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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女孩下跪求剖,家屬拒絕家屬:兩次提出剖腹產,醫生不同意

8月31日20時左右,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婦產科,一名產婦從5樓分娩中心墜下,因傷勢過重,經醫護人員搶救無效身亡。

據媒體報道,榆林市第一醫院發布聲明稱,是因為家屬多次拒絕實施剖腹產,最終導致產婦難忍疼痛、情緒失控跳樓。產婦的丈夫延先生則稱,家屬曾先後兩次同意實施剖腹產,但醫院回說「快要生了,不用剖腹產」。9月5日下午,現代快報記者電話聯繫到了院方發言人楊先生。楊先生表示,產婦家屬自始至終都不同意剖腹產。

現代快報/ZAKER南京記者 鄭曉蔚 邱驊悅

醫院發言人

(家屬是否同意剖腹產)要以事實為依據

現代快報:產婦為何墜樓?

楊先生(院方發言人,下同):事件發生後,我們十分重視,第一時間聯繫了綏德縣公安局。警方調查後排除了他殺,具體原因還在勘查中,但結論是自殺。醫院將按照程序客觀公正地解決此事。

現代快報:家屬到底有沒有同意剖腹產?

楊先生:他們不同意,我們查實了。住院當天我們就開具《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建議進行剖腹產,家屬不同意,都簽字了。

現代快報:醫院有什麼證據證明家屬不同意剖腹產?

楊先生:那個女孩可憐啊,我們後來調監控視頻,看了都非常痛心。那個女孩走出病房,都(向家屬)跪下了啊,家屬還不同意。

現代快報:家屬也發了一則聲明,醫院有什麼看法?

楊先生:8月31日,醫生勸家屬進行剖腹產,但是他們沒同意。現在家屬在網上又說當時同意了,這都不對,要以事實為依據。

現代快報:產婦是在待產房墜樓的,墜樓前的情況到底是怎樣的?

楊先生:我在外地,具體情況等我回醫院後再給你回復。

丈夫堂哥

堂弟曾找熟人要求醫院做剖腹產

9月5日下午,針對醫院的上述說法,現代快報記者撥打產婦的丈夫延先生的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隨後,記者聯繫上了延先生的堂哥,他的說法和先前延先生的說法一致。

現代快報:你當時在場嗎?

延先生堂哥:我不在現場,情況是我後來了解到的。

現代快報:醫院說你們始終不同意剖腹產?

延先生堂哥:不是這樣。她(產婦)兩次要求剖腹產,當天下午5點多就跑出來說疼得不行,要剖腹產,我堂弟同意了,結果醫生說馬上就能生,不用剖腹產,我們就在外面等,然後他們把小孩用的衣服拿進去了,我們以為產婦已經開始分娩了。結果等了1個小時,產婦又出來了,出來說疼得不行,要求剖腹產,醫生還是說馬上能生,不能做剖腹產,然後把人拉進去了。

人進去後,我堂弟開始找關係托熟人看能不能讓醫生給她做剖腹產。等打完電話,正好一個護士出來,問她情況怎樣,護士卻說產婦找不著了。

現代快報:你堂弟當時聯繫的那個熟人是誰?能把聯繫方式給我們嗎?

延先生堂哥:這個不可能給你,任何人都不能給。我們找他辦事,但現在出了這個事,再聯繫會給他添麻煩,道義上(我們)不會給的。

現代快報:醫院說產婦曾經跪著求你們做剖腹產,你們沒有同意?

延先生堂哥:她第二次出來的時候確實跪下了,說疼得不行,我們都同意了(做剖腹產)。我們也跟醫生說了,醫生說馬上要生了,不能做(剖腹產)了。

現代快報:當時幾個家屬在?

延先生堂哥:四位在場,產婦的母親、二姑、婆婆、丈夫。

現代快報:現在的狀況是怎樣的?

延先生堂哥:目前沒有什麼結果,醫院不給我們任何答覆。

聚焦

要不要剖腹產,誰說了算?

這起悲劇中焦點問題的權威答案來了

要不要剖腹產,誰說了算?

陝西榆林產婦墜樓的悲劇,真相究竟如何,在警方調查結果出來之前,這成了一起「羅生門」事件。有一點,雙方都無法推脫的是,處於劇烈疼痛中的產婦,自己的意願是「剖」。她的命運,究竟掌握在誰的手裡?現代快報記者採訪了醫療以及法律方面的專家,備受爭議的幾大焦點問題,答案全在這裡。

四大醫療焦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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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必須剖腹產?

解放軍454醫院產科主任駱文香表示,順產還是剖腹產,需要醫生的專業評估。剖腹產是一種陰道自然分娩的替代手術,它對解決難產、保全胎兒和孕婦的生命是有效的。一般剖腹產手術指征分為絕對和相對兩種情況。絕對手術指征,就是說必須要剖腹產,順產生不出來。比如胎心不好;胎兒頭圍和孕產婦骨盆大小不相稱;孕產婦患有嚴重心、肝、肺、腎等重要臟器疾病等。

還有一種則是相對手術指征,這部分產婦,仍建議嘗試順產,如不順利,再行剖腹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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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如何決斷?

專家說,如果沒有絕對手術指征條件,建議產婦試產,鼓勵順產。

到了臨產的時候,根據產婦情況再判斷。所以說是「走一步看一步」,根據情況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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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來不及剖腹產的情況?

駱文香說,有一種情況就是,產婦順產的時候宮口全開,但這時候出現了生產困難,再剖腹產要上麻醉,會有一點時間。產婦如果想儘快結束產程,醫生可以使用產鉗等助產手段,這可能是一種「來不及剖腹產」的情況。當然,如果不行,最後還是得剖腹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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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拒絕剖腹產對不對?

有些媽媽為了生二胎,在頭胎時堅決拒絕剖腹產,有的甚至孩子比較大,順產下不來,還堅持順產,這就不對。專家說,有手術指征的時候,必須要顧慮到大人孩子的安全。

第一胎是剖腹產,二胎也必須剖嗎? 駱文香說,這個屬於相對手術指征,也就是說不一定要剖。如果上次手術恢復得好,這次妊娠不存在任何剖腹產指征,還是有機會陰道分娩的,具體需要醫生評估。

兩大法律焦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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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是否侵犯產婦的權利?

關於此次事件,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邱鷺風表示,如果家屬不同意剖腹產的情況屬實,他們就有莫大的道德瑕疵,該被譴責。但是醫院也應承擔部分責任。因為在產婦清醒的情況下,應該讓產婦自己簽字。醫院非要家屬簽字,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反而構成侵權,應該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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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不同意,手術不能做?

江蘇建康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寶稱,醫院檢查後發現,產婦順產的危險性較大,提出剖腹產手術的建議本身沒有錯誤。但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可以看出,是否實施剖腹產手術應由產婦本人決定,而不是家屬。

《病曆書寫基本規範》也明確「對需取得患者書面同意方可進行的醫療活動,應當由患者本人簽署知情同意書。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簽字」。

現代快報/ZAKER南京記者

劉遙 劉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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