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蘭明珠獄中自救:一代權相的一步險棋
公元1688年,也就是歷史上的清朝康熙27年,由於御史郭瑗的彈劾,一代權相納蘭明珠被捕下獄,罪名是「貪污受賄,結黨營私,負恩亂政」。
對於自己為何被拿掉,明珠很清楚。第一,郭瑗的彈劾處處都落在實處,他無可辯駁;第二,要拿掉他的人其實是康熙皇帝,郭瑗只不過是個槍手而已,辯駁也沒有用。
對於自己的結果, 明珠也很清楚,不外乎兩種可能:第一個,自己人頭落地,但不會牽扯上家人;第二個,康熙皇帝會法外施恩,留下他的性命,但會削職為民。
以康熙的寬厚本性來說,第二個結果的可能性更大。對於一般人而言,能保住性命就不錯了,但是,對於明珠這樣的人而言,剝奪他的政治生命,比殺了他還慘,他不甘心。
這時候,明珠想起一個能救他的人。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他的政敵,時時都想置明珠於死地的一等公、領侍衛內大臣索額圖。
他怎麼才能讓自己的政治對手救自己一命呢?
於是,他走了一步險棋。
這步險棋就是:讓一個名為索黨而實際上是明黨的官員上書,彈劾明珠「結黨營私、動搖國本、圖謀造反」。
從表面上看,明珠的這步棋走得很笨。按照郭瑗彈劾的罪名,明珠最壞的結果不過是自己人頭落地而已,但按這個官員的罪名定罪的話,不光明珠的人頭要落地,連他的家人也要被誅滅九族,他這是加重自己的罪名。
然而,明珠這樣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第一,以康熙的聰明,不可能相信明珠會造反。這樣一來,就變成了索黨藉機攻擊明黨,這是康熙無法接受的。
第二,康熙以貪污罪名拿掉明珠,只是想分化明珠的力量,他不想牽扯到明黨的其他官員。明黨的其他官員為了明哲保身,就不會全力拯救明珠,也就避免了朝廷動亂。然而,索黨官員彈劾明珠結黨謀反。謀反啊,可就不是一個人兩個人的問題了,就會必然地牽扯到明黨的其他官員身上。明黨官員為了保住自己,必然會全力地保護明珠。這樣一來,就不是明珠一個人面對康熙了,而是整個明黨在面對康熙。
第三,在索黨與明黨相爭的關鍵之時,如果再處罰明珠,那就證明索黨獲勝,從而會造成索黨一黨獨大的局面。這是身為統治者的康熙無法接受的。因此,他必須保住明珠,保住明黨和索黨的力量平衡。這樣,明珠的性命和政治生命也就保住了。
事情發展的結果正如明珠所料。這個官員上書彈劾後,索黨一見這是個徹底打倒明黨的機會,紛紛上書彈劾明黨。明黨官員為了保住自己,也紛紛上書為明珠辯護。結果,原本只是彈劾明珠貪污的經濟案件,變成了索黨與明黨大結算的政治事件。無論誰勝誰負,對於朝廷來說都是一次重大的傷害。
康熙為了維護大局,為了保住朝中力量的平衡,不得不對明珠重重拿起,又輕輕放下。他只免去明珠的大學士之職,不久之後,又讓他擔任內大臣,依舊留在自己的身邊。在這個職位上,明珠一做就是20年,直到康熙47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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