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快三年了,我是什麼樣的人,你還不知道嗎?還真不知道!
關鍵詞:房子加名
題主:女
問:我44歲,身高165,體重54公斤,顏值7分,月薪4千。因前夫出軌,現已離異四年,女兒上大二。
他57歲,身高178,體重80公斤,顏值6分,月薪1萬5。離異四年,二個女兒已婚。他與母親同住。
我們經人介紹認識,相處兩年半,談及婚嫁,見過雙方家人,家人也同意我們的選擇。近一年,我們有了實質性的關係,但是並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
在相處的這兩年多里,我沒有要求他給我買過大件禮物。但是我倆出去旅遊、吃飯、約會的費用,大部分都是他負擔。
我現有兩點疑問。第一,最近他全款買了一套婚房,簽合同時寫的是他自己的名字。我要求出一部分錢,加上我的名字,但是他不同意我出錢,也不同意現在加我名字,總說以後會加上我的名字。
第二,也是最讓我不踏實的一點。我覺得他有其他曖昧的異性。比如有一次,我跟他一起看手機新聞,他的微信忽然連著跳出來幾條信息,是一個異性,問他今天怎麼失蹤了?還有一條黃色視頻。
另外一次是我們出去旅遊。大概晚上十點多,有一個女人給他打電話,他找了個借口去衛生間接,我聽見他說「我在家呢,困了,你也早點睡吧」,還騙我說是他弟弟打的。
我們因為類似的事情,吵過三四次架。他總說他很愛我,沒有其他的女人,而且心裡已經把我當成老婆了,還說自己都57歲了,就算有賊心,也沒有賊力氣了。
畢竟我是二婚了,想找個合適的人也不容易。我想跟他走下去,但心裡又有疑惑。是我多慮了嗎?還是應該再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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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愛回復:
你口中所提及的各項證據,全方位證明了他不是你想要的人。你根本不是多慮,而是這就是事實。
更重要是,即便你要求自己加錢,他也不願意加你的名字,這不就是對你心存防備的最有力的證明嗎?再說什麼以後加名這樣的空頭支票,又有什麼意義呢?
從以上說的幾點來看,我想事實一目了然。他不僅對你心有防備,而且還有二心。如果這是你將要面臨的第二次婚姻,是否應當更為慎重地再三考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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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你不想耽誤對方,其實你只是不想耽誤自己罷了
※傷害你的不是他,是你的不甘心
※異地戀、父母反對、女友患癌,多年糾纏,終是夢碎了,卻步了
※全國一半的姑娘都曾犯過賤
※似乎在你的人生中,其他人都是來禍害你,而你自己什麼都沒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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