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毓賢為什麼比貪官還可惡
清華大學出版社推出的本人新作《長進:中外史上的30條血訓》選10:《草民豈知青天心,權力終為權源謀》——
清官毓賢為什麼比貪官還可惡
1901年2月22日,晚清一個二品大員在流放新疆行至甘肅蘭州時,被朝廷追加刑罰,就地正法。此事激起民間強烈反響。不少百姓為之叫屈。史料《梵天廬叢錄》記載:在這個官員押赴刑場前,很多人張貼告示,主動組織起來向朝廷請命,要求刀下留人、對此人免死。理由是:他是清官。
這個人是誰?他就是清朝山西巡撫毓賢。
毓賢,字佐臣,滿洲八旗子弟,「捐監生」,「納貲知府」。
什麼是「捐監生」,說白了,就是花錢買個當官資質,進了國家最高學府國子監。一般捐官的人,大多是書讀得不行,科舉正道無望,毓賢想必也是這樣一個人,文化功底比較淺。
那麼,什麼是「納貲知府」呢?因為「捐監生」,只是獲得了當官的資質,要想當上官,還要有實缺。所以得繼續捐繼續買,「納貲知府」就是花錢買到一個知府的實缺。
這是件很荒唐很有趣的事,一個花錢買官的人,後來竟以清官美名立世。那麼他買官的錢從而來呢,為當官花出去的錢怎麼掙回來,又拿什麼陞官呢?
毓賢顧不上向人回答這些疑問,反正他總無時不刻以清官自居。
關於毓賢的清廉,主要表現形式就是自我表白。而民間認定此人是清官,是因為有這麼一件事——
據晚清官員學者許指嚴的歷史筆記《十葉野聞》一書記載:1900年,中國發生了庚子之變,義和團「扶清滅洋」,大鬧教堂使館,引起八國聯軍攻入北京。事情鬧大的消息傳到山西後,急於避禍的山西行政長官毓賢要遣散本地義和團。義和團首領答應解散,但是驅散也是需要費用的。於是他們提出,是否可以給予一定的「遣散之資」,從而「令兄弟輩各尋生活」。也就是伸手向父母官要路費和生活補貼。
聽到這裡,毓賢神情凝重地告訴他們:「吾服官以來,清剛自矢,別無藏鏹余財,可以為諸英豪壯行色。無已,吾惟有敝衣數箱,爾輩向質庫取銀,作川資何如?」毓賢這段話的意思是說,我倒是想給各位英雄拿錢,但我為官兩袖清風,一貧如洗,現在就剩點破衣服,不行你們就拿到典當行去,換幾個盤纏錢吧。
說完,毓賢還令人打開隨著攜帶的箱子,「命從者出箱示之,皆破爛不堪衣著之物」。箱子裡邊果然全是破爛衣服,能換幾個錢?
看到堂堂巡撫這般「貧困」,那些義和團首領被深深感動,不由得讚歎:「公真清官也。」 你真是個大清官啊!
於是,毓賢的清官美名就此遠播四海。
感動了義和團的毓賢不僅以清官的面目處事,而且還時刻抒發迎合傳統觀念的清官價值觀。作為大清封疆大吏,他曾老調重彈 「三不主義」,即:「不要錢,不要官,不要命」。
可笑的是,他的「三不主義」最後還真做到了,但卻是「被做到」的:要錢不能,做官不成,要命不行。
毓賢的官是從山東做起的。他做的第一個地方官,是曹州知府。
一開始用錢買到知府實缺的毓賢,可能是嘗到了當官的甜頭,慢慢知府這個職務做著做著就不滿足,於是繼續想當更大的官:封疆大吏。要想當這麼大的官,光靠錢還不行,還要拿出一定的政績,毓賢是怎麼表現政績的呢?
一個字:殺。
毓賢不是公認的清官,卻是個公認的酷吏。他所轄山東諸縣,匪盜成患,而他治理的手段就是殺。他的濫殺與濫刑令人髮指。為了震懾盜匪,他發明了很多酷刑,其中最嚇人的是「站木籠」:衙門前置木籠12架,每架木籠內壁布滿鐵釘,把人吊在木籠內,再在人腳下墊幾塊磚,似踏非踏。這樣,人在籠內不能動彈,稍有動彈,肉體就被刺得鮮血淋漓;當人踏到磚時,馬上抽去一塊,直至把人弔死為止。慘死在木籠內的人幾乎天天都有。
老話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但到了毓賢這裡,不好使了。他殺人不用償命。因為他是以王法的名義殺人。由於草菅人命,毓賢在任上博得了一個官場外號:屠戶。但這個屠戶卻因為「剿匪有功」步步高升,官場十年,他的官越做越大,由知府做到按察使、布政使,直至做到了封疆大吏:山東巡撫。
那麼,毓賢剿匪,到底是功還是過呢?
還是自己人了解自己。毓賢同僚、《十葉野聞》作者許指嚴,對於毓賢的治盜之舉如此評論:毓賢「蓋自山東知府以至巡撫,以能治盜為名,名為治盜,實殃民也」。
許指嚴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毓賢所謂的治盜,不是造福百姓,而是給百姓造孽。許指嚴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毓賢的治盜,名為治盜,實為濫殺。他說誰是匪誰就是匪,無需證據和嚴格審判程序,百姓的命,在他那兒視同草芥。說到底,他這不是治盜,而是立威,用人頭撈政績,令當地百姓人人自危。
到了庚子年,在朝廷守舊派的誘導下,民間排外情緒強烈,興起義和拳。「清官」大多是守舊的,毓賢自然是舊黨一員,他發現民心可用,於是開始利用「盜匪」的反洋情緒做大自己。作為山東巡撫,他開始縱容昔日被他絞殺「拳匪」,殺人放火,「義和拳」改稱「義和團」,就是他的主意,以便令之「合法化」。在義和團運動越鬧越大時,他極力主張清廷扶持義和團,並向11國宣戰。
對於扶持義和團,許指嚴這麼評論毓賢的轉變:「毓私喜盜眾之畏己也,而又利其仇洋之可張己聲威也,乃亦大變其面目,舉前之斥為化外者,不惜一轉移而獎之為義民」。這話大意是:毓賢很受用盜匪對自己的懼怕,所以想利用這幫人壯大自己的聲勢。把盜匪拔高為義民,一者可以體現自己教化有方,二者可以愛國的名義轉移視線,逃避對他濫殺的追查。
許指嚴看得絲毫不差。毓賢升任山東巡撫後,曾洋洋得意自白他與「義和團」的關係:「義和團魁首之二,一為鑒帥(前任山東巡撫李秉衡),一即我是也」。說義和團有兩個帶頭大哥,一個是我的前任李秉衡,另一個就是我毓賢。
因為「教化義民有方」,1900年,清政府調任毓賢為山西巡撫。這個屠戶,禍害完東邊又來禍害西邊了。毓賢任山西巡撫之後,把那些像他當初任知府時期視「拳」為「匪」的州縣官大加痛斥,說他們就是「新時期」的義民。他大力發動群眾,熱情接待無業游民,給他們接濟錢糧,並發給他們刻有「毓」字的鋼刀,以練拳術。一時之間,群相奔告,山西出了一個「好官」。投奔之人絡繹不絕。乃至巡撫衙門應接不暇,各地州縣官叫苦不迭,經費不足。沒錢沒糧怎麼辦?「清官」毓賢的智慧是:搶!他指令各地「義民」,對洋人教堂和國內教民進行打砸搶,並給予一套成熟的分贓「激勵機制」。凡獲得中國教民、外國教士財產者,六成私分,四成上繳「公費」。於是,一時間山西狼煙四起,搶劫殺人合法化。
各類近代史研究著作都揭示,毓賢所轄的山西是當時劫殺中國教民最為如火如荼的地方。前後數千名中國教民死於搶掠之中。
事實證明,這個「毓青天」,對內極盡殘忍,對外極度仇視。但是在具體行動上,他卻「內外有別」。雖然對洋人,他一直以鷹派立世,喊打喊殺。但實際上真跟洋人對壘,他卻失去了對內般的底氣,體現的是懦夫之態。
史料顯示,當義和團導致了八國聯軍的武裝干預後,毓賢一再上書表示,願意保護中央,隨時率領義和團「勤王」。但當八國聯軍攻打北京,朝廷 「勤王」令下達時,毓賢卻做起了縮頭烏龜,回復朝廷:山西父老不讓我走,這裡更需要我。
毓賢的這副嘴臉,連他的主子也看不下去了。八國聯軍攻破了北京,慈禧挾光緒西竄,他們逃出京城、途經山西太原府,沒有接見毓賢這個山西最高行政長官。近代史中關於慈禧在太原府逗留期間的任何記載,都與山西巡撫毓賢無涉,這就是說,慈禧拒絕「見毓」,要拋棄這個「屠夫」了。
清廷失敗逃離京城的結局,使得毓賢看到了自己敗露真面目的後果。於是,他不得不安排後路。他把山西的義和團首領召集到跟前,這樣對所屬「團總」說:山西境內已經沒了洋人,你們可以去天津、山東一帶發展了。義和團大師兄聽巡撫話中有話,這是卸磨殺驢,要打發他們,於是便要求發放遣散費。毓賢於是說了本節開頭那段著名的自我標榜語錄,博得了不明真相的民眾之清官讚譽。
但是毓賢機關算盡,並沒有逃脫死亡追殺。
八國聯軍控制北京後,列出一串治罪黑名單,毓賢被指認為義和團禍首。清廷也正好需要這樣一個墊背,宣布將毓賢革職、發配新疆。1901年2月22日,毓賢在流放新疆行至甘肅蘭州時,被清政府追加處罰,於蘭州就地正法。毓賢臨死前還沒忘記表演,他自作輓聯:「臣罪當誅,臣志無他,念小子生死光明,不以終沉三字獄。君恩我負,君憂誰解,願諸公轉旋補救,切須早慰兩宮心。」
輓聯既透露出他不甘心死去,又表現出對主子殺自己的無限茫然。
想想也是,這個「毓青天」,除了命不能給,無時不刻不為主子著想。就在他在山東被朝廷免職的時刻,還念念不忘為清廷斬草除根免除後患,下令在濟南殺害了已被誘捕的山東義和團首領朱紅燈和本明和尚。這番表現,應該算得上是朝廷一條比較忠實的奴才。
但是,這個殺人無數又被主子殺的屠夫,其最終下場終於證明了什麼叫「里外不是人」。所謂「里外不是人」,在他這裡的正解就是「根本不算人」,且遑論什麼好人壞人了。
毫無疑問,懷有屠夫心腸且倒行逆施的毓賢是中國「惡清官」的典型標本,可嘆為他鳴冤叫屈的百姓,始終都沒看清這個「青天」。
當時只有極少幾個民間人士,對毓賢嗤之以鼻。比如民間著名歷史學者、《老殘遊記》作者劉鶚,就對毓賢不以為然。他認為這個清官比貪官還可惡:「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劉鶚這句話的意思是說,貪官可恨,清官更可恨。因為貪官有道德污點不敢公然做壞事,而清官往往打著道德的旗號無惡不作。因為宣揚不要錢,他們啥都敢幹,這樣的人,小則草菅人命,大則禍國殃民。
很少像劉鶚這樣認清清官的真面目。
天下蒼生,只要掰開這個理,就不大會被清官所騙:
權力只為權力源服務。
對於這個理,毓賢心裡倒明白得很。他知道自己的權力是誰給的,而百姓只不過是豬羊,用之殺之全看給他權力的主子需要。
清官比貪官更可惡,說的就是毓賢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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