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禁烟皇帝,不是清朝的道光,而是明朝的崇祯
文 | 獬执事
在中国史与世界史交汇的节点,鸦片这一物件无疑具备着最强的标识意义。在中国史学家眼中,爆发于道光二十年(1840年)的一场战争将中国拖入了混浊而狼狈的近代史——这一场战争的汉语名称,正是“鸦片战争”;而它的导火索,正是发生在道光十九年(1839年)的禁烟事件:虎门销烟。
在英国人眼中,鸦片战争只是大英国帝国为保持其全球贸易活动而进行的又一场战争而已。英国史学界称之为“通商战争”,战争是通商的手段,通商是战争的目标,在那个成王败寇的世界里,这两者之间的界线并不是那么清晰。然而,对于渐入暮年的清帝国来说,这一次“通商战争”远远没有那么轻松。鸦片与虎门销烟成了宣告清帝国死刑的终审判决,而在此之后的七十二年国祚则是死刑的分解执行,对于中国人来说,这一执行程序因其缓慢而尤其让人心酸。
从某种意义上讲,清帝国亡于禁烟。然而追溯中国历史,却发现禁烟一事早在两百年前就在中华大地上的发生过,而且同样伴随着一个朝代的灭亡。那个朝代,是明朝;那次禁烟事件的主角,是明朝末代皇帝崇祯;而故事的起因,还要从嘉靖年间开始说起。
烟草(tobacco)是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到来,经菲律宾传入中国的,那时正是明朝嘉靖年间。显然,烟草的特性一经舶来便得到了颓靡华丽的晚明文化的欢迎,无论是诗词还是医书均不乏对这一异域风物的赞誉。《本草汇言》载此药“大能御霜露风雨之寒,避山蛊鬼邪之气”,《蚓庵琐语》认为“烟叶出闽中,边上人寒疾,非此不治”,《食物本草》甚至将其当成了灵丹妙药,称其“凡食烟,饥能使饱,饱能使饥,醒能使醉,醉能使醒,一切抑郁愁闷,俱可藉以消遣,故亦名忘忧草”。
虽然也有不少反对的呼应,但认为吸烟有益的思潮直到清朝依然有着相当的市场,《康熙字典》的主编陈廷敬甚至还有一首五古《咏淡巴菰》:
“神农不及见,博物几曾闻?似吐仙翁火,初疑异草熏。充肠无滓浊,出口有氤氲。妙趣偏相忆,茎喉一朵云。异种来西域,流传入汉家。醉人无籍酒,款客未输茶……”
诗题中的淡巴菰指的就是烟草。关于这个名字,还有一个源于明朝的典故:吕宋岛上有一“淡巴国”,其国公主死后被弃于野外,竟在闻到烟草香味之后竟起死回生,名为“淡巴菰”的烟草又被称“返魂香”。其实,吕宋岛上何尝有什么淡巴国公主,“淡巴菰”是“tobacco”的音译,而“淡巴国”自是由此讹传而成的民间传说了。
烟草受明人钟爱如此,其在中国广为种植也就不足为奇了。崇祯四年(1631年)进士杨士聪在其《玉堂荟记》中记载了烟草种植的盛况:“烟酒古不经见,辽左有事,调用广兵,乃渐有之,自天启年中始也。二十年来,北土亦多种之,一亩之收,可以敌田十亩,乃至无人不用。”
根据这一段描述,可以看出烟草先是在两广地区被引入,随着辽东战事传入北方,最终流行至全国。姚旅所撰的《露书》中有“吕宋国出一草,曰淡巴菰……有人携漳州种之,今反多于吕宋,载入其国售之”的记载,同样描述了烟草在中国种植的盛况。不过《玉堂荟记》之后话锋一转,马上陈述了“己卯上传谕禁之,犯者论死”的情形;除此之外,史家大家谈迁在《枣林杂俎》一书中同样记载了崇祯十六年(1643年)“敕禁私贩,至论死”的禁烟事件——而这两次禁烟令,便是中国历史上最早颁发的官方禁烟文件。
“己卯”指的是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短短四年时间崇祯连续颁布了两道如此严厉的禁烟令,其力度之大让人感叹也让人困惑。杨士聪认为崇祯禁烟源于皇帝的“个人迷信”:明朝自朱棣之后皇帝均为燕王后代,“烟”与“燕”同音,“吃烟”就是“吃燕”,实在是不祥之辞。《玉堂荟记》毕竟是野史,这一说法真假莫辨,但崇祯禁烟很可能有着更深的原因,那就是随着岁月的流逝,逐渐本土化的烟草越来越表现出其危害性——如果崇祯仅仅是因为避讳,那在其登基之时食用烟草之风风靡已久,等到十二年后才反应过来烟燕同音,未免有些过于迟钝了。
不过正如崇祯的诸多改革一样,这两道禁烟令也是虎头蛇尾。当时烟草之盛行已经非崇祯所能控制,尤其“辽东戍卒嗜此若命”,于是这一政策也只能不了了之。当然,无论是禁烟还是开禁,这些举措都没能改变明朝覆灭的命运,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明朝灭亡。
这两道禁烟令,也终于和崇祯“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勿伤百姓一人。”的遗诏一道,成为了一个王朝的绝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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