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燦宇說:韓亞銀行對李相花的人事調動受到朴槿惠的指示
4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2部的公審中,金融委員會副委員長鄭燦宇以證人身份出席前總統朴槿惠和崔順實的審判。鄭副委員長被問到"是否接受前青瓦台政策協調首席秘書官安鍾范的請求"時,他回答說"結果是這樣的"。
據檢察機關透露,2015年11月,崔順實涉嫌將當時韓亞銀行成立於盧森堡的歐洲總管事務所設立在德國法蘭克福,並將李相花任命為總管法人長(集團負責人)。
之後,崔順實向朴槿惠提出了要求,前總統朴槿惠向安鍾范下達了指示,安鍾范則通過當時金融委員會副委員長鄭燦佑向韓亞金融集團傳達了這一事實。
對於這樣的疑問,鄭副委員長承認這是事實。 他解釋說:"安前首席秘書曾向我提議過。" 當被問到"是否受到過指示"時,他回答說:"這是經濟首席秘書(當時)所說的話。"
但該指示並未因韓亞銀行方面的拒絕而告吹。鄭副委員長解釋道:「董事長是部長級別,集團行長是副行長,其中間還有專務、常務等,所以(突然升職)是根本不可能的。」
當天,以證人身份出席的韓亞金融會長也表示:「這是事實。」對於「是否要求鄭副委員長任命這李前支行長」的提問,他回答說:「是的。」他接著解釋說:「我記得曾說過『安前首席的(指示)』,但是我是以違背人事原則為由予以回應的。」
此後,鄭副委員長等人曾表示:「從安前首席那裡受到了指責。」
鄭副委員長說:「去年1月,安前首席說『李前行長不是本部長,而是去了分行,這是怎麼回事』。」他還說:「(李前行長)向我轉達了韓亞銀行的說明,他說『(李前行長本人願意去)說了這句話嗎?"
此後,韓亞金融會長下令重組本部長職位,新設本部長職位後,將李前行長任命為本部長。
鄭副委員長表示:"我認為,安前首席秘書官的人事委託是朴前總統的指示。"
鄭副委員長對「當時安前首席是否認為歐洲統一本部是總統指示事項」的提問回答說:「我記得當時是這樣的」,「說是總統的關心事項」。
對此,朴前總統方面的辯護人表示:"(拒絕人事委託)韓亞銀行沒有蒙受損失","金董事長事實上拒絕了鄭前秘書官的請求"。鄭副委員長表示:"歐洲統一法人成立本身已經流產,金融委員會也沒有任何損失。"
崔順實方面主張說:"安首席秘書官的人事委託並不是業務上的指示。" 但是,鄭副委員長回答說:"對我來說,的確是指示了。" 對此,崔順實辯護律師反駁說:"如果想要進行人事調動,就應該交給委員長,而不是副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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