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法或執法,能不當著孩子的面嗎
近日,幾段「交警絆摔抱娃女子」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中,一名懷抱小孩的女子與一名警察發生衝突。後來,該女子被警察摔倒,手中的孩子也隨之摔落在地。幸好,該女子和孩子經醫院檢查並無大礙,而涉事民警則當即被停止執行職務並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
該女子之所以敢跟警察叫板並幾次推搡對方,多半是認為她懷抱中的孩子可以成為自己的「擋箭牌」。此時此刻,她顧及的是自己的憤怒和情緒,是自己的利益和感受,卻唯獨沒有考慮到自己的一言一行正被孩子全程旁觀,沒有預估到孩子可能遭遇的危險。
警察卻並沒有將孩子視作對方的「免死金牌」,終於還是一腳絆倒了跟自己糾纏不休的女子並將其制服。此時此刻,他顧及的是執法的嚴厲與權威,是自己的職責或顏面,卻唯獨沒有考慮到自己的一言一行正被孩子全程旁觀,沒有預估到孩子可能承受的傷害。
一方代表個人,一方代表國家機關,都在試圖證明自己的強大,卻都不約而同地忽視了弱小孩子的存在和利益。雖然警察在制服女子之後抱起小孩進行安撫,但孩子因此產生的心理陰影卻可能是一輩子也揮之不去。一個年幼無知的孩童或許很難看懂大人的世界,但那些看似成熟的大人又何嘗能夠真正讀懂純真的孩子呢?
「人之初,性本善」,孩子是無辜的,孩子眼中的世界是美好的。所以,無論成人的世界如何複雜,都請不要當著孩子的面,不要殘忍地用消極和陰暗摧毀孩子的天真,不要無情地在孩子的三觀上插上一把仇恨的「刀」。這些,太過惡毒,也是一種變相的「屠殺」,之後再進行什麼樣的教育和引導或許多回天無力。
而事實是,一方面,有一些成人在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時候,卻偏偏要當著孩子的面,絲毫不懂得保護孩子:半夜三更將孩子帶在身邊作為掩護,做些偷雞摸狗的勾當;孩子坐在車上卻仍故意闖紅燈,結果不幸遭遇車禍;將孩子扔在一旁不管不顧,自己在牌桌上抽煙賭博;帶孩子去公共場所,為了一點小事就對他人惡語相向拳腳相加;還有夫妻之間爭吵不休、忤逆老人不盡孝道、言而無信不守承諾等等之類的片段,也常常在孩子面前肆無忌憚地上演。
另一方面,粗暴簡單的任性執法在現實中時有發生,有些執法者絲毫沒有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意識,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的理性化、人性化執法亟待加強。幾年之前網路上流傳過一張發人深思的照片:城管和游商相互對峙,人群中,年幼的兄妹倆拚命保護家人,妹妹痛哭著,哥哥雙眼中儘是憤怒。違規經營的攤販的確有錯,以孩子作為「保護傘」的行為更應受到譴責,但這些都不是執法人員沒有避開孩子執法甚至暴力執法的正當理由。
還有一段視頻也曾在網路上引發關註:一名四歲左右的小男孩手拿鋼管,大聲呵斥城管人員「你們要幹什麼」「不準欺負我奶奶」之類的話。當違規經營的攤販需要小孩子來「撐腰」,當本應正當的執法遭到小孩子的「抵抗」,不知道視頻里的那些吃瓜群眾是如何笑得出來的,而理與規、情與法之間,難道真的是水火不容而難以找到一個合適的平衡點嗎?
文/卜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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