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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打擾我,讓我靜靜地多死會兒

編者按:一個總也死不掉的「人」,每隔幾年就被從土裡挖出來喚醒,用釘鎚和手槍對付另一些不知道是什麼的「生物」,然後再次陷入沉睡。走出墳墓,在一個又一個陌生的世界,見證人類的興衰,這樣算是「活著」嗎?

為了讓大家感受到濃郁的中元節氛圍,我們特意調整了日常的時間線,在今天給各位獻上這篇投稿給《不存在日報》的小說《不得好死》。

* 本篇小說約6700字,閱讀大約花費11分鐘。

不得好死

作者|郭嘉

* 獻給Mary Shelley 以及她筆下的無名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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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幾年,他們就會把他挖出來。

 小心翼翼地刮下他身上的泥土。放回合金的棺材中去。

 除下那套各種意義上都已腐朽的黑色禮服。

 放他在鹽水中浸泡,等他被撈出時,鹽水池中便漂滿白色的米粒,有些還在垂死掙扎。

 晾乾後,便輪到白衣天使們登場:他們剖開他的肚子,檢查腐爛的狀況;更換血管中的甲醛;檢查各處的針腳,加緊某處的螺絲、鉚釘和電極;時不時的,他們會給他換塊皮膚,換些零件;縫縫補補,叮叮噹噹,忙忙碌碌。

大家都不說話,至少不會對他說。

一切忙活完,他們給他看電視。

據說,這是為了把他的意識喚回現世。

其實沒這個必要。打從他們撬開棺材開始,他就已經醒了。清醒得很。只可惜他沒有眼皮可以用來表示。他倒是很想出個聲。只是嘴都張開了,大腦卻沒把相應的詞語送到嘴裡,讓他不禁懷疑辭彙庫里是否也長了蛆蟲。等到棺材蓋再度關上時,他卻張嘴來了一句:「今天天氣不錯,嗯?」

看來腐爛的神經確實是有些失調。

話又說回來,若是開口跟人家問候,是不是會讓人產生一種錯覺:他是很樂意回來的?

他說:「請別打擾我,讓我靜靜地多死會兒。」

他們用一台電視機來回答他。

他對電視機沒有意見。電視機挺好的,是他生前死後僅有的樂趣。不過,他們從不給他留遙控器。有那麼幾次,他就坐在那兒,身上捆著鐵鏈,電視里播著真人秀,然後是綜藝節目,然後是真人秀,然後是綜藝節目,然後是真人秀,然後是綜藝節目。連接兩者的是十五分鐘/次的廣告。他無法閉上眼睛(沒有眼瞼),也無法轉過頭。他想,還是死一死的好。

不過,也有那麼幾次,碰上了電影頻道,有張徹,保羅·范紐文,托比·胡珀,甚至還有本多豬四郎和羅傑·科曼,讓他覺得活著也不是那麼一無是處。

幾天後(有時難以忍受,有時不那麼難以忍受),他們送他上電椅。據說古早時,他們還需要等到雷雨天才能進行這道程序。如今他們只管往他脖子兩側、脊骨、腰椎和胸口的電極接上電線,然後合上電閘即可。

電擊室(他們稱之為「蘇生室」)里有鏡子(不知是何用意),他看著鏡中的自己被閃爍的電光纏繞,畸形的骨架時隱時現,心中古井一般。

其間,有一個年輕的博士露出一個俏皮的笑容問他:「被電流一點點激活是什麼樣的感覺呢,Mr. F?」

其他人哈哈大笑。

他看著年輕人開朗的笑容,一言不發。大家紛紛譴責他是一個無趣的死人,連玩笑都開不起。

等到他們收拾完東西,正要離開時,他說:「我也想知道。」

在電椅上躺過一夜後,他就要上戰場了。

來源:guang2222/Deviant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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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場有時在這兒,有時在那兒。

他所記得的是,花在路上的時間越來越短。

——不過也可能是記錯了,畢竟他腦袋裡裝的蟲子比腦子多。

在路上的時間總的來說要舒服些。穿著綠色軍裝的傢伙總的來講沒那麼熱愛言語上的交流。

有時,他們會給他解釋這麼些個叮叮噹噹的玩意兒的用途和用法,他要用這些個叮叮噹噹的玩意兒去做些什麼事兒,具體怎麼做。

有時,他們什麼都不解釋,只管把車開到點兒,把他和一堆玩意兒卸下,然後拍拍屁股走人。

他站在原地,看著褪色的裝甲車在顛簸的路上蹦蹦跳跳的背影,一路撅起煙塵。

時不時的,他會陷入這種無來由的放空狀態。無關乎身邊的事物,直接黑屏(不是藍屏)。對此,他理解為神經被蟲子啃短路了。

過一會兒,他反應過來。於是他收拾起他的勞什子,開始工作。

這些個勞什子掛滿他全身。有些實用,有些不實用。全都很奇怪。越來越奇怪了。

他隱約記得,第一次從電椅上被架下來時,塞到他手裡的只有一把AK47和一排手雷。到後來,他已經要拉上幾板條箱的貨上路了,他只好用鐵鏈拉著板條箱走。因為他一直學不會開車。打從他死後,連自行車都不行。

(板條箱曾有一次被換成了巨大的吉他盒。這略微撥動了他身上某根早已被啃斷的弦。他再醒來時,塞到他手裡的又是板條箱。下回也是板條箱。再下回也是。沒人提及吉他盒,他也沒有。)

他徒步走上幾公里路(他們從不敢冒險直接送他到工作地點。遠點的好。越遠越好。),直到身邊的霧氣愈來愈厚,幾乎不能視物。

一開始總是比較簡單。

他堂堂正正地走在街上,身後拖著幾個板條箱。嘎吱嘎吱,咔嚓咔嚓,叮噹叮噹。就算他與它們摩肩接踵,或是他一腳踩到了躺在地上的,還是他一把推開擋在路上的,也無法引來它們半點注意力。霧氣籠罩的眼睛看著他,忽視他。

有時,他會想,它們是真的對他沒興趣,還是把他當成了同類?

通常,他會挑一條小巷子。

背靠著牆,打開箱子,把各式玩具裝配好,然後他走出小巷。

選取目標的條件:A、距離近;B、沒有。

選定後,他走到目標跟前。兒童。

他伸手到對方眼前晃一晃,把目標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把那雙眼睛的視線牽扯到他身上。

那雙被霧氣籠罩的眼睛,白茫茫的,不反射任何事物。

他看著那雙眼睛,舉起手中的釘鎚。

(早些時候,他用的是大口徑的手槍。抵在霧氣瀰漫的白色雙眼間,扣動扳機。砰。

後來他醒悟過來,子彈是寶貴的。他便用上了不用裝填彈藥的傢伙:有時是伐木斧,有時是釘鎚,有時是鏈鋸。

總的來說,釘鎚比較好使。)

隨後,他再補上幾下子,看著霧氣從被開瓢的腦袋中緩緩飄出,彌散在空氣中。不一會兒,屍體便不再冒出霧氣。

跟著,他拉起屍體的腳,拖回巷子里。

重複幾次後,他逐漸進入狀態。

一開始是三三兩兩的小團體。踩著並不一致的步伐,戴著各不相同的表情——他們的表情都凝固在吸入第一口霧氣時:有的咧嘴大笑,有的哭喪著臉,有的恍恍惚惚,有的綳著臉。

他們堅定而緩慢地走著,不比你在晚餐後那半個小時的散步更慢。他們從來不跑,甚至不會提高行走的速度。有些白衣服的傢伙猜測這是由於它們的運動神經受到某種形式的損害。他覺得沒那麼複雜,很單純,很好懂。他深有體會。

——活人才需要趕時間。

他們緩緩靠近彼此,口鼻中呼出陣陣霧氣。據說他們的汗腺也在時刻蒸騰出霧氣。霧氣與霧氣集合,再乘風前往遠方。凡人只消吸上一口,便可與他們一般無憂無慮了。——免去濁世強加的種種,只消不斷呼出更多的霧氣。這事兒看著不難,比人生在世要輕鬆多了。——

(不過,他並不吸氣,也不呼氣。)

只要有那麼三五個湊在一起,縈繞在身邊的霧氣便非常明顯了。有些傢伙甚至頭頂祥雲。

他們彷彿騰雲駕霧,然後被機槍子彈撂倒,煙消雲散。

每當有吞雲吐霧的身影出現在視野,他便扣下扳機。

通常,只有他的槍口單方面地的喋喋不休。還能聽到它們輕柔的呼吸聲。吞雲吐霧之聲。

即使被槍口的火花撕咬得腸穿肚爛,血肉橫飛,它們也不會對此發表半點意見,只管一呼 —— 一吸。直至它們再也擠不出霧氣為止。

雖然它們還活著,內里卻已經死得不能再死了;他雖然死透了,卻還得裝得像個活人一樣(儘管裝得不像)。

來源:MichaelCTY/DeviantArt

沉默。

它們既不交談,也不喊叫,多半也不唱歌和朗誦。從不交談。

但你要是在什麼地方宰了一個,它們馬上就會知道。儘管它們反應過來,會要點時間。然後,它們會緩慢地避開。

沉默,緩慢,毫不猶豫。

某些白衣服相信,它們有某種心靈感應。

第一次聽到這個說法,他正坐在電椅上通電,陣陣火花噼里啪啦。

那天夜裡,他想,它們要感應些啥好呢?它們的腦袋裡只有一團霧氣。

機槍的子彈很快耗盡。美好的事物總是轉瞬即逝。

他拿出衝鋒槍。跟著是自動步槍。

隨著火力減弱,便開始有漏網之魚。

——有那麼一次,他用的是火焰噴射器,結果對方披著火焰依舊閑庭信步。那可是相當狼狽。

越是前進,霧氣越厚,它們的密度越高:坐著,站著,躺著,蹲著,趴著,徘徊著,爬著,蠕動著;肢體與肢體交錯,霧氣在口鼻與口鼻之間、汗腺與汗腺之間蒸騰著;填充它們之間空隙的,唯有輕柔的呼吸聲和霧氣。它們看著不像是曾經為人,倒像是乳白霧氣的沉澱。

此處,霧氣尤其濃厚,幾乎能感覺到重量。

他拉著板條箱擠進縫隙之間。縱使他跟它們摩肩接踵,目光相接,也不會吸引到它們半點注意力。他推開擋在面前的,踩過躺在地上的,踢開爬過他腳邊的。霧氣瀰漫的眼睛看著他,忽視他。還要好一會兒,它們才會反應過來。他潛進人(?)群的最深處,撇下自己的包袱。

跟著,他以死者的從容,逃離現場。

最初的幾次,這個時間點上,板條箱中延時啟動的激光制導裝置已經開始工作。在上空盤旋多時的無人機隨之扔下燃燒彈。

後來,箱式的戰術核彈取代了激光制導裝置。

這一次,箱底是延時啟動的炸彈。

他沒有回頭去看騰空而起的火球。熱浪把他掀倒在地,他站起身,拍拍塵土,繼續走。

離開霧區,對講機逐漸恢復運作。不過他很少用到。實際上,從沒用過。發信器會告訴他們的。

他在路邊坐下,等著裝甲車的引擎聲(早些時候是直升機)。西風吹落他身上的煙塵和肉碎,血跡已然乾涸。

來源:boston-joe/DeviantArt

幾天後,他開始腐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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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會有一場葬禮。

徒具形式,卻煞有其事。

他很想略過這一切,直接躺到棺材裡,看著那一塊長方形的黑吃掉長方形的白。

不過,若是能讓他回去安息,他很樂意讓他們多折騰一會兒。

讓他回去躺屍當然不是出於惻隱之心——國難當前,公民有責,不論死活。——而是由於自然法則的約束。

多年來,他們試過電極,皮下注射防腐劑,體腔內埋設香料,冷藏和其他拍腦袋能想到的法子,就是無法阻止他(們)的腐爛。只要被抬出棺材,腐爛便勢不可擋。

圍繞在他身邊團團轉的蠅蟲越來越多,白衣服和綠衣服離他越來越遠——能多遠就多遠。有時,他聽見吧唧一聲,低頭就會看見地板上躺著一片發黑的皮肉,幾秒鐘前還是他的一部分。

這也就是出土幾天後的事。

他們只好把他塞回墓穴里,先去折騰別人。

——不是放過,是暫時放過。幾年後再挖出來,敲敲打打,接著用。

有個黑衣服跑來跟他說:「國家感謝你。」兩腳站在三米之外,鼻頭裝著微型的呼吸器。

他只想揮揮手叫他走開。別擋著電視——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他們總會剛好站在他和電視機之間。也許他們覺得自己就該受到注目。——只是兩隻手都不肯動。每當腐爛開始變得明顯,他們便不再給他充電。可恨的是,他們連電視機的電源也不願意打開了。

黑衣服話說完,便有人上前來,把又一枚勳章別在他胸前,然後四名綠衣服把他抬進盛滿泥土的棺材,在他身上蓋上一面國旗。

他們抬他到墓園下葬。有那麼幾個人來給他送葬。黑白綠都有。有人幫他念了段簡短的悼詞,甚至還有把鮮花和泥土扔到他臉上的把戲。

徒具形式,卻煞有其事。

終於,他們把棺材合上了。

於是他又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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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來源:Nele-Diel/Deviant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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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幾年,他就會活過來。

他在黑暗中眨眨眼睛,然後想起自己的眼瞼早已不在,於是轉轉眼球。

他能看見填充在他與棺材之間的黑暗。

看得久了,他便試圖翻身。沒有電力,這個身翻得很艱難。他側身躺著,想彎腰屈膝但沒有成功。

他試圖翻起一些回憶,但無論如何,連不上自己的記憶庫。

他再翻身,這次沒有成功。

他想著如果有台電視機就好了。尺寸不用太大,不然這裡放不下。只能收公共台也無所謂。那麼他就能看看電影。最不濟也能看看真人秀,那麼可以肯定他很快就能……

想到這,他只好承認,自己是失死了。

一旦承認,他就很難死去了。他會拼盡僅有的一點力量,在令人窒息(其實他不需要呼吸)的空間內輾轉反側。眼球旋轉著,耳邊時而傳來蟲子咀嚼的聲音。

他想生氣,然而生氣需要腺體,而他的腺體大半已經進了蟲子的肚子,怒火也就無從燃起。

他只好覺得困擾。困擾用不著腺體,只需要一點兒理性和一點兒破事兒。

——死人是很理性的。屍體就是理性的化身。至於破事兒,人人不缺,不論生死。

他想,若是他們照例來把他挖出去折騰一番,說不定他就能安息了。

他又想,人就是賤。

他接著想,生死易改,本性難移。

輾轉上幾天——有時是幾個月,或是幾年,有時他甚至開始擔心自己死不去了。——死亡又來臨了。就像初次一般,不知不覺,無聲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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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他發現自己再也死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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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又把他挖出來時,他甚至有些心懷感激。

他們用水桶往他身上潑水,洗去他身上的泥土。一個乾瘦的白衣服老頭拿起剪刀卸去了那身軍服的殘留。他們在手術台上給他更換零件,切下腐爛的皮肉,注入新的血液,裝上上過油的鉚釘和齒輪,還有新的電極。

他們都戴著防毒面具。

他被架上電椅。室內的某處傳來柴油發電機的轟鳴聲。

他看著白衣服們全副武裝後露出的白髮,問道:「電視呢?」

白衣服們面面相覷。

「這個嘛,沒有了。」其中一人搖搖頭,「沒有電視了。」

他以為他們取消這個環節了。「能讓我看會兒電影嗎?」

還是那個人。「不好意思,電視機倒是還在,只是沒節目。現在只能收到雪花了……」

「雪花也行。」

他們把電視機搬來了。

雪花不如想像中的動人。屏幕塗滿雪花的電視機比記憶中難看得多。餘味都壞掉了。

他說:「關了吧。」

於是他們一同沉默,只聽見電流的噼啪聲及發電機的轟鳴聲。

第二天,他們給他帶來一套衣服和一板條箱武器。「這是全部了。」

他清點著武器:「車子呢?」

「沒有車子,你得走過去。」

他挑起一邊眉毛,隨即想起自己沒有眉毛,連眼瞼也沒。

「反正也不是很遠。」其中一人聳聳肩。

他提起板條箱,跟在這人身後。

他們搭了一段升降梯來到頂層的停車場。這裡停放著數十輛各種款式的車。「沒有汽油。」

他們走向停車場盡頭的出口。

「你能殺幾個就幾個吧,然後……」白衣服說,「就不用回來了吧。」

他看著那個和衣服不成比例的防毒面具。

「呃。」一陣難堪的沉默後,他說,「我猜,也就只剩下我們幾個了吧。純屬猜測,畢竟我們也沒法證實。」

他有點遺憾。再也沒有張徹和羅傑·科曼的電影可看了。自然,本多豬四郎就更不可能了。

他問起吉他盒的事。白衣服搖搖頭,表示沒聽說過這回事。隨後他說:「安東尼奧·班德拉斯?」

他點點頭。

白衣服哈哈大笑:「不,不,你不像。你比較像鮑里斯·卡洛夫。沒準你還真是。我聽說當年他們誰的屍體都拿來試。真是榮幸啊,鮑勃。」

他記得鮑勃這個名字。他也記得另外一些名字。真要說來還挺多的。他只是不記得哪個名字是自己的。也許是鮑勃,也許不是。沒準還真是。

希望不是。

他們在出口處站了一會兒。轟鳴聲中,氣密門緩緩打開。霧氣隨即從門縫擠入。

白衣服摘下面具。「可算是解脫了。早受不了這玩意兒了。」

藏在面具里的是一張發黃浮腫的臉,眼眶凹陷,頭髮稀疏。

「幫個忙好嗎?早就不能忍了,只是自己下不了手……」

話音未落,他抬起手,一槍擊中布滿皺紋的額頭。

他轉身走進霧氣中。

無數霧氣籠罩的目光從他身上滑過。

他推開擋路的,與之擦身而過。有時,他踩過倒在路上的;有時,他跟他們摩肩接踵。

他一路走一路看。不慌不忙,不緊不慢。活人才需要趕時間。

他在郊區找到一處。

他推開柵欄,挑了一塊離他最近的墓地便開始挖。

棺材中是一副穿著黑色長裙的骷髏。它很快離開了相伴已久的棺木,躺倒了被霧氣打濕的草地上。

他在棺木中撒了些泥土,躺下,自己蓋上。

來源:Frrruuussstraation/DeviantArt

死不去。

想來是墓穴的位置與他的磁場不合。

或是棺材和他的體液不吻合。

又或是天體位置的影響。

也可能是三者兼有。

於是他換了個。

幾天後,他拉著板條箱離開了墓園,身後是若干囊中羞澀的靈柩以及背土面天的屍骨。如果他們能生氣的話,他們應該會很生氣。

他們不能。生氣需要腺體,而眼下他們只剩一副鈣質支架。

再說,沒有什麼事情能真的打擾到死人。

對此,他只有羨慕。

等自己腐爛到跟他們一樣就……

不過,他是個謹慎的人。萬一那樣還是死不去呢?

他想像著自己只剩下一副枯骨在棺木中輾轉難亡的景象。

有點羞恥。

沒走多遠,他就發現一個。

女人。坐在路邊。衣衫襤褸,身邊縈繞著幾不可見的霧氣。年紀看來不到二十歲——二十可能是她年齡的尾數,據說它們並不會老化。

他走上前,伸手到對方眼前一晃。

霧氣籠罩的雙眼看著他,彷彿兩顆鑲嵌在稚嫩臉龐上的珍珠。

他看著那雙眼睛,舉起釘鎚。

隨後,他又補上幾鎚子,看著霧氣從頭骨和金髮的縫隙間飄出,化為烏有。

好吧。

他端起釘鎚和突擊步槍。

完事後,他踩著十幾具屍體離開,左腿上一塊肉在風中晃晃悠悠。身後還有一群,閑庭信步,臉上的表情百花齊放。霧氣在他們頭頂上交織,迴旋,濃得彷彿要擠出白濁的汁液來。

他往身後扔了一枚手雷。

照例,他沒有回頭去看爆炸,只是伸手撣去肩上的塵土和骨肉的碎片。

每走一步,都伴隨著啪嘰啪嘰聲。他隨手扯下左腿上的肉片,扔在路邊。

在最初所選的墓穴中,他終於好好地死了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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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幾年,他便活過來一次。

來源:caseycallenderart/DeviantArt

彈藥早早就耗盡了,以後也一直沒怎麼得到補充。如今他主要依靠釘鎚、伐木斧以及幾把在肉店裡找到的切肉刀。鏈鋸經檢驗並不實用,已遭淘汰。

他用汽車電池給自己充電,有時則是柴油發電機。雨天時,他爬上樓頂,雷電會自己上前搭訕(低下頭就能看見手腳的骨骼在閃光中若隱若現)。

他找到了別的補充血液的途徑:沒有抽血輸血的設備,他便用嘴。——有一定的風險,不同血型的血混在一起總會凝結成塊,最後只好被他吐出來。

通常,他會先放空血管再躺屍。

零件也一樣,釘上鉚釘,接上電極(有些要用到鋼絲),通上電,就跟與生俱來的沒兩樣(反應略慢一些)。如今,他身上大部分的零件都跟與生俱來的沒什麼兩樣。

每隔幾年,他就從棺材中爬出來,哆哆嗦嗦,折騰上那麼一陣子,丟下一堆屍體,趕在腐爛前躺回去。

為了方便,他用一根鐵鏈拴著棺材,隨身帶著。

有時,他覺得這樣還在忍受範圍內;有時,他很想死得徹底些。

他考慮過炸藥和汽油。

不過,他是個謹慎的人。萬一那樣還是死不去呢……?

需知,他的腹中空無一物,四肢百骸多是擄掠得來的,也不妨礙他假裝自己是個活人。

他想像著自己只剩一堆骨肉碎片/灰燼,卻在棺木中輾轉難亡的景象……

他搖搖頭,拎起釘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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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tougao@faa2001.com

 責編:宇鐳

校對:東方木

作者:郭嘉,現居亞熱帶。曾以「G+零」為筆名在《飛奇幻世界》上發表多篇短篇小說。喜好神話和民間傳說,垃圾地攤小說和沒有人看的電影。對我影響較深的創作者包括尼爾·蓋曼,喬治·R·R·馬丁,庵野秀明等。偶爾假裝自己是個創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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