冠希搞別人妻子、濫交?
「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6月8日陳冠希助理將電腦交給涉案電腦公司職員謝立翹維修。事前,陳冠希曾向老闆強調自己和女性朋友的私人照片儲存在手提電腦內,維修必會親自或委派助手監督。
謝立翹將陳冠希電腦內的資料備份,發現名為「life style」及「gill」(阿嬌英文名)的文件夾,打開看竟然是明星艷照,隨後他與同事史可雋(被告)一起欣賞。數天後,謝立翹刪除了電腦里的艷照,史可雋卻悄悄拷下了艷照,上傳到公司連接互聯網的伺服器。」
——艷照門案件法庭審理中的控方證詞
可以得到兩點結論
所有艷照,都是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所拍攝,2008年僅是曝光年份。
艷照之所以會流出,是電腦修理者私自拷貝上傳的行為。
因此搞人妻、濫交是不存在的。
我們不知道陳冠希和張柏芝的艷照具體是什麼時候拍攝,但可以肯定的是,2005年12月31日之前。
有可能是2002年6月1日,也有可能是2004年10月7日,反正隨便什麼時候。
而張柏芝和謝霆鋒於2006年9月份結婚。
因此陳冠希並沒有給謝霆鋒戴綠帽子
張柏芝與陳冠希發生關係時,尚未結婚。
說完這麼多,才搞明白原來這麼多年來陳冠希一直在背黑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