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星之寶-寶馬4S店被曝員工騙保續:車主拒絕兩萬元補償
近日,多大事兒持續關注了南京一位寶馬車主黃先生在南京星之寶-寶馬4S店車輛先後經過多次維修過程中,車主黃先生髮現該4S店員工出現有騙保的嫌疑。
事件追蹤:江蘇新聞廣播「曉東有話說」節目對此事也進行了關注。據節目報道稱:「近日,車主黃先生與4S店溝通時,對方稱是個誤會,承認工作中有瑕疵。答應拿兩萬元給黃先生欲私了此事,此舉遭到黃先生拒絕。」黃先生認為,車輛先後已經修理了4次,最後一次修理時很明顯就是存在騙保的現象,希望能進行退車處理。
南京星之寶-寶馬4S店一位市場部負責人萬經理接受採訪時聲稱:「從他們了解的情況看,有當時的監控視頻,已經提供給辦案的民警,我們是不存在有騙保的現象。萬經理還透露說,在提供給平安保險公司的理賠委託書材料中,並沒有客戶的簽字。」目前,南京星之寶還在收集其他的證據。
平安保險公司一位李經理稱:「南京星之寶-寶馬4S店,交來的申報材料的委託書中有車主的簽名和相關信息。」對於委託書中是不是車主黃先生的本人簽名,保險公司稱並不知情。
以下是江蘇新聞廣播「有東有話說」節目追蹤音頻:
業內人士:取證難致騙保事件難禁絕
對於車險騙保,保險行業資深人士朱女士分析,隨著商業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推進,續保車輛的費率浮動幅度比以前更大了。那麼,有個小剮蹭,是動用保險理賠,還是自己承擔損失以求來年有費率優惠?這種情況下,就可能會冒出一些自稱「有內部關係」、能協助理賠的人,他們聲稱可以幫車主「修車又拿錢」,這些人除了保險公司內部的人,就是可能與保險公司有著千絲萬縷聯繫的4S店汽車銷售人員。
朱女士說,目前騙保方式主要有兩種。一類是以汽修廠、4S店或二手車行人員為主的職業型、團伙型作案,他們以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編造未曾發生的交通事故、提供虛假理賠材料進行詐騙。另一類是以駕駛員個體為主的機會型欺詐案件,個別駕駛員成了「碰瓷」慣犯,製造事故現場騙保索賠。
朱女士說,車險條款存在疏漏,以及保險公司面對騙保線索取證難、調查難,也是車險騙保難以禁絕的重要原因。保險公司機制不健全,也為車險詐騙埋下禍根。
據了解,車險詐騙屬於保險詐騙的一種,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騙保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會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多大事兒小編有話要說:
據車主黃先生稱,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產生了一筆8000多元的車輛理賠款。對此,車主黃先生感到很震驚。他認為,這家寶馬4S店涉嫌存在騙保。隨後,就向警方報了案。
讓小編感到奇怪的是,既然在黃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4S店接受採訪時也稱,他們向保險公司提交的理賠委託書中,並沒有車主的本人簽字。可是,為什麼保險公司卻稱他們收到的理賠委託書中,是有車主黃先生的簽字和相關材料呢?
目前,警方正在對此事進行調查。接下來,黃先生正在準備收集相關證據,將這家寶馬4S店以及保險公司進行通過法律訴訟。對此,多大事兒將繼續關注!
小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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