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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第六講

一千三百年前,大唐高僧玄奘大師孤身西行五萬里,求取三藏經典,並以《瑜伽師地論》為本,開創法相宗。

一千三百年後,一位法師在法門寺佛學院開授《瑜伽師地論》,弘揚玄奘精神。他就是,陝西省佛教協會副會長、中國陝西法門寺監院、法門寺佛學院常務副院長、唯識研究生導師賢空法師。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講記

第六講 | 卷一

主講人:賢空法師

本集提綱——意地

學到本集我們應該對《瑜伽師地論》的行文結構有了一個基本認識,以本集所講的意地來說,大體上可總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總說意地的自性;第二是如何生起(所依、所緣);第三是具備何種功能(心所法);第四是可以造作什麼業行;第五為意識區別於其他識的功能;第六則是對於各種生命現象背後運作原理的闡釋。後兩點其實是在闡釋完五識身相應地及意地的基礎上進行的。

建議在學習時手邊有《瑜伽師地論》原文作為參照,現在我們就按圖索驥看一下這一集賢空法師都講了什麼。在上一集中賢空法師講完了五識身相應地,並為意地開了個頭,本集接續上一集繼續講意地。

按照上述提到的行文結構,意地中首先要說明意地的自性,即意地的主體——心、意、識。心為阿賴耶識,意為末那識和第六識,識為了別境界的功能。

第二,意地的所依,即意地是依何而起。意地的所依有二,分別是:意根(即末那識)和阿賴耶識。

第三,意地的所緣,即意地接收的何種境界的熏習。意地的所緣為一切法(但並不是意識的所緣為一切法)。

第四,意地的助伴(即心所法),包含:五個遍行心所(作意、觸、受、想、思);五個別境心所(欲、勝解、念、定、慧);十一個善心所(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痴、精進、輕安、不放逸、舍、不害);六個根本煩惱心所(貪、恚、無明、慢、邪見、疑);二十個隨煩惱心所(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四個不定煩惱(惡作、睡眠、尋、伺)。

第五,分析了意地的各個方面之後,重點轉移到意識之上,因為修行的主體在於意識,所以要單獨開始意識的功能,即「分別所緣」。

以上即是《瑜伽師地論·第六講》的概要,精妙的法義還請仔細聽取賢空法師的開示,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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