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梁山好漢是怎樣的?他幹了兩件事,告訴了我們答案
提起梁山好漢,很多朋友豎起大拇指,為何?劫富濟貧,替天行道,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等等。
的確,有這樣的梁山好漢,比如石秀,曾幫過楊雄捉姦;晁蓋,曾率眾兄弟劫取生辰綱以及在梁山泊劫富濟貧等等。
可是,這些都是真正的好漢,梁山好漢也有很多殺人越貨的好漢,比如鮑旭,平生只好殺人,人稱喪門神,等等。
宣揚好的,這是對的,我們必須學好,不能學壞。
《新水滸傳》
可是,宣揚了好的,不說壞的,容易產生誤區,認為壞的也是好的。
所以說,看待一個人或者一件事,要客觀公正。
梁山泊上,真正的好漢沒有多少,但他們或多或少的做過一些值得稱讚的好事。
可是,這部分事代表不了所有的好漢。
一百單八將里,有一位好漢,他所做的兩件事,能代表絕大部分好漢。
誰呢?李逵。
1、殺韓伯龍
原著道:「韓伯龍道:我對你說時,驚得你尿流屁滾!老爺是梁山泊好漢韓伯龍的便是,本錢都是宋江哥哥的。李逵聽了暗笑:我山寨里那裡認的這個鳥人!原來韓伯龍曾在江湖上打家劫舍,要來上梁山泊入伙,卻投奔了旱地忽律朱貴,要他引見宋江……被李逵手起,望面門上只一斧。」
李逵殺韓伯龍,有他的錯,也有韓伯龍的錯。
李逵錯在吃霸王餐還理直氣壯,韓伯龍錯在只是准梁山好漢的時候說自己是梁山好漢。
二人都有錯,但二人的做法體現了梁山多數好漢的行事作風。
李逵,因自己是梁山好漢,到哪都想吃霸王餐,認為梁山好漢了不起,誰都能惹,連皇帝老子都看不上。
韓伯龍,知道梁山好漢不好惹,因此有事沒事就把梁山好漢掛在嘴邊壯膽。
李逵之流,韓伯龍之流,梁山泊上少嗎?不少。
梁山泊上何止一個這樣的李逵,何止一個這樣的韓伯龍呢。
《新水滸傳》
2、捉鬼殺人
原著道:「李逵道:這等腌臢婆娘,要你何用!揪到床邊,一斧砍下頭來。把兩個人頭拴做一處,再提婆娘屍首,和漢子身屍相併……太公哭道:師父,留得我女兒也罷。李逵罵道:打脊老牛!女兒偷了漢子,兀自要留他!你恁地哭時,倒要賴我不謝將。我明日卻和你說話。」
本是捉鬼,變成了砍人。
鬼是假的,李逵已經清楚,為何殺人呢?
一時興起,此處還真不是。
李逵以前的一時興起只是一種說辭,此處的李逵下意識里是他代表了王法,他做什麼都是對的。
他說「女兒偷了漢子,兀自要留她!」,意思很明顯了,他要替其他人執行懲罰狄小姐之事。
李逵有那個資格嗎?別說梁山泊只是草寇,就算宋江稱帝了,他是大官了,也沒有那個資格。
李逵的想法,只是他自己的嗎?不是,其他很多好漢都有這樣的想法。
在他們眼中,他們做的都是對的。
做對了,不該受到責備。
出現這種結果,一是他們平時當山賊草寇野慣了,二是因為宋江的管理不當。
朋友們應該還記得楊雄、石秀、時遷冒充梁山好漢一事吧。
那次,晁蓋要殺,宋江不讓,吳用不讓等。
沒殺,看似為了兄弟情義,其實已經留下了禍根。
什麼禍根呢?肆意妄為。
假如晁蓋殺了他們兩個,嚴明法紀,之後也不會有那麼多濫殺無辜的事。
《新水滸傳》
假如說梁山泊誰做寨主起兵最有可能成功,那也只有晁蓋了。
他雖然沒有遠大的目標,但他清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重要性,只是沒能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以上兩件事,在《水滸傳》中不是什麼大事,可體現出的問題卻是大事。
宋江和吳用沒有選擇造反是對的,就這樣一幫人,即便奪了天下,也撐不了多久,太任性,太不把老百姓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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