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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磺必利與癥狀性心動過緩

氨磺必利與癥狀性心動過緩

氨磺必利屬於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阻斷突觸前和突觸後的多巴胺D2和D3受體,用於治療精神分裂症和其他主要精神疾病。失眠、焦慮和煩躁不安是常見的不良反應,便秘、噁心、嘔吐和高催乳素血症也偶有發生。

氨磺必利誘導的心動過緩是一種罕見的病症,病因及機理未明。本文描述了一例獨特的氨磺必利引起的癥狀性心動過緩,該精神分裂症患者在使用氨磺必利前具有正常的竇性心律,在停葯後心動過緩改善。

病例

L先生,46歲,診斷為精神分裂症。在停用了所有精神科藥物3個月後,出現嚴重幻聽和宗教妄想,入院。先前病史沒有心動過緩或其他心血管疾病。入院時,給予氨磺必利400mg/d,氯硝西泮4mg/d,丙戊酸鈉750mg/d。10天後,將氨磺必利的劑量滴定至800mg,用於治療嚴重的幻覺和持續的精神病性癥狀。除了心動過緩,疲勞和輕度頭痛之外,患者沒有其他身體不適。血壓一直在正常範圍內,其他實驗室指標包括鈣,磷,鎂等都正常。過去5年內無酒精濫用等嚴重的疾病史。

患者在服藥後出現疲勞、頭暈、心動過緩(心率50-39次/分),12導聯心電圖顯示竇性心動過緩。在心動過緩發作期間,直立仰卧位與站立血壓之間沒有顯著差異。停用氨磺必利,氯硝西泮降低至2mg/d十天後,心動過緩改善。心血管檢查,包括動態心電圖和心臟超聲檢查均未見明顯異常。

兩周後,每天只服用750mg的丙戊酸鈉和2mg的氯硝西泮,其他抗精神病藥物停用,心率恢復到正常範圍(63-83次/分)。但是,卻又出現了嚴重的精神病性癥狀,包括言語紊亂,宗教妄想。於是再次加入氨磺必利200mg/d,逐漸增加到400mg/d。患者再次發生癥狀性心動過緩(心率55-42次/分)和疲勞癥狀。氨磺必利再次停用,更換為利培酮3mg/d,精神和身體狀況再次改善(心率65-90次/分),6個月的隨訪期間未發現心動過緩。

討論

據我們所知,氨磺必利誘導的心動過緩通常是無癥狀的,這是第一例癥狀性心動過緩報告。

心動過緩是由正常的電脈衝中斷引起的,該脈衝控制心臟泵送動作的速率。心動過緩的原因包括:1)與老化或心臟病發作相關的心臟組織損傷;2)高血壓;3)先天性心臟缺陷;4)心肌炎;5)甲狀腺功能減退;6)電解質紊亂;7)睡眠呼吸暫停;8)藥物。

由於患者的基線心率在正常範圍內,也沒有以上提到的醫療情況,所以我們懷疑藥物是其心動過緩的原因,而且依據納蘭霍不良反應量表評估,氨磺必利和心動過緩癥狀之間的關係為「可能」。

單獨使用氯硝西泮和丙戊酸鈉時並沒有出現疲勞,使用氨磺必利後出現了兩次,停用氨磺必利後疲勞消失。由於與抗精神病藥物的相互作用,氯硝西泮或丙戊酸鈉誘導的鎮靜可能會使心動過緩癥狀惡化。

以前的研究顯示,5-羥色胺受體與迷走神經介導心動過緩,特別是5-HT1A,5-HT2A/2B/2C和5-HT7受體。氨磺必利對5-HT2B和5-HT7受體具有親和力,但對5-HT1A,5-HT2A受體沒有親和力。氨磺必利對5-HT2B和5-HT7的拮抗作用以及對毒蕈鹼性膽鹼能受體的作用可能是引起心動過緩的基礎。

氨磺必利誘導的心動過緩相對較少,通常都是無癥狀的。這種不良反應的危險因素是未知的,所以我們強烈建議,在服用氨磺必利期間以及處方其他改善心動過緩的抗精神病藥物時,要密切進行心電監測。

參考文獻

Huang L C, Huang L Y,Tseng S Y, et al. Amisulpride and symptomatic bradycardia: a case report[J].General hospital psychiatry, 2015, 37(5): 497. e1-497. e2.

《JAMA》子刊:42種精神分裂症的聯合治療與單葯治療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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